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難忘的送別
而柳嫣然的承諾,自然也將兌現到林晨身上。
自從林晨上次給了一個下馬威,周邊的幾家店再也不敢搞那些小動作。
珍姐的夜宵攤也呈現欣欣向榮之態,聲生意好的不行。
林晨大大咧咧尋了個位置坐下,「珍姐,四分干魷魚,一箱啤酒!」
珍姐笑著應了一聲,沒一會兒便把吃的喝的全都上了上來。
幾口馬尿下肚,林晨便開始吹了牛逼……
兩人倒也吃的不亦樂乎……
本希朝兩旁小心瞅了一眼,問道:「林晨,我頭髮什麼時候能長起來啊?」
林晨聳聳肩膀,給自己灌了一大口啤酒,說道:「我也不知道,應該一個月就長起來。」
本希黯然的「哦」了聲,見林晨沒有什麼說的,不禁有些失落。
「你不打算對我負責嗎?」本希突如其來的問了句。
林晨差點兒一口啤酒就噴了出來:「什……什麼負責?」
本希紅著臉,說道:「上次我們都睡一起了……在醫院裡,你……還還對我做了那麼羞恥的事情。」
林晨咳了兩聲掩飾自己的尷尬說道:「可是我啥都沒幹啊!」
本希猛地一偏頭,細弱蚊聲委屈道:「可我,已經被你看光了啊!」
林晨尷尬的咳了兩聲,連忙轉移話題,「我帶你去看點兒有趣的東西。」
「什麼有趣的東西?」本希還沒來得及問,就被林晨拉著跑了。
兩人一路跑到義山山頂的電信塔,林晨抬頭看了這座高達15層樓的電信塔。
「你帶我到這兒來幹嗎?」本希剛問出口。
林晨一把將她抄起「速跑鞋」發動,林晨手腳並用,沒過一會兒就爬到了塔頂。
「你……神經病啊,快放開我!」本希被抱在懷裡,臉色羞紅。
林晨嘿嘿一笑,將她放開,駐足遠眺。
「你看看這個城市!」林晨忽然問道。
本希停止打鬧,站在塔頂看向遠方。
視線里一片燈火通明,江北市一個小城盡收眼底。
繁華、熱鬧、燈紅酒綠、滾滾紅塵。
「我剛來這兒上學的時候,沒事兒就喜歡爬到這兒上面來。」
「我看著這座城市,聽它的呼吸聲、這裡的一切和我有關,又似乎和我無關。」
本希再次看向林晨的時候,發現他的眼裡之後深邃的,智慧的光芒。
「所以啊,你覺得壓力壓的你喘不過氣兒的時候,不妨站在高處看看。」
「你會發現,那些所謂的壓力、和你並沒有什麼關係。」
本希輕輕點頭,不覺間覺得林晨說的很有道理。
「一個城市的運轉,有其高深莫測的規律,魚販清早四五點把魚運到菜市場……夜宵攤老闆凌晨關門兒。」
「一切都是這麼井然有序,如此神奇……」
「沒想到一個小城也會這麼美吧!」
「所以,要順其自然、我們亦是一樣!」林晨認真的看著本希說道。
本希認真的點了點頭,深吸了口氣,強顏笑道:「那我等你,好吧?」
林晨點點頭,對著她額頭輕輕吻了下去。
兩人坐在電信塔塔頂,聊至夜深,甚至開始數起了星星。
本希後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等她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了一張柔軟的白色大床上。
身邊沒有人影,但還殘留著林晨的溫度以及獨屬於他的味道。
在床頭還放著一杯熱牛奶,兩片麵包以及切好了的蘋果。
本希嘴角泛起一抹甜甜笑意……
而這會兒,林晨已經回到宿舍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聯歡晚會過後,學校象徵性的上了一天課,其實也就是講了講考試的注意事項等等,隨後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林晨作為一個特殊的存在,自然收拾好了東西就準備回家。
當然,在這兒之前,林晨還有些事情需要處理。
雁湖別墅林晨還沒去看過,這會兒放假了也正好能帶著藍玲一家去雁湖別墅看看。
看看這周林送的別墅怎麼樣,佔地六百平……按理來說應當是十分不錯的。
林晨打了個車,到了如家賓館。
經過上次的治療后,藍雨的狀態已經好了很多。
雖然還有些風言瘋語,有點兒妄想症,但至少不會尋死覓活、動不動就要自殺了。
林晨朝藍玲神秘一笑說道:「新家已經有人給送來了,我帶你們去新家。」
「新家?」藍玲疑惑問道,「只要能有兩個房間住,有個廚房就行了。」
「是租的嗎?租在哪兒?」
「我好不好照顧我媽和我姐姐?」
林晨沉吟了一會兒:「應該有廚房吧,我先帶你們去。」
找到藍玲一家,林晨便帶著她們趕往雁湖別墅。
雁湖這邊是別墅區,不少富貴之人都住在這兒。
周林給林晨的別墅在這兒並不算是最好的,只能說是中等偏上。
一行四人坐著計程車,來到雁湖。
林晨找到別墅的位置,打開門……
這棟別墅有自己的院子,三層樓、院內有一個佔地一百平的游泳池。
院內還種植著不少花草,房子是歐式裝修風格,客廳一盞歐式大吊燈,把整個房子照的無比亮堂。
周林之前特意找人打掃過,房子一塵不染……
林晨不禁滿意的點了點頭,他猜測這房子大概是周林用來養小三的。
但現在,卻是便宜了他。
藍玲則是震驚的看著這一切,吃驚問道:「這就是……咱新家?」
「這是你的?」藍玲驚訝的問。
林晨笑著搖搖頭,把鑰匙交到藍玲手上說道:「不,這是你的!」
「這是周少賠給你家的。」
「這、這怎麼能行?」
藍玲連連搖頭拒絕,「這鑰匙還是你拿著吧,如果沒有你的話,這房子也輪不到我住啊!」
藍玲深知,現在自己的美好幸福生活是從何而來。
林晨不在意笑了笑,反問:「你覺得我會在乎一個房子嗎?」
「拿著吧!我以後也住這兒了!」
聽林晨這麼說,藍玲的臉色這才稍稍緩和,接過鑰匙。
然後說道:「先說好,這房子是你的,我只是暫時住在你這兒。」什麼是豪?一棟別墅隨隨便便就給出去了,還有多少人能有林晨這個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