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形第十

  原文:【地形第十】


  1.孫子曰:

  地形有通者、有掛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掛。掛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2.凡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災,將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馳;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3.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製勝,計險隘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於主,國之寶也。


  4.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


  5.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譯文:【地形第十】


  1、孫子說:地形有“通”、“掛”、“支”、“隘”、“險”、“遠”等六種。凡是我們可以去,敵人也可以來的地域,叫做“通”;在“通”形地域上,應搶先占開闊向陽的高地,保持糧道暢通,這樣作戰就有利。凡是可以前進,難以返回的地域,稱作“掛”;在掛形的地域上,假如敵人沒有防備,我們就能突擊取勝。假如敵人有防備,出擊又不能取勝,而且難以回師,這就不利了。凡是我軍出擊不利,敵人出擊不利的地域叫做“支”。在“支”形地域上,敵人雖然以利相誘,我們也不要出擊,而應該率軍假裝退卻,誘使敵人出擊一半時再回師反擊,這樣就有利。在“隘”形地域上,我們應該搶先占領,並用重兵封鎖隘口,以等待敵人的到來;如果敵人已先占據了隘口,並用重兵把守,我們就不要去進攻;如果敵人沒有用重兵據守隘口,那麽就可以進攻。在“險”形地域上,如果我軍先敵占領,就必須控製開闊向陽的高地,以等待敵人來犯;如果敵人先我占領,就應該率軍撤離,不要去攻打它。在“遠”形地域上,敵我雙方地勢均同,就不宜去挑戰,勉強求戰,很是不利。以上六點,是利用地形的原則。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所在,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

  2、軍隊打敗仗有“走”、“馳”、“陷”、“崩”、“亂”、“北”六種情況。這六種情況的發生,不是天時地理的災害,而是將帥自身的過錯。地勢均同的情況下,以一擊十而導致失敗的,叫做“走”。士卒強捍,軍官懦弱而造成失敗的,叫做“馳”。將帥強悍,士卒儒弱而失敗的,叫做“陷”。偏將怨仇不服從指揮,遇到敵人擅自出戰,主將又不了解他們能力,因而失敗的,叫做“崩”。將帥懦弱缺乏威嚴,治軍沒有章法,官兵關係混亂緊張,列兵布陣雜亂無常,因此而致敗的,叫做“亂”。將帥不能正確判斷敵情,以少擊眾,以弱擊強,作戰又沒有精銳先鋒部隊,因而落敗的,叫做“北”。以上六種情況,均是導致失敗的原因。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3、地形是用兵打仗的輔助條件。正確判斷敵情,考察地形險易,計算道路遠近,這是高明的將領必須掌握的方法,懂得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能夠勝利;不了解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失敗。所以,根據分析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據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打,不打也是可以的。所以,戰不謀求勝利的名聲,退不回避失利的罪責,隻求保全百姓,符合國君利益,這樣的將帥,才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4、對待士卒象對待嬰兒,士卒就可以同他共患難:對待士卒象對待自己的兒子,士卒就可以跟他同生共死。如果對士卒厚待卻不能使用,溺愛卻不能指揮,違法而不能懲治,那就如同驕慣了的子女,是不可以用來同敵作戰的。隻了解自己的部隊可以打,而不了解敵人不可打,取勝的可能隻有一半;隻了解敵人可以打,而不了解自己的部隊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也隻有一半。知道敵人可以打,也知道自己的部隊能打,但是不了解地形不利於作戰,取勝的可能性仍然隻有一半。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戰術變化無窮。


  5、所以說: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九地第十一

  原文:【九地第十一】


  1.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自戰其地者,為散地;入人之地不深者,為輕地;

  我得亦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地;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眾者,為衢地;

  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泛地;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吾之眾者,為圍地;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泛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2.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眾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敢問:“敵眾整而將來,待之若何?”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3.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主人不克,掠於饒野,三軍足食;謹養而勿勞,並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測。


  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盡力。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則鬥。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


  吾士無餘財,非惡貨也;無餘命,非惡壽也。令發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臥者涕交頤,投之無所往,諸、劌之勇也。


  4.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敢問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而濟而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齊勇如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5.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慮。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焚舟破釜,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謂將軍之事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6.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通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散地,吾將一其誌;輕地,吾將使之屬;爭地,吾將趨其後;交地,吾將謹其守;衢地,吾將固其結;重地吾將繼其食,圮地,吾將進其途;圍地,吾將塞其闕;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故兵之情:圍則禦,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7.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不能得地利。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則其城可拔,其國可隳。


  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夫眾陷於害,然後能為勝敗。


  故為兵之事,在順詳敵之意,並敵一向,千裏殺將,是謂巧能成事。


  8.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於廊廟之上,以誅其事。敵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以決戰事。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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