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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波瀾

  京城的一番變故,很快便被朝廷封鎖了消息。只是,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很快,「鎮邪司內鬥」一事,便已經在世間的各個角落肆意流傳開來。


  哪怕兩個二十八宿互相交手都是大家茶餘飯後最好的談資,更何況麥芒伍和玖又都是在這江湖上成名已久的硬手,身份也是特殊,可謂皆是執掌牛耳之人——二人相爭,自然是逃不過眾人的種種猜測。


  有人說,那玖一向飛揚跋扈,麥芒伍身為管事執行了家法,廢了昔日同門的一身本領,只留了他半條命等死。


  也有人說,麥芒伍是被玖勾結了三國師所截殺,人已經灰飛煙滅,不在世上了。


  只是這件事發生突然,頗有些沒頭沒尾。二十八宿這些年在麥芒伍的統領下,雖然稱不上如同執金吾一般的眾志成城鐵石一塊,卻也萬不至於互相拔刀相向。


  然世間定律,盛極必反。


  半年前二十八宿在京城擊殺了捲簾之後,地位可謂一時無兩,風頭更是遠遠蓋過了平日里讓人談虎色變的執金吾。


  有人說,二虎相爭是為了奪權;也有人說,兩人一決生死只是為了爭奪一張水陸大會的請帖。總之,外面的謠言可謂眾說紛紜。


  不管怎麼說,眾人已經統一出了唯一不變的結論:一向巍然屹立的二十八宿,這次肯定是倒了。


  最快蔓延這個風聲的地界,便是距離京城不過咫尺的鬼市。


  來自於五湖四海的妖怪與武夫,紛紛交頭接耳,興奮地談論著玖與麥芒伍之間的這場恩怨。雖然大家都是道聽途說,但是幾杯酒下了肚,嘴裡面便滔滔不絕編造出了一系列戰鬥細節,彷彿這些人都親眼看到了這場廝殺。甚至,已經有七八個人都信誓旦旦表示親眼見過了那麥芒伍的屍首——眾人一開始覺得不信,後來一想,自那一戰後麥芒伍便失去了蹤影,說不定真的已經碎在了京城裡。


  當然了,對這些人來說,能親歷一番二十八宿兩個領軍人物的對戰,絕對是一件頗有面子的事情。


  只是,很快鬼市裡便不再敢有人提及於此。原因很簡單:金角銀角已經在眾目睽睽之下,大張旗鼓處決了四五個造謠之徒。而整個桃花源,也被勒令萬不可傳謠。


  有云:天下消息出鬼市。這個讚譽,乃是前任老闆多年經營才有的讚譽,也是銅雀相當珍惜的一塊金字招牌;鎮邪司一事還未有答案,總不能以後讓人覺得,「天下謠言出鬼市」吧?


  更何況,一群匹夫倒是無牽無掛,在鬼市瞎說八道一番,就會散了。但要是等到二十八宿聞聽了此言,自然是不會善罷甘休,遲早要來鬼市裡鬧一鬧的。麥芒伍可以倒,二十八宿卻會用行動糾正所有人的認知。


  買賣嘛,講究一個和氣生財;玖那個脾氣要是動了怒,咱這芝麻大小的生意還做不做了?

  所以,銅雀才下了這道命令,意圖將鬼市從漩渦的中心抽身而出,力求中立。


  只不過,消息散得很快。天南海北,都在念叨著這場廝殺,以及那句「二十八宿這次肯定倒了」。


  「二十八宿倒了?怎麼可能呢。」一家繁華的酒莊裡,李晉喝了口酒,聽著旁邊桌子幾個面相兇狠之徒的滔滔言論,忍不住一聲冷笑:他內心深信不疑,有那麥芒伍在,二十八宿怎麼可能垮台。


  倒是面前坐著的大器一直在拚命胡吃海塞,並沒有理會李晉剛才的話題,反而壓低了聲音:「抓緊閉嘴吃點吧,一會兒店家發現咱沒銀子,肯定要吃一頓打的。肚裡沒食兒,怎麼扛得住。」


  這個酒庄,距離「李家」地界不足百里。如果按照李晉和大器的平日腳程,二人早就該回到李家復命了。至於為什麼耽誤了這麼久,自然又是逃不開大器好賭的干係,一路上只要是遇到賭場便要留步。其實大器身上早就沒了銀子,只能擠在人群中聽聽篩盅的動靜,過過乾癮罷了。


