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呼蘭河城裏,除了東二道街、西二道街、十字街之外,再就都是些個小胡同了。
小胡同裏邊更沒有什麽了,就連打燒餅麻花的店鋪也不大有,就連賣紅綠糖球的小床子,也都是擺在街口上去,很少有擺在小胡同裏邊的。那些住在小街上的人家,一天到晚看不見多少閑散雜人。耳聽的眼看的,都比較的少,所以整天寂寂寞寞的,關起門來在過著生活。破草房有上半間,買上二鬥豆子,煮一點鹽豆下飯吃,就是一年。
在小街上住著,又冷清、又寂寞。
一個提籃子賣燒餅的,從胡同的東頭喊,胡同向西頭都聽到了。雖然不買,若走誰家的門口,誰家的人都是把頭探出來看看,間或有問一問價錢的,問一問糖麻花和油麻花現在是不是還賣著前些日子的價錢。
間或有人走過去掀開了筐子上蓋著的那張布,好像要買似的,拿起一個來摸一摸是否還是熱的。
摸完了也就放下了,賣麻花的也絕對的不生氣。
於是又提到第二家的門口去。
第二家的老太婆也是在閑著,於是就又伸出手來,打開筐子,摸了一回。
摸完了也是沒有買。
等到了第三家,這第三家可要買了。
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剛剛睡午覺起來,她的頭頂上梳著一個卷,大概頭發不怎樣整齊,發卷上罩著一個用大黑珠線織的網子,網子上還插了不少的疙瘩針。可是因為這一睡覺,不但頭發亂了,就是那些疙瘩針也都跳出來了,好像這女人的發卷上被射了不少的小箭頭。
她一開門就很爽快,把門扇刮打的往兩邊一分,她就從門裏閃出來了。隨後就跟出來五個孩子。這五個孩子也都個個爽快。像一個小連隊似的,一排就排好了。
第一個是女孩子,十二三歲,伸出手來就拿了一個五吊錢一隻的一竹筷子長的大麻花。她的眼光很迅速,這麻花在這筐子裏的確是最大的,而且就隻有這一個。
第二個是男孩子,拿了一個兩吊錢一隻的。
第三個也是拿了個兩吊錢一隻的。也是個男孩子。
第四個看了看,沒有辦法,也隻得拿了一個兩吊錢的。也是個男孩子。
輪到第五個了,這個可分不出來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
頭是禿的,一隻耳朵上掛著鉗子,瘦得好像個幹柳條,肚子可特別大。看樣子也不過五歲。
一伸手,他的手就比其餘的四個的都黑得更厲害,其餘的四個,雖然他們的手也黑得夠厲害的,但總還認得出來那是手,而不是別的什麽,唯有他的手是連認也認不出來了,說是手嗎,說是什麽呢,說什麽都行。完全起著黑的灰的、深的淺的,各種的雲層。看上去,好像看隔山照似的,有無窮的趣味。
他就用這手在筐子裏邊挑選,幾乎是每個都讓他摸過了,不一會工夫,全個的筐子都讓他翻遍了。本來這筐子雖大,麻花也並沒有幾隻。除了一個頂大的之外,其餘小的也不過十來隻,經了他這一翻,可就完全遍了。弄了他滿手是油,把那小黑手染得油亮油亮的,黑亮黑亮的。
而後他說:
“我要大的。”
於是就在門口打了起來。
他跑得非常之快,他去追著他的姐姐。他的第二個哥哥,他的第三個哥哥,也都跑了上去,都比他跑得更快。再說他的大姐,那個拿著大麻花的女孩,她跑得更快到不能想象了。
已經找到一塊牆的缺口的地方,跳了出去,後邊的也就跟著一溜煙地跳過去。等他們剛一追著跳過去,那大孩子又跳回來了,在院子裏跑成了一陣旋風。
那個最小的,不知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的,早已追不上了。落在後邊,在號啕大哭。間或也想揀一點便宜,那就是當他的兩個哥哥,把他的姐姐已經扭住的時候,他就趁機會想要從中搶他姐姐手裏的麻花。可是幾次都沒有做到,於是又落在後邊號啕大哭。
他們的母親,雖然是很有威風的樣子,但是不動手是招呼不住他們的。母親看了這樣子也還沒有個完了,就進屋去,拿起燒火的鐵叉子來,向著她的孩子就奔去了。不料院子裏有一個小泥坑,是豬在裏打膩的地方。她恰好就跌在泥坑那兒了,把叉子跌出去五尺多遠。
於是這場戲才算達到了高潮,看熱鬧的人沒有不笑的,沒有不稱心愉快的。
就連那賣麻花的人也看出神了,當那女人坐到泥坑中把泥花四邊濺起來的時候,那賣麻花的差一點沒把筐子掉了地下。他高興極了,他早已經忘了他手裏的筐子了。
至於那幾個孩子,則早就不見了。
等母親起來去把他們追回來的時候,那做母親的這回可發了威風,讓他們一個一個的向著太陽跪下,在院子裏排起一小隊來,把麻花一律的解除。
頂大的孩子的麻花沒有多少了,完全被撞碎了。
第三個孩子的已經吃完了。
第二個的還剩了一點點。
隻有第四個的還拿在手上沒有動。
第五個,不用說,根本沒有拿在手裏。
鬧到結果,賣麻花的和那女人吵了一陣之後提著筐子又到另一家去叫賣去了。他和那女人所吵的是關於那第四個孩子手上拿了半天的麻花又退回了的問題,賣麻花的堅持著不讓退,那女人又非退回不可。結果是付了三個麻花的錢,就把那提籃子的人趕了出來了。
為著麻花而下跪的五個孩子不提了。再說那一進胡同口就被挨家摸索過來的麻花,被提到另外的胡同裏去,到底也賣掉了。
一個已經脫完了牙齒的老太太買了其中的一個,用紙裹著拿到屋子去了。她一邊走著一邊說:
“這麻花真幹淨,油亮亮的。”
而後招呼了她的小孫子,快來吧。
那賣麻花的人看了老太太很喜歡這麻花,於是就又說:
“是剛出鍋的,還熱忽著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