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盜亦有道
掛掉於麗的電話,隨著蘇冉姐走出孤兒院,跟那些可愛的孩子們告別,跟院長告別,跟李子告別,下雪了,該回去了。
於麗說她明天會回陵城,讓我準備好掃榻相迎的準備,我們兩個刻意去漠視那晚的矛盾,像曾經一樣聊天。
和孤兒院告別,坐上蘇冉姐的車子,黑衣人開車,蘇冉姐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林美美靠在車子的後座上,我坐在她的旁邊。
“送他們去東區酒吧街,然後再回麗水別墅。”蘇冉的聲音不大,卻極有威嚴。
黑衣人點點頭,說:“是。”
林美美在省城的時候就知道蘇冉姐不一般,今天見麵後更加肯定,這黑衣人那一身健碩的肌肉可不是什麽人都能擁有的,必然是個經過特訓的高手。
車子開得很快,二十多分鍾之後,黑色的奧迪車在地獄犬酒吧後門停下,我跟蘇冉姐道別,然後走進酒吧後門前。
然而讓我意外的是,走時確認上鎖的後門此時敞開著,心中疑惑。
剛打算走的蘇冉也發現了我的異常,放下車窗,問道:“還有事嗎,怎麽不進去?”
我朝她擺出一個禁聲的動作,把食指放到唇邊。
看鎖的樣子不像是被人用鑰匙打開的,而是靠鈍器,這種情況下肯定不是仇家上門蹲點,而是遭賊了。
大過年的,賊居然連休息都不休息,不由得有些無奈的搖搖頭。跟林美美打了聲招呼,讓她留在外麵,我一個人進去看看。
蘇冉姐立馬把那個五大三粗的家夥指派給我,說:“帶上我這個司機,他很厲害的。”
我搖搖頭道:“沒事,應該就是個小毛賊,一點都不專業,還是讓司機跟在你身邊吧,我怕他們外麵還有同夥。”
蘇冉猶豫道:“真的可以?”
我點點頭,一臉自信的說:“放心吧,這些天我的身手更好了,對付一個小毛賊還不是手到擒來?”
她這才鬆了口氣,不過走到我的身邊塞給我一件東西,隻摸樣式我就知道這是什麽東西——槍。
正是當初在省城我殺西瓜刀男子用的那把,沒想到不差錢的蘇冉姐居然會一直留著這把槍,當初跟警察錄筆錄的時候跟他們說這把槍我扔到了現場,至於最後去了哪裏我並不知情。
而因為領頭的光頭男子還有另一個女人也不見了,這把槍就此不了了之,被認為是被逃走的那兩人拿走的,也不知道他們如今在那裏,有沒有被逮捕。
萬一要是來找我麻煩,那就真的虧大了。
因這把槍想起來的往事在我腦海中過了一遍就扔到一邊了,現在最重要的是抓賊,雖然不知道大飛叔那間辦公室的保險櫃裏藏了多少錢,但顯然應該不算少數。
這也算是奇葩,居然有人敢來涉黑的酒吧偷東西,要不是恰好保安們都放假回家,這要是被他們逮到,不死也要脫一層皮。
來不及多想,生怕裏麵的毛賊發現什麽之後逃走,衝著蘇冉姐點了點頭,說了聲:“放心吧。”走進長長的走廊,燈光有些昏暗,我直接打開燈,也不怕他發現什麽。
前門的簾子門基本上是打不開的,隻有後門一條出路,那個毛賊隻要還在酒吧裏,就絕無可能逃走。
右手緊緊握著懷裏的東西,雖然有些小題大做,但萬一碰上的是仇家呢,有備無患才是硬道理。
如我所料,找了幾間房都沒有看到人影,而大飛叔屋子裏的保險櫃也一副完好無損的模樣,不由得有些氣餒,難道真的在我們來之前就跑掉了?