  李晉動了筷子,只是背後的呱雜訊越來越大;那幾個酒徒顯然是已經喝高,嘴裡面放肆的話不斷升級,甚至已經有了要趁機殺奔京城、根除二十八宿的言語。


  這倒不大令人意外,畢竟二十八宿這些年在外結仇不少。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霸王。」李晉忍不住小聲嘟囔了一句。雖然後面幾人囂張,李晉卻並不想再招惹什麼是非。


  「二十八宿的事兒,與你何干?」大器酒足飯飽,身子悠閑地靠後,打了個飽隔,不大明白為什麼李晉如此在意。對於二十八宿,大器可是素無好感的。


  後面突然一陣哄堂大笑,李晉和大器同時回頭張望——原來是其中一個醉漢比劃著手中的寶劍,模仿著麥芒伍手持銀針的姿態。只是他連站都站不穩,誇張的動作顯然是在故意逗人發笑。最後他將那寶劍朝著半空一拋,繼而狼狽避開,險些扎到自己。


  一聲一聲「裁縫伍」被不斷喊出。這個外號早已有之,就是為了噁心那用針的麥芒伍,暗指他頗為娘們兒兮兮。只不過,是否有人當面這麼侮辱過脾氣溫順的伍太醫,就不得而知了。


  這滑稽的一幕,連大器都忍不住笑得拍手——緊接著,大器抬起一腳,自下而上掀翻了自己面前的桌子,面露凶色。


  「人家二十八宿的事兒,與你們這幫爬蟲何干?」大器起身,一步一步朝著剛才拋劍耍樂的醉漢逼去。那幾人顯然見過世面,同樣掀翻了桌子,一個一個兵器出鞘,嚴陣以待。


  領頭的醉漢是個獨眼龍,臉上戴著一個雕花面罩,手裡握著一把南瓜大小的釘刺銀錘。只見他將兵器在手心裡把玩幾下,一個閃身已經站到了大器面前:「朋友,喝醉了?我手裡的這把兵器,能幫你醒酒嗎?」


  他的表情極度自信,料想對方見到自己標誌性的兵器,便該即刻叩頭認錯了。


  身後的其他幾個惡漢,頓時面露得意——李晉抬眼,憑著兵器認出了此人乃是百嶺山的山大王,那個誰來著……總之就是那一片的妖怪吧。反正他應該隸屬於獅駝國三雄旗下,也算是有些名氣。


  獅駝國的人出現在這裡,就代表著三雄已經在前來水陸大會的路上了。


  大器並不搭話,只是攤開左手,拋玩著一枚骰子。


  百嶺山的幾人開始還未在意,但是細細看了那骰子后,紛紛面露懼色,一個接一個偃旗息鼓收了兵器。


  執金吾的賭鬼大器——這名號可不是鬧著玩的。


  唯一進退兩難的,只剩下了那正在與大器僵持的山大王了。


  「李家的人嗎,那便真是誤會了。」這山大王完全沒了剛才的威風,一番下台階的話說得也是口乾舌燥。


  骰子已經落在了大器手裡,他低頭一看,花色只是一個「一點」。


  大器攥住了骰子,露了個笑——眾人還未反應,卻見那山大王人已經橫著飛了出去,撞破石牆倒在了外面的街上。而他臉上唯一剩下的那隻眼,烏青得異常嚴重,看起來像是被人打了十幾拳的樣子。


  大器上前幾步,走到了剛才那山大王站立的位置——山大王銀錘早已脫手,砸在地上。大器俯身,撿起這兵器後用手指彈了彈,然後心滿意足地走回來。


  店老闆正躲在櫃檯後面瑟瑟發抖,大器卻已將那銀錘放在了桌子上:「結賬,找錢。雖是鍍銀的,刮下來也有個三四十斤吧?」


  一行人見自己頭領被擊倒,猶豫著要不要上前拼個你死我活——外面,那山大王已經揉著自己面部的傷口站了起來,狂呼「住手」——若是事情到此為止便也罷了;自己下面的人真要對著大器出手,事情的性質可就變了:


  襲擊執金吾,還是兩個一起?這可真是活夠了。他們既然二人成行,自然並非出來消遣,而是在執行李家的任務。這山大王心裡想得清楚:即便自己這邊占理,三雄也未必會出頭保住自己這麼一個小嘍啰。


  倒不如,認個倒霉,吃點虧作數。


  於是一眾凶人,只得看著那大器領了掌柜找回的散碎銀子后,滿臉欣喜地與李晉一併揚長而去;倒不過,方向依舊沒有朝著李家,反而像是附近的一個賭鋪。


  「就這麼放他們走了?」幾個手下雖然滿手是汗,卻依舊不大甘心。


  「嗯。」山大王在下人面前丟了顏面,卻依舊信心滿滿:「咱不能因為一時衝動,壞了大王的計劃。放心吧,這個仇,很快就能報的。掌柜的,上酒!還有,把那兵器還我,我另給你銀子……」


  不過,這用銀錘的山大王還是有些疑惑:麥芒伍這件事跟他執金吾何干?二十八宿倒了,他們不應該高興得跟著自己一起起鬨才是嗎?


