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行大運
這柄長槍在任虎手中也隻會刺與抽,完全揮不了它那種靈活如蛇,穿刺如雷的優勢。 俗話說道是,月劍,年棍,久練槍。任虎暗自下定決心,一定要找一套好一點的槍法,將他練得爐火純青。 不然可埋沒了這把好槍了。 “老虎不威,還真以為我給你臉了!” 任虎一個衝刺,便來到了猞猁麵前,哪怕是猞猁反應迅也無濟於事,一個點刺將猞猁的另外一隻眼睛也報銷了。 雙目失明的猞猁轉身便開始逃跑,這無疑是最愚蠢的一種方法,任虎將手中的銀槍投擲出去,竟不小心又一次觸動了火燒技能。 銀槍猶如火箭,燃燒著刺進了猞猁的身體。 任虎連忙走了過去將銀槍拔了出來。 “行了,這下有熟食了。”任虎撕了一塊燒焦的肉下來,嚼了嚼。 “猞猁肉比起沙漠狼肉腥了許多。”任虎嫌棄的說道。 “虎爺真是事多,心裏得意的要死吧,這一大坨肉,能夠你滋潤幾天了。” “虎爺不吃,就丟掉啊,反正我不在乎的呀!!” “感覺虎爺的實力退步了好多,這隻猞猁明顯不強啊,就連趙子龍附身也才……” “虎爺的大寶貝,成功的把猞猁幹死了哈哈哈” …… 任虎還是舍不得胡狼的,於是他將他的皮扒了下來作為紀念。 然後他拖著猞猁爬上了高高的沙丘,他一走,天上盤旋的禿鷲就迫不及待的衝了下去,貪婪的吃著猞猁咬碎的殘肉。 任虎則拖著猞猁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拋卻沙漠的環境的恐怖,其實也是人間難得的美景。 正所謂,世間奇偉瑰怪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烈日將他的輝光灑在金黃的沙子上,除卻一種壯美外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輝煌。 最美的當然是那一大塊金餅中的一點青翠。 對,任虎的目光所至竟然有一塊綠洲!而且並非海市蜃樓。 直播間裏麵的粉絲,眼尖的也已經看到,都歡呼雀躍著恭喜任虎。 “不要高興的太早了,是因為沙漠中幾乎沒有太大的遮擋物,所以才能看到它,我估摸著,要麽連夜趕路,不然至少走兩天才能到達。不過,幸運的是綠洲就在西方。我們的必經之路。”任虎用手指比劃了一下方向,沿著沙丘往下走。 這種天氣他根本不敢做太大的運動,隻能不急不緩地走。 他的體質自然不是考古隊那些人可以比擬的,在11點鍾他還能堅持行走。 不過當時針明晃晃的指向一點方向時,任虎也有一點兒抗不住了。 還好這時他也看到了一小片岩石地,他顧不得身體能量的消耗,跑著衝到了陰涼底下。 這片岩石地遠遠看上去挺小的,沒想到內有乾坤,裏邊陰涼潮濕還一些青草,盡管不多。 “虎爺簡直撞大運了!有草!” “6666,虎爺6666!” “沒想到在找到綠洲之前,還能遇到這麽這個寶地,這裏真特麽的舒服!”任虎趴在一塊沒有被太陽照射到的石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