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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淩宵的立場

  接下來,淩宵在海島省逗留了三天。


  ??他不僅到了當初和紅羅刹相遇的那個小鎮,到了紅羅刹居住的那個房子中察看過了情況。甚至,沿著當初被追殺的路線一直到達了跳海的懸崖邊察看,但是什麽都沒有發現。


  ??當時打鬥留下來的痕跡倒還有一些。可血跡什麽的,早被清理了,被自己殺死的那些人的屍體,自然也被處理了。


  ??紅羅刹居住的地方,是一個小鎮偏僻的角落之處。是她請人在一片竹林中蓋了一間精致的竹木結構的房子。看得出,她還有著幾分小資情調的,但也說明她的確是打算退隱了。


  ??另淩宵了解到,她的竹木小屋,才修建好三個月。也就是說,她在小屋最少有三個月的時間了,那麽這說明了什麽?說明了蝕骨傳人應該也是才找到紅羅刹不久的,要不然不可能等到三個月才動手了。


  ??可惜沒有發現什麽可疑的痕跡留下。


  ??淩宵跳崖的那一片海域,已經沒有人再在搜索了。事實上,就算有,也不可能公然的在不停的來回搜尋。他們本身就不能見光的人,隻會暗中來。


  ??沒有找到什麽的線索,淩宵也就不再執著了。


  ??現在紅羅刹也找到了,心也安了。


  ??和蘇明月聯係,果然被她纏著爺爺出手了。


  ??但她爺爺的確看出了點什麽,且一眼就說,他不想沾上江湖人物,真不願意出手的。不過,因為已經取了針,針不是他取了,隻是為紅羅刹除去骨毒,這就當他是為人治了一次病,事後,誰都不要再說起這事跟他蘇家有關係。


  ??看得出,蘇家老爺子對於地下世界的人真的沒有什麽的好感,也不想沾上這種因果關係。


  ??這樣也是正常的,誰生活得好好的,平白無故的去惹上那些無法無天的人?尤其是知道那些以武犯禁的,所謂的高手?蘇家老爺子這一輩子,恐怕什麽人都見識過了,知道什麽人可以出手相救什麽人不可以。因為你救了不應該救的人,那麽就會為自己的蘇家招惹來所救之人的仇家,會把自己的蘇家牽扯進去。


  ??蘇老爺子倒不是怕了那些人,主要應該是防不勝防吧。家大業大,隨便被那些人傷害了自家人都不好,哪怕他也有那樣的能量可以報複,但如果自己的親人都被害了,那麽報複了又能如何?除了給自己出了一口惡氣之外,能夠挽回被害的親人性命?


  ??地下世界的人,行事無道德無底線,無所不用其極,不擇手段。這些才應該是蘇老爺子不太願意理會地下世界的人的主要原因。


  ??淩宵真的可以理解。


  ??所以,淩宵覺得蘇老爺子如此,還真的沒有什麽,畢竟都出手救了紅羅刹,這就讓淩宵感激了,欠蘇家一個天大的人情,心裏記下了。


  ??但紅羅刹想要恢複,還得需要一段較長時間。暫時,還得需要留在蘇家治療半個月左右,半月後,才能夠徹底的清除骨毒。到時,紅羅刹就得要離開蘇家了。


  ??淩宵也隻得讓黑蜘蛛在暗中看護紅羅刹的同時,準備好下一個藏身養傷恢複的地方。等紅羅刹完全恢複了,再來找自己。


  ??淩宵這要出道了,到時候將會成為媒體關注的目標,身邊出現了紅羅刹她們,很容易會讓她們也暴光出去。因為這又出現了一個或多個躲在暗處的蝕骨傳人的陰險家夥。不能將他們找出來解決掉的話,那自己都會有危險。


  ??淩宵也給了杜菁菱電話,卻遭受到了杜菁菱一通埋怨。說什麽作為杜家女婿居然不出麵一起跟自己的家人談判,不幫她爭取更多的利益,導致她處處落於下風,根本就搞不過家裏的人。


  ??淩宵當然知道她也隻是說說,當真的讓淩宵也參與了,那就更加的不妥了。到時候她又會多了一個被人攻擊的借口。會說她有了男人就忘了爹,這才沒幾天,就胳膊往外拐,就想著從自己的娘家多扣些錢財去倒貼男人。雖然實情是那些原本就屬於杜菁菱媽媽留給杜菁菱的遺產,杜菁菱也是應得的。可杜家人卻不會跟你說這些的啊。


  ??事實上,當初黃天音的遺囑寫得也是有問題的。


  ??如,雖然提及折現給杜菁菱的時候,按股份的同等價值,可這如何算股份的同等價值?按始建時的同等價值?還是黃天音離世時的價值?又或是按現下的價值?