我看了看酒吧前台的桌子上還沒有喝完的半杯紅酒,這毛賊還真會享受,前台裏本身是沒什麽錢的,隻有些平常置換用的一千塊零錢,每晚上結完賬之後都會預留這些錢。
裏麵的零錢不翼而飛,想來是已經被人盜走。
一千塊不算是大錢,對地獄犬酒吧來說連根毛都算不上,但是就這樣被人不明不白的拿了東西換了誰也不好交代啊。
我再次仔細尋找,公共衛生間,包房以及所有能藏人的房間內都找了一遍,確認果真沒人之後才泄了氣。
重新走出去,跟蘇冉姐他們把情況說明了一下,歎息道:“我們回來晚了,那小毛賊應該已經跑掉了。”
時至淩晨一點,也沒有在多說什麽,嘲諷了我兩句後蘇冉姐上了車,揮揮手來不及說再見就隻能看到車子的後燈了。
“丟什麽東西了嘛?”林美美好奇的跟在我身後,關上後門,上了鎖。
我淡淡道:“吧台的零錢沒有了,哦對了,還有一杯紅酒,至於是什麽紅酒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店裏也沒那種特別貴的紅酒。”
林美美忐忑的問我:“你確定那個賊已經走掉了嘛?”
我點點頭,無奈道:“酒吧上上下下我都找過了,連地下室都沒有放過,但就是沒有,看來在我們來之前就跑掉了。”
她鬆了口氣,其實丟錢與否倒是小事,隻要不是來謀財又害命的,她才不管那麽多,反正六叔不缺這點錢。
“哦,那我先去洗澡了,你最好再去找一遍。”林美美有些疲累的說道,可以看出玩到這個時間點她的確很累。
我點點頭,撇撇嘴:“放心,我都看過了,沒人啦。”
不以為意的回到房間,脫掉衣服洗了把臉直接躺在床上不到三分鍾就呼呼大睡了,連澡都懶得洗。
不過林美美雖然也是個懶豬但對於愛美的女生來說再懶也要洗澡,要不然睡覺都覺得不舒服。
因為我就在她的隔壁,膽小的林美美也沒那麽害怕,況且相較於害怕賊來她更害怕虛無縹緲的所謂鬼魂。
拿著自己的乳白色睡衣走進衛生間,很謹慎的沒有多想,脫下衣服露出一副完美的玉體浸入浴缸中。
此時此刻,在林美美屋子上方的通風管道裏,一個身著黑色緊身衣的男青年嘴裏叼著一把匕首,小心翼翼的攀爬著,朝著前方亮光的地方蠕動著。
他非常慶幸自己剛才的反應夠迅捷,直接躲藏進了防風通道裏,要不是他還算瘦小這個通風管道他根本爬不進去,隻能說一切都剛剛好。
連老天都在相助他,這貨是個大盜,手底下有兩把刷子,基本上想偷什麽都能得手。當然,你要是讓他去公安局偷東西那打死他也偷不出來,但平民的東西都可以。
翻牆入室的身手在東區這片寸土之地也算是後起新秀,他本名叫陳陽,不過自從加入盜門之後人送外號陽仔。提起他來那些小偷都崇拜不已,這家夥不僅有好身手還有一張迷死人不償命的臉蛋,帥氣逼人。
而這個家夥最讓人服氣的地方則是盜亦有道,窮人那裏不僅不去說不定哪天心情好了還會送錢給那些窮人。也算是盜門的一股清流,一個奇葩。
再加上那張帥氣的臉蛋,以及那些風流傳聞,說他是個偷香竊玉的采花賊一點都不為過。他的至理名言一直被盜門後輩津津樂道:偷錢算什麽本事,要偷就偷別人的老婆……
說起來,這家夥雖然不過剛剛十九歲,但加入盜門可是有些年頭了,十三歲的時候因為技術不過硬導致被人當場抓住,被關到少管所調教了一個多月,受盡了苦楚。
出來後勵精圖治,拜了一個前輩為師,學來了一手好技術,基本上去的地方十有八九都能得手。
這一次隻是臨時起意,想來討杯酒喝,喝完就走。但仍然改不了見錢眼開的毛病,看到吧台收銀櫃裏有錢自然是揣進了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