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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害得朱麥麥流產

  走T台結束后評委開始評選,最終我的公司獲得了第二名。


  雖然沒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甲已經很好了,好幾間公司排名都沒有。


  活動結束大家都收拾東西離開,因為都一起出去所以人擠人,突然有個人在後面使勁推了我一把,我整個人啊的一聲往前撲。


  我前面的那有兩個被我撞倒在了地面扶著腰怨聲哀道,我連忙彎下身扶她們,「對不起對不起,剛才不知道是誰推了我」


  「啊!我的肚子!」


  一聲慘叫在我身旁傳出,我轉頭看見朱麥麥正倒在地上摸著她的肚子慘叫。


  難道是剛才朱麥麥站在我旁邊,也被我撞倒了?


  我扶起眼前的女人後本能的往朱麥麥走過去扶住她肩膀,「你怎麼樣了?要不要送你去醫院?」


  朱麥麥拍下我的手,「慕嫣然你這虛偽的女人,我就說了你兩句你竟然要害死我肚子裡面的兒子!一場同學你竟然這麼歹毒!」


  「我沒有,是有人推了我一下我才」


  「血,朱小姐你的裙子好多血啊!」露露推開眾人跑進來,指著朱麥麥腿間捂著嘴尖叫。


  我低頭看去,發現朱麥麥的裙子真的全被血染滿了。


  我整個人傻住了。


  怎麼會這樣?就算真的被我撞跌在地也不至於出血吧?

  「血?啊,我的兒子啊!」朱麥麥抱住她的肚子哭天搶地。


  「朱小姐你別怕,我現在就給你打120!」那露露拿出手機。


  最後朱麥麥被救護車送去醫院,我作為害得朱麥麥跌倒在地的當事人不可避免的跟著去。


  我坐在手術室門外的休息椅上看著那盞亮著的紅燈,心裡緊張又愧疚。


  過了一會醫生出來了,摘了口罩。


  「你們誰是病人家屬?」


  露露走上去,「我是她朋友,她家人在趕來的路上,朱小姐她怎麼樣了?」


  「孩子保不住了,但大人沒事,你們節哀順變吧。」


  露露僵在那兒一下,接著看著我,「慕嫣然,孩子他是無辜的,你竟然公報私仇害死了他!以前上學我還覺得你挺好人的,原來這麼虛偽!」


  「我沒有,我說了是有人在後面推了我才這樣的!」我站起身。


  「這些話你留給跟朱小姐家屬講吧!」


  我跌坐回了凳子上。


  過了十多分鐘朱麥麥的婆婆趕來。


  她婆婆一來就抓著護士問,「姐姐,姐姐我孫子咋樣了?沒事吧啊?還健康吧啊?」


  「你孫子?你是說急救室裡面那位朱小姐嗎?那位朱小姐的孩子沒了,但人沒什麼事。」


  「孩子沒了?那是說我孫子沒了?!」她婆婆一聽腳一軟就差沒暈倒在地,跌坐在凳子上拍大腿,「哎呀這怎麼不轉過來啊?這死了老婆是別人家的女兒還能再討一個,但這死了孫子是自家的血脈死了啊!老天真是瞎眼了啊!」


  我看著朱麥麥婆婆覺得一陣噁心,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不過朱麥麥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活該她有一個這樣的惡婆婆。


  「阿姨,朱小姐兒子的死不是意外,是有人故意的,你一定要給朱小姐討回公道。」露露指著我,「是她在後面推了朱小姐一下,朱小姐跌倒才流了產!」


  朱麥麥婆婆看著我,過了幾秒殺人似的走過來要打我,「原來是你這小賤娘們害死了我孫子,你賠我孫子!賠我孫子!」


  我立刻抓住她的手將她使勁往後一推,「不是我殺的,是有人推了我一下我才不小心撞到她!」


  「慕嫣然,你口口聲聲說有人推了你一下,那那個人是誰?你找出證據來啊,你自己身子往前傾撞倒幾個人害得朱小姐流產是所有人都看見的事!」


  「我」


  證據,她去哪裡找證據證明是有人推了她一下?

  那是一間未裝修的商用房,根本就沒有監控這東西。


  會不會是朱麥麥跟這露露想陷害我,露露在後面推的我?但朱麥麥那麼愛她的兒子,怎麼會為了污衊我不惜不要這個兒子?

  那那個人到底是誰,同行競爭對手嗎?想我害人跌倒被人罵幾句,但沒想到會害得朱麥麥流產。


  我不清楚,我只清楚一點,沒有監控想找到證據證明我是被人推一把而不是故意的,比登天還難。


  朱麥麥婆婆指著我,那張老臉皺紋橫生,「小賤娘們,沒話說了吧!一個丫頭都這麼不顧臉皮害我孫子,今天老娘我不扒了你這層骨給我孫子報仇就不是個人!」


  那老太婆拿起地面的滅火器就要砸我頭上。


  我嚇得目瞪口呆,好在這時出現一個保安制服住了朱麥麥婆婆。


  最後我被送到了警察局。


  警察怕朱麥麥婆婆又發癲打我將我關進了審訊室裡面,他們二人坐外面。


  「警察,警察哥哥,就是這毒婦害死我的心肝兒孫子,你們一定要判她死刑,一定要為我的孫子報仇啊!」


  朱麥麥婆婆拍著大腿哭得十分傷心。


  「放心,要是案件屬實我們警方會照法律處置犯人。」


  警察在紙上寫了兩行字,抬起頭審問我,「慕小姐,你聲稱是有人推了你才導致你跌倒撞到朱小姐,那有人證或者物證嗎?」


  我臉色蒼白搖頭。


  警察低頭寫了兩行字,「要是什麼都沒有的話我們警方也很難相信你的隻字片語,何況你跟朱小姐有過口角之爭。除非你能提供證據,否則我們只能按法律判你兩年半的有期徒刑。」


  「兩年半?警察哥哥你說少個五六十年吧?她害死了我的寶貝孫子啊,槍斃都不為過怎麼只判兩年半!」


  「婆婆,我們這邊的律例是這樣規定,未出生的小孩不算公民,要是她害死的是個真人才能判二三十年。」


  「我不服,我要上訴!不判這個女人三十年我這老骨頭是死也咽不下這口氣!」


  「那婆婆你要上訴就儘管上訴吧,就是到了院子也是按律例辦事,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搞這麼多隻會浪費律師費。」


  警察合上了文檔。


  朱麥麥婆婆死不服氣,又從口袋裡面找出幾張一百請求警察加我刑,還說要是加了刑晚上吃飯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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