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活得快樂

  我們都想活得快樂一點,可是往往會出現不盡人意的事,影響了我們快樂的生活和情緒。


  ??年前,我看到一篇文章,至今仍記憶猶新:那篇文章中有一個男人,他年青的時候,曾夢想要住進豪華的、有門廊、有兩尊聖.伯納的雕像的房子裏;他要娶一位身材修長、美麗、善良的姑娘做妻子,並且他妻子的眼睛是碧藍的;他要有三個健壯的兒子,第一個兒子做科學家,第二個兒子做參議員,第三個兒子做橄欖球運動員等。


  ??然而,在一次玩橄欖球時,這個男人傷了膝蓋骨。以後,這個男人再也不能登山了,不能爬樹了,不能到海上航行了。不如意的事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了。再後來,這個男人和一位身材矮小、有棕色眼睛的姑娘結婚了,再後來,他有了三個漂亮的女兒,最可愛的小女兒也隻能坐在輪椅上渡過漫長的人生。這個男人在沮喪的時候得到了醒悟,從此,這個男人過著感恩的、知足的幸福人生。


  ??許多時候,“知足常樂”是這種調整方式中的一種,相對來說,我也比較喜歡這種調整方式。這方麵,我也有很好理解:決定事物的產生、發展,往往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因為一個人的能力算不了什麽,一個人的能力太有限,近乎於零。所以凡事不能強求。換句話來說,我們是不得不選擇“知足常樂”這種調整。


  ??然而,“知足常樂”不等於說萬事不再努力爭取了。有時候,愉快的生活方式是需要自己尋找的。


  ??有這樣一則笑話:

  ??“從前,有一個漁夫收留了一個懶漢,懶漢什麽也不幹,天天躺在船頭曬太陽,而漁夫呢,每天忙前忙後。


  ??一天,躺在船頭的懶漢問漁夫:“你為什麽這樣辛苦?”


  ??漁夫說:“別看我現在很辛苦,不久,我就有錢了。”


  ??懶漢說:“有錢了又怎樣?”


  ??漁夫說:“有錢了,我就不用這麽辛苦了,我就可以周遊世界,過快樂的日子。”


  ??懶漢聽取漁夫的話,伸了伸懶腰,說:“過快樂的日子不需要錢,你看我,我什麽也沒有,不是在過快樂的日子嗎?”


  ??一個人快樂不快樂並不是因為有沒有錢。


  ??然而,懶漢的快樂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快樂,懶漢的快樂是要依靠別人的努力和施舍才得以實現,懶漢的快樂是不能效仿的。


  ??那麽,什麽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快樂呢?其實,很簡單,真正意義上的快樂,是內心的那份安寧,良心上沒有負擔。快樂應該是由心靈深處的那股泉源發出。


  ??當憂慮、痛苦、彷徨、疾病、恐懼不再糾纏我們的時候;當內心不再有任何的欲望的時候,內心的平安讓你的內心情不自禁地湧出一朵快樂的浪花,時而讓你歌唱、時而讓你歡笑、時而讓你產生出要感恩,要讚美……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快樂。


  ??有時候,我很疑惑“特麗莎”修女的生活方式:沒有了自己的樂趣的生活,還算不算真正意義上的生活?

  ??快樂是讓身體健康的標準。


  ??但有一天,我突然醒悟:快樂除了能讓身體健康,快樂還能有更崇高的定義——快樂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讓良心沒有負擔。


  ??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對“特麗莎”修女的生活方式產生疑惑,相反的,我更加地崇敬了“特麗莎”修女。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就是“特麗莎”修女的快樂,因為良心從此不再有負擔。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因為幫助了別人而快樂,有些人是以傷害別人為樂,這種人的快樂並不是真快樂,是扭曲的靈魂。


  ??因為我懂得了快樂的真正意義。快樂是屬於我們大家的,快樂不隻屬於一個人的!

  ??如果我們知道了快樂的真正意義了,我想,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因為自己的不如意而苦惱了,因為那實在是太不應該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但如果有人非要一意孤行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快樂,我也沒有好斥責的,因為用不了多久,他又會被新的不如意的煩惱套住的。因為一個人的快樂實在是太有限了,一個人的快樂怎比得上大家的快樂?一個人的快樂隻會是短暫的。


  ??所以,快樂除了能讓身體健康,快樂還能有更崇高的定義——快樂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讓良心沒有負擔,更讓別人沒有負擔,甚至更讓別人也快樂!

  ??個人觀點,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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