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名
也不是沒有人懷疑朱子清能不能寫好推理小說。雖然都屬於文學範疇,但不同類型之間差距還是很大的。
??朱子清能掌握那麽多類型,還都寫的這麽好已經很不容易了,難道他真的沒有極限?
??可是這種念頭才剛剛升起就被關於七夜的最新消息打消了。
??原來他以前寫過推理小說,還獲得了島國推理小說三項最高大獎。隻是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沒有去領獎。
??島國雖然不大,但在動漫和推理領域獨樹一幟。島國推理三大獎項在世界推理界都很有名氣和公信力。
??得知朱子清隻用一部推理小說就同時獲得這三大獎項,推理愛好者既感到震驚,又對他的新書充滿了期待。
??而那部《嫌疑人》也通過各種途徑傳到了世界各國,自然又引起無數驚歎。
??至於那兩部漫畫反倒沒多少人關注。一是美帝人沒有親眼看到這些漫畫,不知道到底怎麽個好法。
??二是這些漫畫是工作室出來的,不是朱子清親手畫的,大家就更不感興趣了。
??魏知行也發現了這一點,即使調整了側重方向。重點宣傳推理小說,漫畫隻是順帶一提。
??在萬眾期待之下,二月一日終於到來。新版《莊園雜誌》第一期正式開始銷售。
??這一天,七夜的粉絲、推理小說愛好者、少量被廣告吸引的讀者……蜂擁而來雲集到各圖書售賣點……
??這一天,《莊園雜誌》共賣出十四萬冊。其中大部分是七夜粉絲貢獻的,少部分是推理愛好者貢獻的。
??還有更多的人則選擇了等待,等待著第一批讀者的反饋。
??夏洛克.韋恩是一名推理愛好者,在推理小說網站看到了書友分享的《嫌疑人x的獻身》決定追一下七夜的新作。
??(不要以為隻有中國才有盜版,國外也有。區別是國內是肆無忌憚的盜,還用盜版盈利。國外是私下行為。)
??他沒有和其他推理愛好者一樣選擇觀望,等別人試毒,而是第一時間就入手了一本。用他的原話就是:
??如果書好看,那隻有第一時間看到才最爽。如果不好看,就當是補償《嫌疑人》了。
??拿到書後他就迫不及待的到看起來。
??“紅發會,這個名字好奇怪,難道是紅頭發愛好者組成的協會,隻要紅頭發的人?不知道有沒有要求必須是天然的,還是後期染紅的也可以。”
??沒錯,第一篇就是紅發會。寫一篇將會以華生的視角引出本書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
??喜歡推理小說的人都有一個愛好,那就是猜測劇情,也就是俗稱的和作者鬥智鬥勇。如果能猜中作者的設定那自然是極有成就感的。
??猜不中,也能享受那種突然轉折帶來的快感。
??所以隻看了一個書名,夏洛克的思維就開始擴散,想到了這個書名的種種可能。
??繼續往下看,進入正文: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訪我的朋友歇洛克·福爾摩斯。
??我見到他時,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麵色紅潤、頭發火紅的老先生深談。我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當我想退出來的時候,福爾摩斯出豈不意地一把將我拽住,把我拉進了房間裏,隨手把門關上。
??他親切地說:“我親愛的華生,你這時候來真是再好不過了。”
??“我怕你正忙著。”
??這書居然是第一人稱,夏洛克.羅賓思維繼續擴散。很多人會認為第一人稱寫小說是新手才會到的錯誤。其實不然,推理小說第一人稱寫法雖然不常見,但絕對不在少數。
??這和故事風格有關,有時候第一人稱更容易讓人產生代入感。隻是不可否認,第一人稱不好寫是真的。
??當然,真正讓夏洛克.羅賓好奇的還是這部書裏麵的一個人物:疑似主角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為什麽是疑似呢?
