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案子
K市,銀河大酒店,白天楠帶著一個強壯威武的漢子進了酒店大門。迎賓看到兩人衣服皺巴巴的,鞋子髒兮兮的,心裡不由得犯嘀咕,但還是迎上去問:「請問兩位有什麼需要?」
「我們找人,貴賓室1198號。」
當前台撥打內部電話確認之後,有人便把白天楠了過去。
門口站著兩個女保鏢,楊晨正躺在寬敞絢麗的大床上看電視,肚子上像是套了一個大大的游泳圈。看到白天楠進來,楊晨頭也不回。直到白天楠說聲:「楊姐,我來了。」
楊晨看到白天楠身邊的男人,不由的皺了皺眉頭,問:「這他媽的是誰?」
「楊姐,這是我的一個鐵哥們,他呢,沒見識過世面,我帶他來看看楊姐的風采,順便和我一起來伺候一下楊姐。」
楊晨對白天楠一招手,白天楠走了過去。
「啪」的一巴掌甩在了白天楠臉上,白天楠雙眼瞪得圓圓的,「啪」有是一巴掌甩了過來,白天楠額頭上青筋爆出,「啪啪」兩巴掌過後,白天楠忽然笑嘻嘻的對楊晨說:「打得好,打得真舒服。」
楊晨一腳蹬過去,白天楠蹬蹬蹬退了幾步,忽然一下跪倒在地上,用膝蓋前行,上去要抱楊晨的腿,楊晨罵道:「趕快給老娘滾,你把老娘當成什麼人了?要伺候我的人多著呢,輪到你幫我選人。」
那個肌肉男看到白天楠如此下作,上前拉住白天楠,說:「楠哥,咱們走,一個大男人怎麼能受這股氣呢。」
楊晨笑道:「說得好,說得好,希望一會你還有這樣的骨氣。」
說完楊晨拍了拍那雙肥大厚實的手,倒是嚇了那人一跳。以為楊晨會有所動作,結果拍完之後楊晨卻沒有動。
動的是門口的兩個保鏢,兩個人配合得天衣無縫,一人抓住一邊的胳膊,左邊的保鏢用右膝蓋,右邊的用左膝蓋頂住男子的背,而兩隻胳膊被反剪在背後。
楊晨眯著小眼問:「服不服。」
那男子卻不說話。
楊晨說:「給他鬆鬆筋骨。」
只聽得一陣咯吱聲,兩個保鏢將那人從頸至腰的骨頭拿捏一遍。那人的衣服很快濕透了,額頭上也滿是汗珠。
白天楠在旁邊的求情聲,楊晨猶如不聞。
「現在服了嗎?」
那人張開嘴,一口血痰對著楊晨吐去。右邊的保鏢將他的頭往下一按,這口痰就吐在了絨絨的地毯上。
楊晨忽然笑了,左手搓著右手,右手握著左手,兩隻手扭麻花似的,她對那人吹了一口氣說:「你有沒有見過自己身上的骨頭,要不要拿下來一根給你瞧瞧。」說完還舔了舔血紅的嘴唇。
一個保鏢將那人往地上壓,那人雙腿已經跪在了地上,身體壓成了拱形,另外一個保鏢伸手探到他衣服內,摸到一根肋骨,就開始使勁的握住,血汩汩的往下流,那人感覺只要再一使勁,自己的肋骨必然折斷,忍不住喊了一聲:「我服了。」
「男人就是賤,敬酒不吃吃罰酒,既然服了就好說了,看到我的鞋子了嗎?你幫我用嘴舔一遍鞋面,然後就可以滾蛋了。」
那男人忽然變了,雙手捧著鞋子,從鞋尖往一側舔去,添完一面又舔另外一面,最後還在內底舔了舔,然後意猶未盡的咽了下去。舔完一隻,然後又拿起另外一隻。
楊晨忽然看得興趣索然,命令道:「可以了。」
那人卻撲到楊晨床邊,抱起楊晨腿,舔起楊晨的腳趾頭來。
保鏢本來要阻止,可是看到楊晨沒有喝止,就站在一旁。
那人從楊晨的小腳趾親起,還發出嘖嘖的聲音,楊晨感覺一陣酥麻。
白天楠不失時機的向楊晨說:「我這哥們叫蘇泥柯,是我的老鄉。」
楊晨對著白天楠一擺手,白天楠退出去了。
蘇泥柯一把撕裂自己帶血的襯衣,慢慢的從床尾往上爬,爬過去的地方留下一道血痕,在潔白的床單上顯得格外注目,楊晨忽然感覺有一根鞭子抽中了自己興奮的神經末梢,不由呻吟了一聲。
這天,玲子難得的來到了我這裡,就把一個文件袋扔過來了,說:「又接了一個活,案情你先看看,看完咱們再研究。」
牛皮紙里裝了厚厚的一疊文件,我抽出來慢慢的查看,先看了現場勘驗筆錄。上面寫著《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盤龍(新)勘[2013]125號。2013年09月22日9時19分,盤龍區派出所刑偵中隊,接到K市盤龍區雨露街御霸天下小區39幢302號的劉岩報告:其家昨天晚上被盜,要求公安機關勘驗現場。
