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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被抓進精神病院

  冰冷刺骨的聲音從他喉嚨裡面講出來,「不過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在我這裡你不過是一個玩物一條狗,你覺得我會娶一條狗當自己妻子?」


  蔣靖州前面的話讓我恐慌,後面那句話就是讓我撕心裂肺。


  雖然知道自己在他心裡不過是個玩物,可當他親口說出來的時候,我還是心痛了。


  我所有解釋的話都一下卡在了喉嚨裡邊,雙眼含淚不知所措的看著蔣靖州。


  蔣靖州轉頭對張媽講,「找人把她送進去跟她前夫家人團聚半年,以後我跟這個女人再無半點關係。」


  張媽一聽大喜,連忙應聲,「是先生,我立刻叫人去做!」


  「蔣靖州我沒有做過,你不能這樣對我!」


  蔣靖州沒理我,低頭吻了吻正在哭鬧的蔣思思,抱著蔣思思往二樓走去。


  很快就有兩個男的過來抓住我往外邊抓,我不停的哭喊叫他們放開我,可我力氣壓根不是他們的對手,只能任由他們將我往外邊拉。


  秦芳虹看著我講,「要不是靖州他不聽勸不肯跟這女人斷了,我也不至於搞這一出。希望我的思思沒有被嚇著。」


  「放心吧蔣太太,思思小姐過幾天就會好的了。哼看來主持說的沒錯這個女人真是禍水,一來就害得咱們要利用思思小姐。再留在大少爺身邊不知道扯出什麼天災人禍!」張媽看著我罵。


  接著我被拖出了外面,強硬被塞上了一輛汽車。


  他們將我送到周承志住的那間精神病院,因為這精神病院是大部分是處理重症精神病人的,所以地處郊區十分荒涼,周圍算是大山,人煙都沒一個。


  我不停的跟醫生講我沒精神病是有人污衊我。


  但抓我來那兩個男人一說出蔣靖州的名字后,醫生當即明了的笑了笑,接著低頭在病歷上寫。


  「此女病人患嚴重精神障礙,有胡言亂語殺人之傾向,決定給其安排強制留院半年觀察。」


  ……


  我被人強硬的塞進了一個單間裡面鎖上門。


  我去握住鐵欄哭著大喊,「我沒有做過!你們憑什麼把我關到這裡來!你們快放了我!」


  「憑什麼?」扯我來的那兩個打手看著我嗤笑一聲,「你這賤女人敢推思思小姐到湖裡,先生不讓咱們輪你一遍再丟進來已經是仁至義盡了!你還好意思問憑什麼!」


  我想繼續說自己根本沒做過。


  可誰會信我?

  比如蔣靖州。


  秦芳虹是他媽,他不信他媽難道還信我這個認識沒多久的女人嗎?


  其他人更不用說了,我在其他人眼裡想必是那種為了錢出賣身體的女人,他們怎麼會放著高貴優雅的秦芳虹不信來信我。


  我最後一絲理智告訴我就算喊破嗓子也是沒用的,只找到證據證明是秦芳虹污衊我,那才是唯一的辦法。


  那幾個抓我進來的男人繼續嘲弄我幾句後走了,剩下我和這些精神病人。


  「哎呦呦!慕嫣然是你這賤人家生的不!前幾天不是很牛叫你那姘頭把我跟我兒子兒媳婦塞進這裡嗎?怎麼今兒自己也遭殃了!」


  那些人剛走不久我就聽到不遠處傳來黃梅蘭的聲音。


  我轉頭往左邊看去,但有一副牆我什麼都看不見,可憑記憶我猜測黃梅蘭就在我附近,或者隔一個單間或者兩個。


  真是夠倒霉的,被塞進了精神病院還要遇見黃梅蘭。


  「怎麼著你這孽種!以為不應老娘老娘就饒了你了!你這賤b的,害我兒子兒媳婦都被抓進來,我大孫子還被嚇得變成血了!今兒我這把老骨頭雖然夠不著手打你,但也要每天罵遍你祖宗十八代!」


  「反正你這賤人姘頭已經跟你反了,老娘不用給你面子!你兒子爺奶孫的嘈東西,下賤貨……」


  黃梅蘭在那邊不停的罵我,我聽得耳朵都痛,只好捂住自己的耳朵。


  我沒打算罵回去,如今我最要緊的事是想想如何找到證據證明秦芳虹是污衊我的還我清白。


  否則我自己含冤不說,出去後周家人知道我已經得罪蔣靖州,自然不擔心我告狀,會繼續像以前那樣找人搞我,而且有了這次讓他們進精神病院許彤彤被嚇得流掉孩子的事,手段肯定也會變本加厲。


  找回清白是如今我的當務之急。


  可我該怎麼做?怎麼做才能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哇!哇!哇!」


  睡在我對面那女人突然坐了起床跳到門邊對我哇哇叫。


  她三十多歲歲頭髮凌亂,臉上牙齒黑漆漆的泥土,跟個女鬼似的,我被嚇得整個人後退兩步。


  「你不用怕她,隔著兩個籠子她進不來咬你。」


  我聽見我隔壁有男人講話的聲音。


  他聽起來像是正常人,我不由走過去,敲了敲牆,「你在這裡嗎?你也是被抓進來的嗎?」


  「是啊,和你一樣是被污衊進來的,但我比你慘。那些人啊想我在這裡住一輩子,你至少有個盼頭。」


  「住一輩子?你犯什麼錯了對方這麼狠心?」


  在精神病院住一輩子,比在監獄住要痛苦得多,監獄至少每天下午能出去操場看看太陽,而這裡是完全不見天日的,更別提監獄都是正常人而這裡的都是臭熏熏的瘋子了。


  對面的男人很久沒說話,我正要說些什麼的時候,他開口了。


  「還不是年少不懂事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進來了才知道這世上的法都是給平民設置的,頂尖那小部分人的想你死根本就不用顧忌什麼,跟捏死只螞蟻一樣。」


  我無言以對。


  確實是這樣,有權有勢的人根本不用顧忌法這個字。


  就像蔣靖州抓我進來,出去后就算我去找律師也不會有人敢接這個案子,隨時還會被誣陷反咬一口,也不難怪由古至今才會有那麼一句話,民不與富斗。


  「算了別說我這事了,想知道你對面那女人怎麼瘋的嗎?說起來夠你震撼的。」


  我轉頭看著對面那正啃咬著鐵柱的瘋女人,轉頭問,「怎麼瘋的?」


  「她媽在她十歲的時候改嫁了,她繼父要搞她她哭著告訴她媽,誰知道她媽還幫她繼父綁住她在椅子上脫她褲子給那畜生繼父搞,日子長了就得精神病了,好像是十五還是十六歲,到村裡門診流了個孩子后徹底瘋了,拿起把刀把她繼父繼母給殺了,還到街上去砍人。」


  「於是便被送到了這裡來,是個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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