??因為內容到現在還沒有說誰是主角。雖然正文是以華生為第一視角展開的,但並不能說他就是主角。寫著寫著換主角的書實在太多了。
??更何況這本書的名字叫《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角肯定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
??所以他有強烈預感,華生的這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的人就是本書的主角。
??夏洛克.福爾摩斯,夏洛克.羅賓,這個角色居然和他擁有同一個名字。
??就衝這個名字,他對這部書就多了百分之二十的好感。
??繼續往下看:
??果然,故事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夏洛克.羅賓興奮的想到,既有猜中真相的成就感,又有和主角同名的欣喜。
??寫書用第一人稱,而主角卻不是第一人稱,真有意思。
??人就是這樣,一旦喜歡上了,什麽都是優點。不喜歡了,看什麽都不順眼。
??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聲音就越小了,最後沒聲了,隻是專心致誌的看著手中的雜誌。
??看推理小說不能太快,也快不起來。所以短短兩萬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羅賓整整看了四個多小時。
??“漂亮,這是一個漂亮的故事。尤其是最後顛覆性的結尾,實在太漂亮了。”夏洛克.羅賓重重的一拍大腿失聲說道。
??不行,我要做點什麽,要不然就太對不起這個故事了。
??這樣想著,他打開電腦登上了最經常去的推理愛好者交流網站。
??標題:《紅發會》四顆星,福爾摩斯五顆星。
??內容:很多人看到這個標題會很奇怪,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為什麽會出現兩個評分。別急,聽我細細道來。
??《紅發會》的故事其實很簡單,畢竟隻有兩萬多字,也寫不出太複雜的故事。結構也非常簡單,不停的用各種信息誤導讀者,把讀者引入歧途,然後在結尾來一個大顛覆。這是推理界最常用的手法,也是最經典的手法。
??在這部書裏作者沒有采用《嫌疑人》的那種顛覆手法,而是著重了傳統。但尊重傳統不意味著寫的不好。恰恰相反,這個故事非常的精彩。
??不看到結尾,絕對猜不到真相。真正精彩的是,這種結果不是作者刻意布局故弄玄虛。而是根據人物性格和故事發展一步一步推倒出來的,看上去合情合理。能做到這一點非常不容易。
??為了不泄露劇情,內容我就不在多說。隻能說這個故事最少四顆星。
??真正讓我心動讓我著迷的是這部書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區別於其他推理小說重劇情輕人物描寫的寫法,這部書對主角福爾摩斯進行了著重刻畫,讓人誤以為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個虛擬人物。
??我節選了一段不影響整個故事的小片段給大家感受一下主角的魅力:
??“他幹過一段時間的體力活,吸鼻煙,是個共濟會會員,到過中國,最近寫過不少東西。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情況以外,我推斷不出別的什麽。”
??傑貝茲·威爾遜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壓著報紙,但眼睛已轉過來看著我的同伴。
??他問道:“我的老天爺!福爾摩斯先生,你怎麽知道這麽多我的事?比如,你怎麽知道我幹過體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樣千真萬確,我最初就是在船上當木匠的。”
??“我親愛的先生,你看你這雙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幹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發達。”
??“唔,那麽吸鼻煙和共濟會會員呢?”
??“我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麽看出來的,因為我不願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況你還不顧你們的團體的嚴格規定,帶了一個弓形指南針模樣的別針呢。”
??“噢,是羅,我忘了這個。可是寫作呢?”
??“還有別的什麽更能說明問題嗎?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發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經常貼在桌麵上的地方打了個整潔的補丁。”
??“那麽,中國又怎麽樣?”
??“你的右手腕上邊一點的地方文刺的魚隻能是在中國幹的。我對刺花紋作過點研究,甚至還寫過這種題材的稿子。用細膩的粉紅色給大小不等的魚著色這種絕技,隻有在中國才有。此外,我看見你的表鏈上還掛著一塊中國錢幣,那豈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嗎?”
??這一段劇情和整個故事並沒有必然的聯係,僅僅隻是為了刻畫主角聰明睿智的形象。
??其他推理小說作家恨不得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用來闡述劇情,其餘一個多餘的字都不肯說。
??可七夜卻在一篇兩萬多字的推理小說裏,花費幾百字專門刻畫主角,這多麽的不可思議。
??但這一段文字並沒有白費,你們從這裏麵看到了什麽?
??聰明、博學、睿智、靈敏、敏銳……
??這麽聰明的主角就沒有缺點了嗎?
??有,作者七夜在這短短的篇幅裏還提出了另外一個假設,像福爾摩斯這樣聰明的人,什麽都懂,什麽都知道,什麽事情都能一眼看透本質……他會不會找不到生活的樂趣?
??主角就是如此,他隻能通過破案尋找刺激,尋找活著的感覺。是不是覺得很酷?是不是覺得這樣的主角非常有魅力?
??看過這篇故事,我深深的迷上了福爾摩斯,迫不及待的想跟著他一起去冒險。
??還好,雖然這是一部短篇,《紅發會》的故事結束了,但福爾摩斯的故事才剛剛開始。雜誌社在故事的末尾做了預告,下一期我們的大偵探又將會出現在另一個故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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