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chapter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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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他去吧。
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
鄭之南隨後立即又閉上了眼睛, 假裝很不舒服,用被子蓋住了臉和眼睛,不讓雷翊看到他的神情。
雷翊發現鄭之南醒了后,語氣淡淡地對他說:「我下午還有事兒,這也是我們最後一次在一起, 你未來只剩下一周的時間搬離這裡。」
被子下的鄭之南一臉冷漠的假裝捨不得,用哭腔說:「真的要趕我走嗎?」
「不要企圖用裝可憐來逃避這件事,看在你跟了我兩年多的份上,你妹妹直到上大學,所有生活費和學費我都幫你處理,也會讓她免於被你父親騷擾,其他的,你要操心的就是自己,你對自己有什麼打算?」
鄭之南用茫然的語氣說:「沒有打算……我還沒有想好……你……應該會給我一筆錢吧?」適時地表現出貪婪和愚蠢, 這樣厭惡度就會越來越高。
鄭之南咬牙忍著沒有叫出來,然後就聽到雷翊用更冷的語氣說。
「會給你一張卡, 裡面有50萬,你可想清楚了,這裡面的錢, 經不起你賭, 按照你的習慣, 估計一個小時就賭沒了,這也意味著你沒有生活費了,這錢你還是想好怎麼處理才能讓你過上舒服一些的生活,不要亂動。」雷翊是看在他們在一起那麼久,才好言勸他,從前他可沒有這份心思,還為別人想好退路。
他對他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鄭之南很艱難的說了一句話給雷翊。
「謝謝你……」語氣里都是滿滿的不舍和難過,雖然他說這話的時候,心裡冷冰冰的,毫無波瀾。
……
……
他告訴自己,堅持,堅持,再堅持一下,只剩下最後幾天了,你可以的。
完事後雷翊下床去洗澡,走進浴室的時候,問了鄭之南一句:「你準備去哪裡?應該不會待在這個城市了吧?」畢竟宋二在這裡,他想在這個城市生活,宋二那一關就過不去。
介於上次那件事,就算那個人消失了,雷翊也不想現在的鄭之南被宋二帶走。
那畢竟是他在意過的人的身體。
鄭之南也知道宋二的存在是一種威脅,他要走,肯定不會待在這個城市,可是要去哪裡,其實鄭之南有好幾個想法。
但他最佳的想法是出國。
所以他猶猶豫豫的回答說:「想去國外轉轉。」
雷翊聽到這個回復,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別又是去賭錢,難不成這次還要飛到拉斯維加斯賭?
想到這裡,雷翊打開了蓬頭的開關,不再說話。
隨他去吧。
離開這裡,未來是生是死,都不管他的事了。
他該做的都做了。
雷翊離開的時候,鄭之南還躺在床上,也不覺得餓,因為他現在還在自我厭棄期,想到剛剛的事情,他就一陣反胃。
最後竟然真的很想吐,從床上走下來,跌跌撞撞的往洗手間,趴在馬桶旁乾嘔,最終吐出來了一些酸水才緩和下來。
鄭之南打開蓬頭的開關,當水流從頭淋下,那種噁心的感覺終於消散了許多。
看著鏡子里的自己,鄭之南用手抹了把臉上的水珠。
眉目如畫,高鼻樑,和他一樣的鳳眸,此時臉色蒼白毫無血色,大概真的只有小說里才會出現這樣完美的男人。
就算過著放浪形骸的生活,在男人面前搖尾乞憐,也還是擁有著芝蘭玉樹般,叫人喜歡的氣質。
這樣的人,去了外面,真的可以獲得平靜的生活嗎?
頭一次,鄭之南希望自己是一個平凡的人,普普通通,其貌不揚,無法讓人感興趣,無法讓人著迷。
原本鄭之南除了帶少量的行李,什麼都不準備拿,但是這樣的話,不符合原主的人設,會引起懷疑,所以鄭之南用剩下的兩天,打包行李,能賣的都賣了,不能賣的送給了朋友圈原主的那些狐朋狗友,當然對外不是說要走了,而是要買新的,這些就用不上了,誰喜歡誰帶走。
然後鄭之南帶著折現的錢還有雷翊給的那些錢,拎著自己的行李,拿著護照前往機場。
他準備先飛去新加坡,在新加坡待幾天,然後去溫哥華。
關於鄭之南這幾天的動作,雷翊都一清二楚,最後幾天了,竟然也沒叫他失望,呵呵。
就在鄭之南以為自己終於要離開這個糟糕的地方,去過新的生活時。
從車上走下來的鄭之南聽到腦海里有一個聲音。
熟悉又陌生的機械女聲。
——系統已激活。
隨後,她用那一如既往冷冰冰的語氣又說了一句長長的話:「脫離劇情,不符合原著走向,會得到沉重的懲罰,請確定是否要繼續往前走,請確定是否要離開這裡。」
什麼?
