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又一個天王?
幾天後,就不用王君瑤跟著一起去劇組了。
??因為淩宵已經把舞蹈都教給了那些舞蹈老師。由那些老師指導王君瑤把舞練好就行。
??不過,王君瑤還是讓淩宵見一見她的伴舞團的人。
??現在王君瑤的伴舞團,足有十多二十人了,如果加上淩宵打算讓王詩賢、黃初夏、張雪榮、牛德齊等等都為王君瑤伴舞的話,那就有可能多達三十人,這個陣容的確算是比較龐大了。
??這也是淩宵把自己的計劃給杜菁菱提了一下後,她也覺得這樣的想法不錯。於是,也把天朝娛樂的一些簽約藝人派了過來,讓淩宵幫忙看看,如果有適合的,也可以選進伴舞團。
??同時,像最黑暗之光樂隊,鳳凰傳說樂隊也過來了。他們倒不是要加入伴舞團,但卻打算加入伴奏團。
??另外,他們現在都有了較高的熱度名氣了。過來港城,順便出席一些商業活動,參加一些電台的節目等等。
??這些,在G市他們都有過不少同樣的活動了。
??其實,天朝娛樂並不會刻意的壓榨旗下藝人,基本上都是采取自願的原則,他們有權拒絕一些商業廣告,以及一些商業性的演出。
??可實際上,一些當紅的明星常說他們有多累多累,有多少通告,讓他們覺得像是機器人一般,被公司壓榨他們的價值。
??這個,其實是他們矯情了。
??如果是創作歌手影星,他們這樣頻繁的出席一些沒有意義的撈金活動,的確是會影響到他們的創作時間及精力。可是,對於一些純藝人而言,非創作歌手以及演員來說,那些通告對他們來說是有利的,因為可以保持經常出鏡,持續他們的熱度,讓觀眾有更多機會見到他們。並且,最關鍵的,他們可以賺錢。
??雖然要跟天朝娛樂分成,可是,天朝娛樂給他們的提成是要比在別的公司多得多。
??天朝娛樂的藝人,大多都是新人。他們其實都缺錢的。所以,現在天朝娛樂的藝人,基本上不會有藝人當真的拒絕一些商業通告。
??像蘇明月,也都跑去拍了兩三條廣告,偶爾也都會去做一些商演活動了。
??好吧,她也有自己的理想,她是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自己購買一套別墅,不是要淩宵送給她的。所以,她也想多賺點錢。
??至於淩宵的小說所賺的錢,淩宵已經早跟她說過,都歸她的。可她卻不想動,打算保存著,將來可以留給自己和淩宵的兒女。
??事實上,她爸媽也都打算送她一套別墅作為她和淩宵的婚房,想要在哪裏隨便她挑,可是,她卻不想要,還是打算靠自己掙錢買,這樣覺得會更有意義更充實。
??淩宵讓雷芳菲在半島酒樓訂了一間大房,讓眾人都感受一下平時都是一些明星名人喜歡前來吃飯的地方的氣氛。
??淩宵提前離開劇組,沒有邀請劇組的人,畢竟搞電影的和搞歌舞的,似乎也沒有太多的交集。但卻帶了黃初夏和張雪榮。
??因為他們兩人到時候有可能做伴舞。
??到了半島酒樓後,停好車,淩宵就帶著兩人走向酒樓大門。
??淩宵都來過一兩次了,所以也有些熟悉了。
??同樣有狗仔在蹲守,發現了淩宵後,趕緊拍下了一些照片。
??這個時候,其實才五點左右,時間還早,所以人不是太多,就算有都是剛剛來到的。
??然後就在淩宵舉步入門的時候,一個個子高高的青年就被人推得蹬蹬蹬的退出來。
??他的背上背著一把吉它,背上的吉它差點撞到了淩宵的身上。
??淩宵一伸手,用了一把力,把年青人給抵住,也讓他往後倒退,快要摔倒的身形終於穩住了。
??“喂!怎麽搞的?差點撞到人了。”
??張雪榮第一時間上前一步,攔在淩宵的麵前。
??“沒事。”淩宵拍了拍張雪榮的肩頭。
??“啊,對、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這個年青人這時趕緊轉身,一臉靦腆,但很有禮貌的道歉。
??淩宵這也看清了這個高個子的年青人,衝口而出道:“黎明?”
??淩宵衝口叫了一聲後,還抬手揉了揉眼睛,還真的以為自己看花了眼。
??這不就是自己那個世界年輕時候的黎天王嗎?真的很像啊,同樣是那麽的青春帥氣,並且,也同樣的似自帶有一股儒雅高貴的氣質。
??“啊?這位先生,你認識我?沒錯,我就是黎名。黎明的黎,名字的名。”
??“額……”
??淩宵不禁撫額,原來是人有相似,名字也有相似,這個是黎名,而非那個黎明。
??好吧,估計也就是跟張雪榮、牛德齊一樣了。這特麽的,四大天王,這三大天王齊了。什麽時候再碰到郭天王呢?
??淩宵在心裏吐糟著。
??“黎名,你這是怎麽會事?”淩宵沒有回答他是否認識他,而是問他道。
??“這個……”黎名這刻回頭看了看,欲言又止。
??淩宵的目光越過他,看到了他身後的那個人,方才推他的那個人。不,站在一起的有三人。推黎名的那個人像是保鏢,一起的還有另一人像保鏢,他們在保護著一個微胖的老板。
??“咦?這不就是淩宵老板嗎?”
??原本那個微胖的老板有些不屑的看著黎名的。但他這時看到了淩宵,驚咦一聲,馬上就走了過來,一臉堆笑的對淩宵道。
??“沒錯,我就是淩宵,你是?”淩宵淡淡的回應。
??“哈,我是港城盛世娛樂的股東,我姓華,華進興。”
??“原來是華老板,久仰久仰。”淩宵客氣的說了一句,並沒有伸手和他握手的意思,道:“華老板,這是什麽會事?方便說嗎?”
??“哈,這有什麽不方便說的?前段時間,有一家公司為了做廣告,跟我盛世娛樂合作,舉辦了一個音樂比賽。冠軍獎金是10萬。獎金是由那家公司支付的。但條件就是簽約我的盛世娛樂,可這個黎名呢,獲得了冠軍,卻不願意簽約我的娛樂公司,這樣他就拿不到獎金了。”
??“可是你們沒有事先說明啊。如果早有說明,那麽我就不會參賽了。”黎名有些不忿的道。
??“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這一條你不知道嗎?你也不好好想想,我們合作舉辦一個歌唱比賽,他們公司是為了他們的產品打廣告,而我公司是為了挖掘新人,有才華的年輕人。要不然,我們搞這樣的歌唱比賽幹什麽?白忙活一場什麽都得不到嗎?”
??華進興理直氣壯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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