勘驗時間:從2013年9月22日13時5分至2013年9月22日14時8分。
勘驗地點:K市盤龍區雨露街御霸天下小區39幢302號。
天氣情況:溫度24℃;相對濕度23;相對濕度40%;風向西北,3級;晴。
勘驗檢查前現場的條件:原始現場。
現場勘驗檢查利用的光線:現場勘驗檢查利用的光線:自然光、碘鎢燈光、多波段光源。
現場勘驗檢查指揮由盤龍區派出所副所長劉天平擔任。勘驗檢查情況,現場位K市盤龍區雨露街御霸天下小區39幢302號。
該小區向東與盤龍區人民法院隔博學街(南北向,寬12米)相望,向南與移動公司隔路(東西向,寬5米)相鄰,向南58米處有一個「十」字路口;該「十」字路口的東南側為雨潤超市,西南側為寒鐵酒吧,西北側為移動公司,東北側為博弈金店。御霸天下小區內西北部為39幢居民住宅樓,該座樓為坐西朝東、七層、四個單元,其中第一層南部為101號居民住宅,向北部依次為102至108號居民住宅,一至七樓的結構類似。
該座樓的301號居民住宅內南部由東向西依次為門廳、廚房、客廳、南卧室,北部由東向西依次為東卧室、衛生間、北卧室;該住宅內天棚高為250厘米。
門廳南北長433厘米、東西寬98厘米。門廳東牆上距北牆110厘米處有一個房門,寬70厘米、高200厘米,為單扇向東開的塑鋼門,呈虛掩狀;該房門內側把手上、距地面72厘米處有白色纖維附著(經拍照后原物提取,)。
室內地面鋪有白色複合地板。門廳的東牆上的塑鋼窗,窗檯高30厘米,其中南數第一扇塑鋼窗為80厘米×130厘米,向北拉開20厘米的縫隙;該窗的南邊框西側面上、距地面140厘米處有25厘米×15厘米範圍的紡織品灰塵印痕。該窗外東側20厘米處有1枚立體鞋印(拍照後用石膏灌注制模提取,鞋尖向西,全長28.5厘米,前掌寬10.5厘米,跟部寬8厘米,鞋印深度為1厘米。
客廳東西長860厘米、南北寬500厘米,東牆上距北牆69厘米處有一個與門廳相通的堂門,為雙扇木門,向西敞開著,寬154厘米、高200厘米。
客廳地面鋪有白色複合地板。室內地面上距東牆320厘米、距北牆190厘米處地面上有一枚鞋印(拍照提取鞋印),全長28厘米,前掌寬10.5厘米,跟部寬8厘米。該鞋印南側地面上有毛髮2根(無毛囊,拍照后原物提取),長分別為5厘米、6厘米。
靠北牆距東牆120厘米處朝西放置一個100厘米×43厘米×190厘米的書櫃,其上、下層的櫃門均呈敞開狀,櫃內書籍等物品擺放較亂;該書櫃南側的地面上在80厘米×50厘米的範圍內散落有書籍、紙張等物品。該書櫃西側朝南放置一張140厘米×70厘米×75厘米的寫字檯,檯面上東南部和西南部分別有2處紡織品灰塵印痕,範圍分別為20厘米×13厘米、17厘米×15厘米;該寫字檯的三個抽屜呈拉出狀,抽屜內的書籍、紙張等物品擺放較亂。靠客廳東牆距南牆77厘米處朝西放置一個105厘米×48厘米×63厘米的電視櫃,柜上放置一台彩色電視機,電源呈關閉狀。
南卧室南北長420厘米、東西寬350厘米。東牆上北部有一個與客廳相通的堂門,寬80厘米、高200厘米,向西敞開著。室內鋪有白色複合地板。室內靠東南牆角朝西放置一個衣櫃,櫃門敞開著,櫃內的衣物擺放較亂,衣櫃中部的櫃門沿距地108厘米處有18厘米×24厘米範圍的尿液(已經四甲基聯苯胺檢驗呈陽性,拍照後用棉紗布沾取。);
該衣櫃西側地面上在40厘米×37厘米範圍內散落有衣物,其中的一件白色襯衣上有痰痕1處(已經四甲基聯苯胺檢驗呈陽性,拍照后原物提取。)。
靠西南牆角朝東放置一個47厘米×39厘米×42厘米的床頭櫃。該床頭櫃北側靠西牆床頭向西放置一張150厘米×190厘米×55厘米的雙人床,床上鋪有的被褥較亂。該雙人床北側朝東放置一個47厘米×39厘米×42厘米的床頭櫃。