  ??還有,遺囑其實是跟現下的繼承法也是有衝突的。


  ??舉一個例子,一家子,有三兄弟。父母親死了,遺囑指定家產給大兒子繼承。那麽,二兒子及三兒子,還有權利要求分遺產嗎?在淩宵的地球世界,遺囑人的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遺囑人處理個人財產是遺囑人的權利,並不需要子女或者其它繼承人同意。


  ??但要注意,特別提個人財產。有時候,一個共同生活的家族當中,如何區分個人財產,其實也是很難界定的。所以,這樣的情況,在淩宵的地球世界,其實是很難真正做得到的。遺囑人把自己的個人財產給了國家或集體,這個倒也好辦。因為沒有人能夠爭得過國家及集體。可是,如果是一個不相關的個人呢?這還真的麻煩了,直係親屬誰會服氣同意啊?

  ??所以,在這個世界,有更完善明確的法律規定。遺囑人立遺囑的時候,要指定繼承人,這個可以,但首先得要證明哪些是個人財產部份。這需要遺囑人的配偶、直係親屬等,全都同意承認遺囑人所說的是屬於遺囑人的個人財產。如此,個人財產就沒有爭議了。


  ??但僅隻是這樣也不行。還得要有一份遺囑人跟配偶、直係親屬等有權繼承遺產的親屬簽一份說明同意協議。證明,遺囑人要如何處理他的個人遺產,家人親屬全都沒有意見,你想給誰就給誰,全扔給大街的乞丐家人親屬都沒有意見。這樣,法建才會生效。


  ??要不然,不用經過親屬家人同意,直接說捐就捐,想給誰就給誰。這似乎的確太任性隨便了一點。


  ??共同生活的夫妻,子女等等,如果都沒有權利去對遺囑人的個人遺產進行繼承的話,遺囑人一句遺囑說捐就捐給了別人。那麽這個家庭,原本的存在還有什麽的意義?


  ??如果是這家的丈夫是遺囑人。那麽妻子真的是白給你睡幾十年的嗎?子女奉孝都是扔給狗了嗎?

  ??總之,更人性人文一點。遺囑人如果在死前,就指定了繼承人,那麽就證明他還有精力能力來處理個人遺產,那麽何不處理得更幹淨利落一點呢?何不一家人商量溝湧妥當呢?大家都同意,你要捐給誰就捐給誰,最好,還能給出一個讓人信服,起碼讓親屬接受的理由,說因為某事某原因,打算把個人財產捐給誰,希望家屬可以理解。這樣不更好嗎?


  ??所以,杜家的情況,其實是真的複雜的。


  ??當年黃天音的確早知道自己的病況,的確有足夠的時間精力來處理自己的遺產。可當初她又能如何呢?


  ??天音股份是屬於她個人財產還是杜家的?還是整個天音所有股東的?


  ??就算是她個人財產,那麽配偶有沒有繼承的權利?父母呢?作為杜家家主,老爺子現在都還活著呢。


  ??她可以指定,但是,老爺子估計不會同意的,老爺子不同意,那丈夫呢?何況,她和丈夫關係也的確不錯的,也比較尊重老爺子的,那樣的事,她又能做得出來嗎?


  ??根本就沒法指定的。


  ??所以,現在杜菁菱在杜家,想要財產分割,恐怕還真有些困難,尤其是想要獲得更多的情況之下。當然,如果可以退讓,不奢求太多,那麽還是皆大歡喜的。這樣,也真的可以徹底解決了一直懸在杜家人心頭的一件麻煩事。


  ??淩宵不是不想幫杜菁菱,不是不站在杜菁菱的立場上來看問題。有些事,淩宵其實的確是有自己看問題的立場的,盡可能站在一個中立的立場上來看待問題。不盲目的幫親不幫理,不管不顧的為跟自己更親近的人站台。因為,那樣有可能會把事情越弄越糟。


  ??人生一世,快快樂樂不好嗎?非要為了一丁點的事兒來煩心?


  ??當然,如果原來的殺手淩宵,那可就不管不顧了,鬧不好直接就動刀子。


  ??可現在的淩宵畢竟不是原來的淩宵。哪怕是對於當日襲擊自己的那些殺手,在淩宵現在找到了紅羅刹之後,可以救活紅羅刹之後,心底裏要找那些殺手報仇的那一種心思也不再那麽強烈了。


  ??救了紅羅刹,那就等於給了原殺手淩宵一個最好的交待。當然,如果調查清楚一切的真相,把最終的罪魁禍首揪出來,弄清楚要殺紅羅刹及原淩宵的真正原因。滅了最終黑手,這也等於是為殺手淩宵報了仇,給了他一個最好的交待。


  ??隻要做到這些,那麽淩宵覺得,自己跟原殺手淩宵就真正的切割清楚了,自己也不覺再欠他什麽。再也不會受到他殘留的一些情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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