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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九九章 老天讓我去倫敦

  華燈初上,十一月天黑下來後的樓頂,已經不是人待的地方,於是,兩個神經病又在冷風中壓起了馬路。


  剛才在樓頂上,卓楊從各種角度反駁曉青的理論,但她始終在說:“卓楊,我愛你,但不是最愛你的那一個,蔻蔻才是。”


  在卓楊看來,曉青有些強詞奪理,她這麽說隻是拒絕自己的借口。曉青如今是互聯網國際巨頭,她一定是對成為蔻蔻的備胎很不滿。霸道總裁的驕傲和強勢。


  說一千道一萬,就是不願和我結婚唄。


  “卓楊,我是不是讓你失望了”


  他聳了聳肩:“習慣了。”


  “這是什麽意思”


  “你都說了,今年我很倒黴。”


  “唉”曉青歎了口氣:“現在已經十一月了,倒黴的2014年快要過完了。明年你一定會時來運轉,也許到了明年你也就會知道我今天說的話是什麽意思。”


  “曉青,我和蔻蔻分手了,這是事實。”


  “卓楊,不要在自己倒黴的時候做重要決定,更不要說絕對。”


  “無所謂了。”


  “對不起,卓楊。”


  “別對不起。不管怎麽說,咱倆今天也算給十年前的漢諾威有了個交代。”


  曉青的心突然狠狠抽了一下,她感覺到了尖銳的楚痛。


  強忍住情緒流露,曉青說到:“其實我明年打算結婚了。”


  “哦那你幹嘛不早點讓我知道,也免得今天在你跟前丟醜了。”


  “不是的,他追了我八年,我打算答應他。”


  “那我就提前恭喜你了。婚禮的時候我一定會來的,還要送一份大禮,不要拒絕哦。”


  “說說看你要送什麽給我”


  卓楊翻著眼睛想了半天:“還真把我難住了,你太有錢了,富有得讓人困惑。”


  “羨慕了當初我還讓你入股來著,誰讓你扭扭捏捏。”


  曉青又想起了什麽:“你知道為什麽叫ec科技嗎為什麽是ec”


  “我記得以前還問過你,你沒說。”


  “ext、。”曉青念了兩個單詞。


  英語,ext卓越,青色。


  “ec就是ext、,是卓越和青色,是卓楊和曉青。”李曉青終於解開了謎底,此刻,她的聲音在微微顫抖。


  卓楊目光柔柔地看著她:“曉青,謝謝你。”


  “卓楊,你再吻我一次,好嗎”


  清冽的天空上,曉月如鉤,七彩街燈遠遠映照進後海的湖麵,像一曲流光溢彩的歌。


  “想出來要給我送什麽大禮了嗎”


  “還沒有。”


  “這樣吧,你身上現有的東西,送一樣給我,就當是你的大禮了,好不好”


  卓楊摸了摸周身口袋,他出門是個簡約派,除了必須的錢包手機之外,幾乎不帶其他。


  他解開領口,準備摘下佐卡伊星型鑽飾項鏈送給曉青,可突然又覺得很不合適,因為這條男士項鏈是蔻蔻送給他的。


  想了想,卓楊解下了手腕上的勞力士運動手表,這是他此時唯一能拿出來送給曉青的東西。


  “曉青,當年你在漢諾威送給我了一塊卡地亞男士腕表,現在我已經舍不得戴了,收藏了起來。”他把手表遞過去:“這一塊是便宜貨,沒有你那塊卡地亞那麽值錢,不過我也戴了四五年了,別嫌棄。”


  這隻運動款勞力士,還是卓楊在巴薩的時候,在那塊卡地亞失而複得的過程中買的,三萬歐元出頭。從卓楊這個身價層次來說,相當普通了。


  “我喜歡,隻要是你的,我都喜歡。”曉青沒有任何猶豫便收下了這塊男士手表。


  從2002到2004,從卡地亞到勞力士,兩塊手表似乎是兩個昔日情感朦朧的人在做一個循環,也是一個完整的交代。


  “卓楊,喊我一聲姐吧。”


  “想都不要想”


  回到家中,李曉青坐在客廳沙發上,拿出卓楊的手表靜靜地看著,然後湊近它,似乎想從它上麵聞到卓楊的氣息。


  老爸從樓上下來,好奇地走到閨女跟前。“男士手表,給爸爸買的”


  曉青像個歡快地小姑娘一樣跳到老爸身邊,把手中的手表舉起來。“哪有,這是卓楊的手表,他送給我了。”


  “哦是嗎,我看看。”


  “不怎麽高檔嘛,卓楊還真小氣。嗬嗬”


  “他才不是小氣,是個土包子。”


  “哈哈哈哈”老爸大笑起來。


  “咯咯咯”曉青的笑聲像鈴鐺,小丫頭的鈴鐺。


  曉青笑得開心極了,根本停不下來,甚至笑出了眼淚。


  她的眼淚止不住。


  曉青伏在老爸肩頭,從輕聲抽泣到嚶嚀的哭聲,漸漸嗚咽,到最後嚎啕大哭。


  卓楊低落到了極點,他感覺自己太失敗了。


  問過了四個女人,卻沒把自己賣除去,他以為是個香餑餑,卻最終發現不但剩,而且渣。


  貝芙莉因恐懼拒絕,孫雨玫文藝範的愛情頌揚,李曉青不願自降身份,他們三個都把蔻蔻誇上了天,也都拒絕得毫無餘地。


  普通男人被拒絕一次就會感覺自己是個沒用的窩囊廢,卓楊不是普通男人,所以他需要三次。


  他需要窒息前的最後一口氧氣,需要在水中抓住跟稻草,卓楊需要有個人來拯救他的廢墟感。所以,他想起了唯一沒有拒絕他的女人,那個穿著婚紗等著他的人。


  於是,卓楊決定去美國,去和瑞莎科娃結婚。


  隔天一大早,他來到首都國際機場,買好了飛往洛杉磯的航班機票後,卻又莫名其妙猶豫了,如同那次在米蘭跳下飛機。


  卓楊不知道猶豫來自哪裏,他想說服自己真的很像和瑞莎結婚。


  看著閃爍的航班告示牌,卓楊承認了自己很沒用,所以他決定把事情交給老天來決定。


  又買了一張和洛杉磯航班同一時間起飛的倫敦航班,找到候機廳偏僻的角落,他把兩張機票隨手往上一扔。


  落下來後,倫敦正麵朝上,洛杉磯正麵朝下,他便把洛杉磯兩把撕掉了。


  兩個小時後,卓楊登上了去往倫敦的航班,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去倫敦要幹嘛。


  既然老天爺想讓我去,那我就去好了,閑著也是閑著,也許在倫敦突然就有某個女人會嫁給我。如果沒有,我就真的去美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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