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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任務

  瑞王府里,一間屋子裡的明燈亮著,

  妙衣閣,是只屬於明仙兒的醫閣,這裡不接待賓客,在王府,就連上官瑞都不會輕易踏進這裡,因為他尊重明仙兒,所以上官瑞特地給了她一間醫閣。


  事實上,這也僅僅是明仙兒配藥的地方。


  這裡藏了多少拯救世人的解藥,就藏有多少毒死世人的毒藥,而且,這裡每一種毒藥的毒性都不比五麻散要差。


  然而,其實五麻散也是從這個屋子裡配製出來的。


  現在的明仙兒躺在這裡面睡覺,她喜歡在這裡睡覺,因為這個地方足夠的安靜。


  她也喜歡在這裡洗澡,因為只有在她洗澡的時候才是最能坦然面對自己的時刻。


  她仔仔細細的將身子擦了一遍又一遍,她將手摸在後面的那塊疤上,這種觸手的感覺依舊沒有變,沒錯,依舊是那麼刻苦銘心。


  這塊疤是曾經那杠梨花槍留下來的。


  這個時候,妙衣閣里竟然有個男人安靜的坐在一邊,他只是安靜的坐著喝酒。


  他和明仙兒洗澡的距離也僅僅是隔著一個屏風。


  屏風雖大,但是卻擋不住裡面的春情,一滾滾白霧般的熱氣流了出來,帶著花瓣的香氣,撲進了這個男人的鼻子里。


  明仙兒伸出了手,將衣衫一件件的脫下,露出了光滑的通體,這張臉實在美的讓人窒息,令人不敢直視,再配上這樣的軀體,世間又有誰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能聞到她身上散發出的致命的甜香,即便聞不到,也可以聽到她細語盪魂的柔情。


  眼前的這個男人不是瞎子,更不是聾子,相反,他的眼睛比任何人都雪亮,耳朵也比誰都靈敏。


  他看到了,也聞到了,但是卻裝作看不到,也聞不到。


  這個人,正是水火判官里的火中花。


  他同樣也是一個殺手,江湖裡的第一殺手!


  被稱之為第一殺手的人不少,莫風和水中月都是,而他們兩個人的名字,自然是名揚萬里。


  但是他卻沒有名氣,不僅沒有名氣,甚至連名字都沒有。只因為自己和水中月同封為水火判官,所以,上官瑞給他取了個名字叫火中花。


  火中花現在已經忘記了以前的名字,他不記得,也不想記得,因為不重要。以前的名字連狗都不如,所以他不需要記得。


  他是上官瑞的手下,但卻更是明仙兒的心腹。


  明仙兒曾經問過他「你和水中月,誰的殺人本事更高一些。」


  火中花也曾經回答過「誰本事更高我不知道,但是我沒有他有名氣,對於殺手而言,最不需要的正是這份名氣。」


  的確,沒有名氣的殺手才是最好的殺手!因為他們殺人於無形,不給任何人留下線索。


  名氣又有何用?前有古人荊軻縱然聞名天下,不也沒能刺死秦王。


  就連名震天下的風神刀莫風,不也正是死在自己手裡。


  雖然依舊沒人知道是他殺死的莫風,江湖上的人都以為是水中月的傑作。


  但他不在乎,他除了不在乎自己的名字之外,也不在乎自己的名聲。


  所以,名氣對於殺手而言,不是美譽,而是累贅!


  明仙兒需要的就是這樣的人!


  她養育了他這麼久,為的就是讓他替自己剷除一切一切的阻礙。


  更多的時候,火中花只會安靜的藏匿在瑞王府,他像個死人樣的藏在那裡,但凡上官瑞和明仙兒有吩咐,他便會立馬活了過來,出現在他們的面前。


  火中花,江湖裡的殺手,是明仙兒專為自己養的一個殺手,他就如同一個幽靈一般存在瑞王府里。


  因為常年如同幽靈一般的生存,所以他的面容看起來已經蒼老了許多,雖然他現在還僅僅只有三十歲。


  三十歲的年紀,但是他殺人的經驗卻比六十歲的人還要豐富!


  他為明仙兒暗地裡殺過不少人,他也只為明仙兒殺人,因為他的命早已經屬於明仙兒。


  就連投靠瑞王府效忠於上官瑞,也僅僅是明仙兒的吩咐。


  如果現在明仙兒要他立馬叛變,他便會立刻取下上官瑞的首級,當然,也包括水中月的首級。


  其實,他和水中月的關係很好,不但好,而且親密。


  因為水中月是火中花唯一認同的朋友。


  這時,明仙兒走到火中花的身邊,她剛剛從浴盆里出來,渾身的肌膚就如同一個熟透了的蘋果,粉嫩粉嫩的,她慢慢的走了過來,披著一件薄薄的煙杉,在他的身邊坐下,為他斟上了一杯酒。


  明仙兒笑道:「你是唯一一個可以看著我不穿衣服而不為所動的男人。」


  火中花道:「我不該對您有非分之想。」


  明仙兒道:「知道我叫你來做什麼嗎?」


  火中花道:「我不需要知道,您吩咐,我辦事。」


  是的,他只需要做事,他只需要為她殺人,他之所以還能活到現在,就是因為還能殺人!


