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叔,殺我?
無論如何,據我推測,我們的隱隱還是成功引起了潘哲大叔的煩心,而且,他一定會對她印象極為深刻。
這天,我倆約在了一家專門賣電影道具的店鋪,我幫隱隱挑選了很多「化妝用品」,因為我們正在籌備下一次行動。
「我跟你說,我下次要是再去騷擾大叔,大叔絕對會報警!」隱隱試了一頂假髮,她照照鏡子,被鏡子里的自己嚇了一跳。
「也請你相信我的直覺,這個大叔安靜的外表下,絕對有一個瘋狂的靈魂。」我信誓旦旦地說著我其實不算是完全肯定的推斷。
「嗯,死馬當活馬醫,只能再試試。」隱隱的表情顯示,她已經在懷疑我在瞎掰了。
我們倆去出口結賬,透過窗戶,我看到了車水馬龍中的「可難偵探」,正穿著黑色的禮服,戴著黑色的禮帽,向我優雅地招招手。看來,他這一次又cos了福爾摩斯。
「我的朋友找我,先走了,保持聯繫。」我和隱隱告別。
穿過馬路,卻發現可難消失了。這傢伙簡直是「秒失蹤」啊!
「嗨!laddy!」我耳邊響起了可難的聲音。
「你從美國回來了?」我和可難肩並肩走在馬路上,街上很多人帶著強忍的笑容看著我們。
哎,我真是難為情極了,和這個發育不健全,又喜歡cos偵探的傢伙走在一起,有一種看到地縫想要鑽進去的感覺。
「我知道了潘哲連環殺人案中最後那起案子的目擊證人。據他說,當時案發的時候,還有一個人和潘哲在一起。」可難神秘兮兮,警覺地向四周張望。
「那個目擊證人20年前為什麼不上庭作證?」我盡量和可難保持距離。
「他當時只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兒,他和他父母說,他看到了兇殺案的情況,他父母都不信,即使信了,也不願意五歲的孩子扯進那種官非。」
「當時五歲?現在應該20多歲了。他又沒上過庭,你怎麼找到他的?」
「根據警局檔案中保存的一張兇殺案現場的照片,我看到了這個五歲的孩子,又瞬間預測了他長大的樣子,又在facebook上對比了註冊的人和他的樣子,我就找到了他的facebook。」可難拿出手機,示意給我看。
「啊?預測未來的模樣?又在20億的facebook的用戶中找到相同長相的人?」我指了指可難的頭:「你這裡是電腦嗎?」
「這就是我,魔法偵探的厲害之處啊!」可難從口袋裡掏出一顆雪茄,點燃,吸起來。
那一刻,我不再覺得和他走在一起很丟臉了,竟然覺得這小屁孩挺帥的。
「只是在案發現場多出現一個人,就能代表那12個人不是他殺的嗎?」我問。
「後來,我又綜合分析了連環案的所有庭審資料,口供和潘哲的認罪錄音,我可以肯定,潘哲連環案的兇手另有其人!」可難拿出放大鏡,在我眼前舉起來,我看到了當年電視新聞上的片段,那是在法官面前的潘哲:鎮靜,沉重,堅定。
「這麼分析起來,潘哲是人冤枉的?他成為替罪羊?」
「也不是!」可難的手一轉,放大鏡就消失了。「他在袒護一個人。而那個人,才是真正的兇手!」
「哇靠!」我還是不能相信,會有一個人為了另外一個人擔下殺死12個人的罪名,還住進瘋人院20年之久。
「不信,我們設個局,試試。」可難的短眉毛一挑一挑,充滿討人厭的自信感。
「行。」我口裡答應著,想起了詹隱隱的直覺:他不是一個邪惡的人。
晚上,我回到愛魔社,方夜爵和Easylove知道了我和可難設局的事,也帶著紅酒和薯片都來圍觀魔法視頻了。這兩個傢伙啊,總是喜歡把委託人的大事當兒戲看。
於是,我們魔法視頻的鏡頭切換到了潘哲的小吃店。順便提一下,潘哲的小吃店的名字叫「烤烤豬」。
晚上10點多,在烤烤豬吃飯的人都走光了,我們的男主潘哲大叔正在收拾著客人的碗筷,一個陰森森的風從他耳邊吹過。一個長頭髮披在前邊,穿著白色長袍的女子出現在大叔身邊。
「你又要幹嘛?」大叔一臉不耐煩。
「1998年初,午夜凶鈴第一部上映,你在博客里說,那是最喜歡的恐怖片。你甚至幻想過和貞子同居的情景。」隱隱披著頭髮,站在原地。
「要是貞子不是從我的電視劇里爬出來,而是和我並排坐在沙發上一起看電視該多好。」大叔突然笑了一下,就恢復了冷漠的表情。