北卧室南北長477厘米、東西寬420厘米。東牆上南部有一個與客廳相通的堂門,寬80厘米、高200厘米,向西敞開著。堂門內側地面上散落有一雙拖鞋,鞋尖向東。靠南牆西部朝北放置一個102厘米×50厘米×187厘米的衣櫃,櫃門敞開著,櫃內衣物擺放較亂;該衣櫃北側地面上在34厘米×42厘米的範圍內散落有衣物,室內地面上距東牆80厘米、距北牆220厘米處有白色線手套1副(拍照后原物提取)。
靠西北牆角朝南放置一個47厘米×39厘米×62厘米的床頭櫃,櫃門敞開著,抽屜呈拉出狀,櫃內書籍等物品擺放零亂;該床頭櫃東側床頭向北放置一張150厘米×55厘米×190厘米的雙人床,該雙人床東側朝南放置一個47厘米×39厘米×62厘米的床頭櫃,櫃門敞開著,抽屜呈拉出狀,櫃內書籍等物品擺放零亂。該床頭櫃南側地面上在45厘米×50厘米範圍內散落有雜誌等物品。
衛生間南北長330厘米、東西寬180厘米。南牆上中部有一個與客廳相通的堂門,為寬70厘米、高200厘米的木門,向南敞開著。室內地面鋪有白色瓷磚。靠西南牆角有一塊布片(拍照后原物提取),長53厘米,寬40厘米,布片把上有長13厘米的擦蹭屎跡(已經四甲基聯苯胺顯現呈陽性,拍照後用棉紗布分3段擦拭提取。),其中距布片長端23和30厘米處有1塊血跡(血跡用棉紗布沾取),室內地面上距東牆15厘米、距南牆106厘米處有手套1副。靠西牆中部、距地面80厘米處有一個60厘米×100厘米×23厘米的洗面池,池內有18厘米×13厘米範圍的水跡;該洗面池上方的水龍頭上有手印1枚(拍照提取手印)。
上述鞋印花紋種類、大小相同。
廚房東西長210厘米、南北寬328厘米,室內地面鋪有白色瓷磚。北牆中部有一個朝北開的雙扇木門,與客廳相通,寬128厘米、高200厘米,其東扇門敞開著。室內靠南牆有一套組合櫥櫃。
具失主劉岩等人,2013年9月21日20時離家,22日9時許回家,發現家中被盜六、七條境界玉溪香煙,價值一萬元左右。在其他部位,廚房的組合櫃底部不見了黃金約一千克,價值35萬元左右,南卧室床頭櫃丟失大量現金,約50萬左右。總價值約86萬元,至此現場勘驗結束。
現場勘驗檢查製圖3張;照相72張;錄像20分鐘。
現場勘驗檢查記錄人員:
筆錄人: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張利民
製圖人: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趙民
照相人: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譚衛平
錄像人: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劉嬌
現場勘驗檢查人員: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高級工程師,本人簽名:趙民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高級工程師,本人簽名:張利民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高級工程師,本人簽名:譚衛平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工程師,本人簽名:劉嬌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主任法醫師,本人簽名:關鵬
單位:K市盤龍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大隊;職務:助理工程師,本人簽名:杜濤
現場勘驗檢查見證人:
性別:男,年齡32歲。
住址:K市盤龍區雨露街御霸天下小區39幢202號,簽名:邢永濤
性別:男,年齡37歲。
住址:K市盤龍區雨露街御霸天下小區39幢402號,簽名:路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