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一章

  草長鶯飛時節, 鄉村田園間。


  一個荊釵布群的女子正往地壟上挖出的一個個土坑來,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往每個坑裡播下三顆豆種子。


  挖完了地, 女子又用手將種子埋上, 她的手已不復少女的柔膩,她已不是少女。


  「大郎,你來做這個, 會嗎?」


  那男孩點了點頭, 然後承擔了掩埋種子的任務,而他的母親則挑水沖淡「人中黃」,用糞勺攪拌, 氣味沖鼻。


  趙清漪已經活過了兩世, 雖然每一次感情都會抽離,但是那種富貴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實已經過習慣。這一回穿成一個要干農活的古代女人, 也不禁生出萬千感慨。


  依照原主的記憶,她開始掌握著量澆著糞肥。想想現代的農場種菜遊戲方便得不得了, 而現實中種菜可沒有這麼容易,如果是有潔癖的人, 更是臣妾做不到。


  趙清漪看看自己十歲的大兒子,已經是家裡的一個好幫手了。這一回,一穿來就已經是三個孩子媽了,她也無可奈何。


  大兒子沈智雲, 今年十歲, 性情敦厚, 他上午讀書, 下午通常會幫她分擔農務。


  大女兒沈曉雲,今年九歲,也識得幾個字,卻和她並不貼心,這丫頭有幾分機靈過頭,愛奉承祖母。


  小兒子沈歸雲,今年不過六歲,性情淘氣,長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寶貝。


  話說這世的原主趙清漪是個秀才女兒,未嫁前在家也沒有干過這些農活。


  但兩老年紀漸大了,夫君去參加科考後四五年沒有回鄉,作為家裡的媳婦總要操持起家計來,這些事總要她去做。


  趙清漪一想起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血。


  原主嫁給了十里八鄉有名的俊美才子沈俊,自己的父親趙懷方正是他的啟蒙老師。


  趙懷方在鎮上的私塾教書,沈俊四五歲時就去旁聽,居然靠著旁聽讀完了三百千。


  父親憐他的堅韌和靈性,就收他來聽課,還免了束修。


  沈俊果然不負趙懷方的憐惜與重望,他讀書方面除了勤學之外,更像是開了掛似的。


  沈俊九歲考出童生,十二歲就是秀才,是縣裡有名的神童,也成了趙懷方的驕傲。


  在沈俊十四歲時和同年的趙清漪成了親,佳徒成賢婿,趙懷方還覺得自己眼光好。


  沈俊考出秀才的第三年時十五歲,原本要去省城參加鄉試,奈何家中祖父去逝,不得不守小功,也是這年春天,大兒子沈智雲出生了。


  十八歲時的秋闈,又恰逢沈家的祖母去逝,沈俊不得不再誤了三年。到了二十歲離家去省府,二十一歲時才得中鄉試而直接進京參加春闈,當年卻因為水土不服落榜。


  之後三年就在京中為官宦人家的幕僚。


  由於沈俊那俊美於尋常男子的容貌,修長挺拔的身材,實在是吸引人。沈俊曾在做幕僚時參加過京城的詩會,當時尚書府二小姐也參加了,並在女子中奪魁,而沈俊寫了首讚美她的詩,兩人眼底眉間就看對了眼。而尚書府的二小姐十三歲起就在京中有了才名和美名,這是一出才子佳人的良緣。


  到後來沈俊高中狀元,更是一舉揚名京城。因有之前的詩會佳話,尚書府想將愛女下嫁,成就美滿姻緣。


  狀元郎也不是薄情之人,還是向王尚書說明了家中有糟糠妻的事,但王尚書實在愛惜其才,嫁女給他當平妻。


  趙清漪暗想:什麼愛惜其才,只怕是女兒已經失身了,不得不說沈俊那張臉確實好看。好看到她是找不到一絲地方和沈二良夫妻像的地方,簡直是基因突變。不然,沈俊的眉目如畫、高鼻朱唇、鬢如刀裁是哪裡來的?沈二良不醜,但是沈俊這樣的模樣要說從他身上遺傳來,那他的基因真的很有原創能力,模仿能力不行。


  ……


  趙清漪和趙智雲回到沈家,兩個早年買來的十一二歲的小丫鬟碧草在燒火煮飯,婆婆卻是通常不做飯了的,已經到了享受兒女孝敬的年紀。兒子不在身邊,還有兒媳。


  至於家中長遠的生計,也已不在兩老的考慮範圍之內。兒媳現在辛苦些,但想他們兒子這樣的天才,能嫁給他們兒子是她的福氣。將來高中,她一個秀才女兒一躍成為狀元家的夫人,多大的榮耀。