鄭之南腦海里響起的話就是:什麼?
這個系統在說什麼?
脫離劇情,不符合原著走向?
再繼續往前走——前面是機場,即將可以展翅高飛的地方。
鄭之南情不自禁往前走了一步。
刺耳的警報聲想起,讓鄭之南想去捂耳朵,但沒有用,那警報聲從腦海里蔓延,捂耳朵是沒有用的。
「繼續往前走,會得到沉重的懲罰,請確定是否要離開——」
鄭之南喃喃道:「什麼懲罰……」
「無法離開這個世界,將永遠被禁錮在此地,輪迴,就算死去,也會再次回到來時的起點,一次又一次的體驗原主的經歷。」
鄭之南手中的護照啪的一聲掉在了地上,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在他做了那麼多事情,甚至還被雷翊睡了兩次后,這個可惡的讓人崩潰的系統出現,告訴他,他之前做的事情都白費了,他根本不能離開,根本不能。
鄭之南忽然笑了起來。
他說:「所以,我必須要再回到他的身邊,是這個意思嗎?」
「準確的說,你需要完成接下來的劇情。」
「什麼劇情?」
「想要獲得小說內容的大綱,或者細綱,甚至詳細的章綱,是需要做任務獲得獎勵才能開啟,你現在的等級還達不到開啟知曉劇情的權利。」
「那我要怎麼樣才能得到這些許可權?」
「取悅雷翊。」
鄭之南不是個愛爆粗口的人,但他現在只想豎個中指,罵一句:我草他媽的!
老子都做了那麼多噁心事兒噁心雷翊,你這會兒告訴我要取悅他!
鄭之南再好的定力,這會兒也崩潰的渾身顫抖,給氣的。
他在慎重地考慮雷翊之前提的條件。
陪他睡一次,放他離開。
後來,鄭之南才知道,事情遠遠沒有他想的那麼簡單。
什麼睡一次就離開。
如果真那麼簡單,就不能稱之為流放。
當然,這個時候鄭之南還不知道。
他以為自己是個無足輕重的炮灰,畢竟哪個文的主角會是這種待遇?
所以他覺得自己就算離開也不會怎樣。
況且,這具身體,並不是他的,原主和雷翊你情我願,雷翊睡得人不是他,而是原主。
如果可以,他可以讓雷翊給他吃點安眠藥,那樣,他一無所覺,就完完全全不是他了。
因為脖子被宋二咬了,回去的路上,鄭之南一直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開始沒看到鄭之南脖子上的吻痕,見他一直搓弄才拿開他的手去看,這一看就眼一冷說:「這宋二弄的?」他之前只顧著跟宋二周旋,看在他哥的面子上把他安撫住后就繼續去裡面和宋少聊事情,因為不放心鄭之南,把他帶在了身邊,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鄭之南抿著嘴沒說話。
「媽的,這個不知死活的東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面子,我非打斷他的腿。」語氣里都是竟然敢染指我的人的憤怒。
這要是放在從前,雷翊估計也就是覺得噁心,並不會這麼生氣,畢竟在他眼裡,情人這種東西,又不是只能有一個,這個髒了,換一個就行,不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罷了。
他還沒發現自己變得格外在意鄭之南的一舉一動,甚至是一些細小的變化。
而鄭之南滿腦子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廂里后看到的那個男人。
那個男人就像一條毒蛇,吐著紅信陰沉沉的盯著他,讓他瞬時便覺得手腳發涼,可明明對方只是淡淡的掃了他一眼,就只是一眼,他卻有種像是被盯上了,身上被打了標籤,彷彿這個人隨時會從某個地方鑽出來,緊緊將他纏繞禁錮。
不應該啊,他戴著眼鏡,斯文優雅,看起來就像大學教授,怎麼會讓他產生這種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