「對,你的博客是這麼寫的。」
「我還記得那晚,我看完了《午夜凶鈴》,就去殺人了。殺了人之後,回到家,還在博客上寫了對《午夜凶鈴》的影評。你知不知道,其實殺人狂殺一個人,就像普通人看一場恐怖電影一樣。」大叔關上了店門,從裡面反鎖了門。
「可是一條人命,怎麼能像一場電影呢?」隱隱聽到了鎖門的的咔嚓一聲,她一激靈,小意識後退了一步。
「因為殺手,把人的生命價值看得極低,人命,就像一根煙,一場舞,或者一部電影。」大叔一步一步逼近隱隱,眼神中閃現出一絲詭異:「而我每當看完一場恐怖電影之後,我就想去殺死一個人,砍掉一雙手。」
「大……大叔,我扮貞子,只是想逗你開心……」隱隱撩起批在前面的長頭髮,咧嘴假笑。
「逗我開心?不是扮貞子這麼簡單的……」大叔走向刀架,抄起一把大片刀,舉著刀再次向隱隱走了過去。
隱隱嚇得立刻跑向門口,但門剛剛是被大叔鎖住了啊!哐當哐當,隱隱怎麼撞門也撞不開。
「救命啊!」隱隱大喊。
大叔的大片刀抵住了隱隱的脖子,命令隱隱過去烤爐旁坐下,還用吊著豬手的繩子綁住了隱隱的手腳。
「大叔,你要幹嘛?」隱隱嚇得哭了。
「不是我想殺你,是你一直在招惹我。」大叔一邊說,一邊拿出一個豬蹄,在上面用尖刀插啊插的。
「大叔……」隱隱繼續哭泣。
「知道我為什麼喜歡插豬肉,烤豬肉嗎?」大叔陰陰地笑。
「因為插豬肉就像插那些被害人;可是為什麼要烤豬肉啊?」隱隱突然停止了哭泣,彷彿饒有興緻地等待著答案。
「你還算聰明。不過,沒猜對后一半。我烤豬肉,就能讓我回想起當初砍掉那12個被害人的手,然後再把它們烤來吃的美味。」大叔插完豬蹄,就把豬蹄放在炭火上烤,豬蹄烤得滋滋冒油。
「我想起來了,資料上確實說過,只發現了12個被害人的屍體,卻沒找到那24隻被砍掉的手……原來是你給吃了。」隱隱的眼睛轉啊轉啊的。
「所以,我吃完這個豬蹄之後,就會把你的手,砍下來,插出無數個洞,再用腌料腌一腌,放在炭火上烤著吃。」大叔露出十分享受的表情,彷彿烤熟的手已經在他嘴裡回味。
「不要啊!大叔,在我的直覺里,你一直不是一個邪惡的人!你不要辜負我的直覺。」隱隱露出驚恐的表情。
「小女孩,你才認識我多久,你就敢相信你的直覺?那你不用做記者了,你可以做偵探了。」大叔用筷子插著烤好的豬蹄,在隱隱的鼻子前晃了晃。
「大叔,連環殺手,也會殺死喜歡自己的人嗎?」
「在連環殺手的世界里,沒有喜不喜歡,只有無法自控的殺人慾望。」大叔咬了一口豬蹄,就扔了出去,他的臉靠近隱隱的臉:「現在,輪到烤你的手了。」大叔舉起大片刀朝著隱隱的手腕砍去。
「不要啊!」隱隱大喊。
一刀下去,她卻覺得自己的手還在,睜開眼看,原來是大叔把綁著她手腕的繩子砍斷了。
大叔再朝著隱隱的腳踝砍一刀,綁著她腳的繩子也斷了。
「你可以走了。」大叔走到店門,把鎖打開,指了指外面。
「啊?」隱隱不懂大叔這是什麼套路。
「你手上沒什麼肉,我今天不想吃。算你走運。以後,再也不要出現在我的店裡,纏著我。」大叔表情嚴肅。
隱隱三步並作兩步,噌噌躥出了大叔的小吃店。
外面下著雨,隱隱跑到馬路口,過來了幾輛計程車,都拒載她,因為她那身貞子的打扮,司機們看著就害怕吧。隱隱全身都淋濕了,只能一步一步走在雨里。
一個黑影迎面走來,隱隱並沒注意。
一雙手掉落在地上,濺起了雨水和血水,才吸引了隱隱的視線。
「啊!」隱隱尖叫,隨即就剋制自己的恐懼,向四周打量一下,立刻快步向前走。
黑影倒退回來,蹲下來,拾起了掉落的手。
隱隱依舊沒有回頭,她只是快速地跑了起來。
黑影竟然開始瘋狂地追隱隱。
「雨天的砍手殺手!」隱隱頓時明白了她目擊了什麼。
黑影速度太快了,一把抓住隱隱的身體,手臂勒住了隱隱的脖子。勒住隱隱脖子的那隻手裡還拎著剛才掉落的那雙手,血滴在了隱隱的白色長袍上。
「大叔!救我!」隱隱絕望地大喊著。
奇迹般地,在此刻,潘哲攥著一把大片刀,出現在隱隱和黑影之前,大吼一聲:「放了她!否則我砍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