  趙清漪回家來,自然承擔了做菜的任務。她燒了梅乾菜炒豬油渣,又煮了一碗老南瓜,再蒸了一屜黍米餑餑,取了兩個雞蛋打了一碗蛋湯。


  「爹,娘,吃飯了。」


  這時沈二良從屋外進來,沈俊不在家,他也不得不修一修農具,等他凈了手,妻子張氏帶了趙清漪的小兒子沈歸雲出屋子來。


  趙清漪擺著碗筷,公公婆婆上了八仙桌,再有三個兒女,而她還要給公婆盛飯,碧草則給小主人沈歸雲盛飯。


  沈歸雲看到桌上的食物,不禁委屈:「奶奶,我想吃肉!」


  趙清漪指著豬油渣:「這裡有肉。」


  沈歸雲說:「不是這個。奶奶……」


  張氏瞧了瞧趙清漪,說:「孩子正在長身體呢,你就天天給他吃這些?」


  趙清漪摸了摸手上的繭子,心中苦笑,說:「娘,你不收著銀子嗎?銀子還是要攢著給夫君在京里用,還有大郎、三郎也要去私塾了。」


  趙懷方今年生了場大病了,所以不能在私塾教書,現在鎮上私塾是請了另一個先生教。不然趙懷方自然是會免了外孫們的束修的。


  張氏其實是在盤算著趙清漪的嫁妝中還有一個金鐲子,一套銀鳳釵,當時趙清漪就不肯當了給沈俊當路費,與張氏鬧得不太愉快。


  沈俊是舉人,家裡原有的十畝水田給了伯父沈大良種,每年都要給他們一些租子錢,而舉人家已免了丁口賦稅,張氏還是藏著些銀子的。可張氏精明,讓兒媳空擔管家之名,擔起日常家計開銷。


  原主趙清漪也是有點私心的人,不然也不會最終讓人打落成為不賢不孝的壞女人了。這種自己嫁妝沒有敗光,就是她不賢的證據了。張氏見她高攀自己的狀元之才的兒子還不惜福付出所有,心中一直膈應。


  張氏當年懷孕,還是在回娘家的途中生了下沈俊,當時幸而遇上一個得道的仙姑好心為她接生,當時霸光漫天,張氏永遠記得。那道仙姑還說她的孩子乃是文曲星轉世,生下來就有九斤,還天賦異秉,生出來就能開眼呢。


  張氏的眼裡,那是誰都配不上她兒子的。


  但是兒子四五年不著家,這個家還是用得著貧寒兒媳的。


  張氏被這樣軟軟的懟了一句,心中十分不舒服,晚餐時就積極給丈夫和兒孫分食飯菜,除了一碗梅乾菜,吃光了飯菜。因為趙清漪是兒媳,是要服侍公婆家人吃完飯才能自己吃的,所以她沒有了飯菜。


  碧草和她兩個洗碗收拾時肚子還是空的,小丫頭忍不住掉眼淚,趙清漪暗自搖頭。洗了碗筷,趙清漪看看婆婆進了屋裡了,才偷偷從櫥里拿出一個碗,上面有四個餑餑。


  「噓……」


  碧草瞪大了眼睛:「夫人。」


  趙清漪分了兩個給她:「快點吃完,不要被人看見。」


  一主一仆分食了四個餑餑,不禁相視而笑。


  「不要告訴別人。」


  碧草忙憨笑著點頭。


  原來的事件發展,原主趙清漪被休,在破院子死後不入沈家墳,就是這個丫頭和沈智雲扶靈回鄉,送她回趙家。


  不一會兒,卻見大兒子沈智雲偷摸進廚房,從懷中掏出一個被咬了一個的餑餑給母親,他這年紀已經懂些事了,才留個心眼偷藏食物。


  「娘,你快吃吧,我雖然咬了一口,但也沒有沾口水。」


  趙清漪不禁心中一暖,摸了摸他的頭,說:「傻孩子。」


  沈智雲說:「我會和奶奶說說,娘也很辛苦的。」


  趙清漪道:「你不要去說,奶會生你氣的,你哄著她點。」


  沈智雲心底卻更心疼母親。


  趙清漪又分食了這個餑餑,也不解肚子的飢餓,心想只有餓過頭了,才會好受一些吧。


  那邊張氏又叫洗腳水了,趙清漪才不得不打了盆水進屋裡去。


  每當給張氏洗腳時,她不得不懷念前世的榮華富貴,顧晨對她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自將歐小紅集團這顆社會毒瘤繩之以法,她過得簡直就是任性之極的生活。


  她愛演戲,顧晨也就成立了影業公司給她拍,她愛演什麼,公司就籌什麼戲。她拍過紅的,也拍過不紅的,反正就是一顆平常心,演戲是她的追求。她雖然沒有成為最紅的小鮮肉,但是也拿盡國內外的大獎,老戲骨的演技得到認可。


  除了演戲,她還是「清晨慈善基金」的執行人,顧晨賺錢就是給她花的,他很好的踐行了他的承諾。


  洗腳這種事,她家裡是有水療中心的,一個電話就能叫來專業的人來服務,她除了拍戲,哪給過別人洗腳?


  但是在古代,當媳婦的這是孝道,誰也不能說張氏讓她給洗腳有什麼不對。


  趙清漪給張氏洗著腳,忽說:「娘,我爹病著,明天我帶孩子回趟娘行,行嗎?」


  張氏道:「哪有媳婦總想著回娘家的,你上月不是回過?」


  趙清漪說:「我娘家就在鎮上,也只十里的路,父親都病著,一個月回去探望一次也是孝道。子美也是父親一手教出來的,當年父親多疼愛子美呀。這叫慧眼識英雄,伯樂識千里馬,對吧?子美要是在,他是個念舊、知恩、守禮、懂孝的人,他這樣的人天天去父親跟前侍奉都不奇怪。今兒我是自個兒去,也是代子美去,要讓大家看到子美的孝心和知恩圖報的出眾品德。」(註:向杜甫道歉,起了同一個表字。)

  從前沈俊沒有功名時,沈家多窮呀。沒有趙懷方免費教他讀書,還真難有今天,這事不少人知道。


  張氏有些惱怒,但是被這樣一通膈應,她偏不能在這上頭髮作。她再有脾氣,也是寶貝兒子的好名聲重要。


  「你要去就去,孩子們去幹什麼?」


  趙清漪道:「那讓大郎陪我去吧,也順便讓父親考教一下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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