  想不通啊。


  「稀客,竟然是你來了南疆。」正在釣魚的奎木狼聽得身後一陣突兀的腳步聲,頭也不回,卻隨即收了手中的釣竿。在一旁依偎著自己相公的百花羞愣了愣,回頭望去。


  只見一個白髮蒼蒼的老者,身著執金吾制服,笨拙地攀爬上了這垂釣的水窪。雖然這山丘不過十來丈高低,老者爬上來之後還是氣喘吁吁,口中不住嘟囔著歲月不饒人。


  百花羞看清此人面容后,不由得吃了一驚。


  怪不得整整一個時辰也沒有魚兒上鉤;此人出現在南疆,恐怕稍有靈性的飛禽走獸都已經避難去了。


  奎木狼已經用手探握住了放在一旁的狼牙棒,同時對百花羞輕鬆說道:「你先回去,多煮一個人的飯菜等我便好。」


  百花羞心裡一百個擔心,卻也知道自己留在此地反而讓夫君分心,只得起身,收拾了那還空空如也的魚簍,與那老者擦肩而過。那老者本是俯身喘息,與百花羞擦肩的一剎那卻忽然站直了身子,手也探了出去——奎木狼心下驚怒,揮起狼牙棒便朝著對方的腦瓜子砸去——方圓里許的花草,都被這兵器劃破空氣捲起的颶風吹得東倒西歪。


  咣當一聲。


  「百花姑娘,一點錦綢面料,留著做幾身新衣裳。」老者並未襲擊百花羞,只是在百花羞魚簍中放進了一匹繞著金線的緞子:「畢竟我也算是娘家人嘛……」


  另一邊,這老者只是抬著左手,便赤手空拳地握住了奎木狼手中砸下的兵器,阻擋住了剛才排山倒海的一擊。


  奎木狼大意不得。但是老者依舊未曾轉向於他,只是看著那百花羞謝過禮物之後一步三回頭下了山坡,才鬆開了握在手裡的狼牙棒。


  「有事?」看這老者送完東西還不離開,奎木狼便開口問道。


  「久困南疆,可能你還不知道。」老者說著,便席地而坐:「我今兒來,是給你帶一個好消息:外面都說,二十八宿倒了。」


  「不可能。」奎木狼脫口而出,只覺可笑。


  「我在想啊……」那老者倒是不急不躁,只是捋了捋自己的白鬍須后捶著自己的老腰,自顧自說道:「百花羞既然是小姐的遠房親戚,你呢,便也算是我李家的入門女婿。以前各為其主倒也罷了,現在那麥芒伍出了事,你倒不如乾脆入了我執金吾,為家主效忠……至於那捲簾小兒留在你身上的傷,咱李家也不是沒有辦法。」


  「怎得,你們執金吾已經死得沒人了嗎?」聽到這老者提及麥芒伍,奎木狼咬牙切齒反口挖苦。這算什麼消息,一番道聽途說便敢來他面前遊說?


  罵歸罵,奎木狼心中也不免有了一絲不安:算起日子,這幾天便是京城回給自己書信的時日,麥芒伍從未拖延,為何這一次的書信卻遲遲未到?

  「怎麼會呢。」老者似乎驚訝於奎木狼如此反應,倒是一番感嘆:「得益於那老伍性子好,執掌了二十八宿后休養生息,這些年咱們兩家總算是沒有年年死斗,大家都圖個長命百歲。只不過嘛,此次水陸大會,執金吾怕也會損兵折將,我也得早作打算。而且,畢竟是年輕人的時代嘛……前幾代的恩怨,就交給下一代的二十八宿和執金吾解決吧。像我這種老頭,老胳膊老腿的,總是霸著這個位置也不好啊。能在這個位置活這麼久,人便嬌慣了,便開始不切實際地想要一個善終。我想,你也希望與百花羞平安一世吧?既然有恩於你的麥芒伍已經不在了,倒不如……」


  說著,老者迷離地瞥了一眼奎木狼,似是抱有很高的期待。


  這番真摯,反而讓奎木狼慌亂了些許:難道,麥芒伍真的出事了?