  他本該死去,本該被二十年前的一場大火燒死。


  但是有一個女人卻偏偏讓他活了下來,那個女人就是明仙兒。


  火中花十歲的時候,明仙兒十三歲。


  是明仙兒救下了火中花,當他看到眼前的熊熊大火時候,他原以為他的生命已將終結,然而,冥冥之中,他的面前卻又生出了一雙手。


  這雙手十指纖纖,光滑如玉。這是火中花在世上見過最美麗的一雙手。


  因為這雙手,給了他新生。


  從此之後,十三歲明仙兒帶著十歲的火中花,在蘭國的醫館里討生活。


  但其實,明仙兒最初在蘭國救人的時候,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她為了在蘭國立下萬世流芳的名聲,拯救的人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都不會收取一個銅板,因此,明仙兒在蘭國不到幾年的時間,就創出了醫仙的名號。


  但不收錢,又哪來的錢維持醫館呢?

  這時候,火中花就成為了明仙兒的最強後盾。


  每當在白天明仙兒救濟完病人之後,便會在晚上讓火中花去打劫,去偷東西,甚至去殺人。


  一個還只有十歲的少年,就已經開始沾滿血腥了。


  生存的方式千萬種,但無論哪一種,年幼的他們要下活下去,要想揚名立萬,唯有傷天害理。


  明仙兒喜歡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她喜歡偷竊,也喜歡打劫,更喜歡殺人!

  火中花也喜歡,因為他看到明仙兒偷竊,也看到了明仙兒殺人。


  他知道,現在他們吃下肚的每一粒飯都是明仙兒傷天害理換來的。


  所以,火中花認為,傷天害理沒什麼不好的。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就多,是非善惡,又豈能讓每個人都一樣。


  有一年,蘭國里鬧了一場慘絕人寰的瘟疫,那場瘟疫的病毒正是明仙兒苦心研製出來的「毒娘子」,她將研製出的毒藥讓火中花投在蘭國大大小小的井水裡,人們吃了井水裡的水后都在同一時間染上了瘟疫,幾乎就在短短的七天,蘭國就死了好幾萬人。


  所有的人都將希望寄托在明仙兒身上,就連蘭國的先帝都曾親自登門拜訪明仙兒,祈求她能夠配置出解除瘟疫的解藥。


  過了三日,明仙兒將自己一早準備好的解藥拿了出來,所有染上「毒娘子」瘟疫的人也都得到了拯救。


  也就是在那一天,明仙兒開始在蘭國有了醫仙之名。


  自己研製的毒藥,也是自己配製的解藥。


  時間在慢慢的過去,火中花也從一個孩子成長到了江湖頂尖的殺手,一手判官筆更是使得出神入化。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火中花殺不了的人,只要明仙兒要誰死,火中花就絕不會讓那個人活。


  每當血殺看到明仙兒這雙手的時候都能想到以前的大火,因為有這雙美麗的手,火中花願意就這樣一直為她活下去,只為了能看到這雙手。


  以前,這雙手會源源不斷給他送食物,有可能是一個又冷又硬的饅頭,也有可能是一隻香噴噴的燒雞;而現在,這雙手依然在給他送東西,送的不再是食物,而是白銀,是黃金!有時候,這雙手也會悄悄的丟給他一張紙條,這紙條就是明仙兒給他下達的任務。


  他的任務,就是殺死名單上的人!不管對方是誰,什麼身份,只要那個人的名字出現在這張名單上,就休想再活下去。


  很顯然,此刻明仙兒把他叫到「妙衣閣」里來也一定是有了新的任務。


  火中花慢慢的接過明仙兒手上的紙條,打了開來,隨後他眯著眼,獃獃的望著明仙兒。


  因為,紙條上寫著的是「蕭紅淚!」


  他才剛剛殺了一個風神刀,這次又輪到淚痕劍了嗎?


  明仙兒笑著問道:「有困難?」


  火中花道:「淚痕劍,是個狠角色。」


  明仙兒道:「你怕了?」


  火中花冷冷的一笑:「怕?活人才會怕,我早就已經死了,我不會害怕!」


  明仙兒嘆息一聲:「記住,此事要做的極為隱蔽,絕對不能被瑞王爺知道!」


  火中花點了點頭,道:「我知道。」


  明仙兒微微皺眉:「知道還不趕緊去辦?」這些日子以來,她已經變得越來越不耐煩,說不出為什麼,但她的確比以前要急躁很多。


  火中花道:「我知道,你愛他。」他的確能感受到明仙兒對那個男人的愛意,即使她現在要這個男人馬上去死。


  明仙兒問道:「你不開心了?」


  火中花低下了頭,道:「我……沒有資格不開心。」是的,他沒有資格,他沒資格讓她不嫁給上官瑞,更沒資格讓她別喜歡蕭紅淚。


  明仙兒媚笑道:「正是因為我愛他,所以我才讓你去殺了他,殺他之前,告訴他孩子的事情。」


  火中花嘆息道:「我不懂。」


  明仙兒道:「愛情這種東西很臟,你不需要懂。」


  火中花沒有再說話,他推開門走了出去,離開后,他回過身子望了妙衣閣一眼,喃喃的道:「大姐,我可以不懂愛情,但是,我不能不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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