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燦星工作室
寧菁算是搞清楚情況了,原來他們是根據這個長命鎖認自己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之前確實聽說林家丟了一個大小姐,沒想到竟然是林孟槐那個短命的,既然林孟槐已經死了,那她就來代替吧。
有林家做靠山,她還需要什麽安澤。
想著,寧菁做出驚訝的樣子:“您,您在說什麽啊夫人,我怎麽會……”
李瀟瀟看她這樣子更加心疼了:“不會錯的,這個長命鎖隻有我們家才有。你現在不接受也沒關係,搬過來和我們住吧。”
寧菁隻是猶豫了一下就答應了,林羽茸看不下去:“媽咪!你怎麽這麽隨便,這個人哪裏和姐姐長得像了。”
“羽茸,不許不禮貌!”林宇天皺眉看著自己小女兒,雖然他也覺得不像,但是孩子畢竟丟了這麽久了,有一點變化也是應該的。
林心辰低著頭不說話,默默處理自己的公事。
對這個妹妹他是一點親切感都沒有。
但是林羽茸終究還是比較直率的,她直接生氣地站起來:“反正這個姐姐我是不會認的,你們要帶回去就帶回去吧!我是不會回去的。”
說完,她就頭也不回地走了。
林心辰站起來:“爸媽,我去卡看看小妹。”
李瀟瀟想說什麽,但也隻是看著寧菁心疼到:“羽茸還小,不懂事,你不要介意。”
“沒事的,小孩子嘛。”寧菁懂事地回答。
李瀟瀟對她更加滿意,她也因此順理成章地進了林家老宅。
已經簽約了藝人,林孟槐決定先把工作室修好,畢竟收過來的藝人不能沒有地方住,而且她一直住在柳乘風的別墅終究還是不太好。
這些天她參加活動攢了不少錢,但還是有些不夠,林孟槐想了想決定以自己工作室的名義出一首原創歌曲。
金姐聽了她的想法有些意外:“這麽著急嗎?你剛出道不久,其實不用這麽快想著開工作室。”
這樣多少有些急功近利了。
林孟槐解釋:“可是一直寄人籬下也不是辦法,而且我手上的資金實在太少了,做什麽都不方便。”
聞言,金姐表示理解:“那好,我幫你公關。”
以前的時候,林孟槐就已經寫過了很多歌,隨便出一首速度很快,錄了一個上午就錄好了。
金姐坐在電腦旁邊準備發文:“妮可,工作室叫什麽名字?”
“槐澄吧。”林孟槐想也沒想就開口了。
但是這個名字好像太明顯了,她搖了搖頭:“說錯了,叫燦星。”
金姐頓了頓,把名字打了上去。
唱片一出,銷量就達到了幾千萬,林孟槐自己都沒有想到效果會這麽好,還是柳乘風給自己包裝得太好了的原因?
“《金色麥浪》太好聽了,簡直就是勞動人民的福音。”
“對啊,上晚班聽這個也太治愈了。”
“沒人注意妮可大大要開工作室自己發展嗎?”
“是哦,好像是叫燦星,到時候我一定會去捧場的!”
方景澄自從回了公司整天睡眠更加不好了,之前那些歌都已經失效了,這次妮可發歌,張輝直接給他買了一百片,雖然沒什麽用。
但是看起來數量多啊。
“方總,妮可小姐的新歌你要聽嗎?”張輝看方景澄皺眉眉頭在辦公室,提議到。
方景澄點頭。
他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麽這麽依賴妮可的歌,明明兩個人之前毫無交集。
悅耳的歌聲回蕩在辦公室,方景澄感覺到自己的心情逐漸寧靜,開口問:“妮可最近都在幹嘛?”
張輝想了想:“好像在籌辦開工作室,據說實在黃金水岸。”
黃金水岸?方景澄皺眉,要不是張輝提起他都要忘了。
方氏出事,安氏肯定找準機會把黃金水岸牢牢抓住了,但是按理說他應該沒有能力開發的,而且為什麽妮可會有份?
看方景澄思考,張輝提問:“方總,怎麽樣,黃金水岸我們要拿回來嗎?”
“不用了。”方景澄搖頭,“安澤已經準備開發就給他吧,順便你去找人幫妮可置辦工作室。”
得到消息之後,上官熙和柳乘風都幫林孟槐出了不少的力,一個月後,燦星就這樣出現在了黃金水岸最中心的地方。
工作室是五層,一樓是接待的地方,二樓是技術人員辦公,三四五就是不同藝人訓練的地方了。
為了方便,張輝在安澤手裏買下了工作室旁邊的一塊地,按照妮可的喜好修成了公寓,供藝人和她居住。
林孟槐本來想拒絕的,但是看張輝堅持就沒說什麽了,反正對於方氏來說,這不算什麽。
“妮可小姐多來看看我們總裁就好了。”張輝原話是這麽說的。
林孟槐也沒想到自己的歌反響這麽好,點了點頭,剪彩結束後她就打算去方氏一趟。
宋欣雨怎麽也沒想到簽約自己的老板居然這麽有錢,有方氏助理,上官熙,還有柳氏集團的總裁,這一個個都不簡單啊。
站在妮可旁邊她覺得整個人都是夢幻的。
“這種公司真的是我能進的嗎?太氣派了吧?”這直接從起點開始就起飛了。
林孟槐覺得有些好笑:“怕什麽,有我在呢,以後我們是要走上頂點的人。”
剛開始認識妮可的時候宋欣雨可能不會相信,但是現在她信了,這些股東就不簡單好吧,她覺得自己抱上了大腿。
工作室目前需要的人員基本上都是金姐以前的老員工,員工的挑選林孟槐交給了金姐,因為她比較有經驗。
第一天就收到了很多簡曆,所以金姐很忙,本來想把宋欣雨交給金姐的,但是現在也隻能讓她先等等。
“怎麽樣?爺給你挑的地盤好吧?”上官熙倚靠在門邊,沒個正形。
雖說這次入股的都是些大咖,但是真正來了的人也隻有上官熙一個而已。
方景澄是因為眼睛不方便,至於柳乘風,林孟槐聽說在給華心妍進行魔鬼訓練。
此時上官熙說話,林孟槐自然是順著的:“是,不愧是熙少,果然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