  「鎮邪司不會倒。」思來想去,奎木狼最終說出口的,還是這句話:「如果麥芒伍真的出了什麼事,我反而更該留下,輔佐他的徒弟將二十八宿重振而起。」


  「哦?他還有徒弟?」老者聽到這裡,倒是稀奇,脫口而出后又忍不住頻頻點頭:「也是,是該早做打算。不然不知自己何時死於非命,豈不是在這世間煙消雲散?不過,說到底……那七子小兒裡面,是他們哪個繼承衣缽了?」


  奎木狼知道對方雖然說話難聽,卻絕不是有心挖苦,便答道:「那徒弟並非七子。」


  「那最好。」老者點頭,一臉喜色:「他們雖有資質,難耐平平,要是拜了麥芒伍為師,倒是可惜了小伍的一身本事和胸襟。如若如此,下一代執金吾豈不是不戰而勝?」


  「繼承之人,資質可能還不如七子。」奎木狼嘆口氣,想了想之前與吳承恩在南疆的短暫接觸,有一說一。


  老者臉上的喜色逐漸散盡:「麥芒伍小兒怎麼想的……後繼無人,後繼無人啊……」


  是的,吳承恩確實是資質平平;說起來,倒還是他身旁少言寡語的青玄更勝一籌。但是呢,這半年裡,奎木狼與麥芒伍之間的數次秘密飛鴿傳書互通近況,難得麥芒伍的書信里會提及幾句吳承恩。當然,也也多半是因為南疆無事,麥芒伍才有心情談及其他。言語之中,麥芒伍對於這個所謂的徒弟一直十分欣慰,甚至覺得只要假以時日,吳承恩必能獨當一面。


  「他有天賦。」麥芒伍的字條里,這一句評價,就足夠打消奎木狼的猜疑。


  字裡行間流露的那份自豪,簡直如同一個孩童苦尋到了鍾愛的玩伴。


  麥芒伍很少這麼直白地誇讚一個人,既然他給了吳承恩這樣的評價,奎木狼選擇相信他。


  「倒不過,無論他徒弟是誰,也沒用的。」說道這裡,老者臉上流露出了一份得意:「只因為,咱看中的這個新一代的執金吾,絕對是萬里挑一,傲視群雄。這也是小姐的眼光,絕不會錯。日後,我便能輕鬆些,專心護著小姐,打發日子算數。」


  言外之意,老者頗有些挑選下一任繼承人的感覺。


  聽到這裡,奎木狼忽然環顧於四方:「難不成,這人就在南疆?」


  是的,能讓老者親自出現在這裡,不該只是前來探望「百花羞」這一理由,更不該是遊說自己加入執金吾的理由……


  老者不置可否,只是擺手,進而勉強起身,朝著南疆的一處荒無人煙的漫天沙丘走去。


  奎木狼不禁心下一緊:說起來,捲簾雖然已死,南疆勢力卻依舊苟延殘喘。當初,捲簾手下有三大將領,各個都頗有些本事。只不過,鎮九州和白骨夫人都已殞命,剩下在南疆蟄伏、不斷侵襲皇城的,只有那善於使喚蟲子的「萬蝗」了。


  而老者步向的方向,正是那萬蝗盤踞的巢穴。


  只是,那居於捲簾之下的萬蝗,真的有此本事?


  既然能請得老者而並非其他執金吾親自來請,足以可見李家對其重視。而且,說破了大天,如果剛才老者所說繼承之人不是那「萬蝗」,那真正的繼承人,還能有什麼場面可以超越老者親自現身這般禮遇?


  想不通啊……


  千里之外,一片混沌的燥熱處。


  「家父不在,李棠小姐請回吧。」一個面目俊秀的少年,親自將一捧熱茶奉於桌上。


  「不,我此行並非來找牛魔王。」說話的,正是紅衣白衫、笑起來傾國傾城的李棠。半年過去,李棠似乎一點沒變,照舊腰間挎著錦繡蟬翼刀,靈感也是在旁邊飄然游弋。李棠雙手捧起了那杯茶,慢慢細品,毫無防備。雖然對方態度恭敬,但是李棠身後的四五個執金吾,卻都是虎視眈眈,生怕有絲毫閃失。


  那少年聽得李棠言語,卻沒有什麼驚疑反應:「既然並非尋覓家父,那堂堂李家大小姐親自來我火焰山,究竟所為何事?」


  「來此無他。」李棠放下了茶杯,從容開口:「只希望能邀請公子,入我李家執金吾。」


  少年年紀輕輕便得此天下殊榮,卻只是笑了笑。這番反應,未免在李棠身後的執金吾面前顯得略有幾分張狂。


  但是,他卻足有張狂的資本。


  年紀輕輕的他,便已經擊敗了十數個江湖上所謂「天賦異稟」的成名高手。


  所謂的天賦,終究敵不過更為苛刻的二字:

  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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