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於承安的無奈
金父聽後,又氣又怒,人就是這樣的,越被對方刺激,越喜歡反著來,金父也看出了,於承安好像很想走。
不想將事情鬧大。
金父就利用這種心理,越要鬧得轟轟烈烈的,不但整個金府知道,最好,整座城都知道。
金父很生氣地對於承安說。
“你還要大鬧金府?真是反了天了你,好呀,我今天倒要看看,你一個於承安,到底有何能耐,能鬧我整個金府,來,你鬧呀。”
金父一副看戲的模樣。
反正,現在在自家地盤上,他一點都不怕於承安,也覺得,他鬧不出什麽水花。
於承安看著金父這樣,真是氣得氣都喘不上來。
他強行調整著自己,但說話時,還是顯得氣虛,因為,真的氣到氣都喘不上來的那種。
“你有病吧?我根本不喜歡你女兒,你有多喜歡我,才要這樣強留我做你女婿?”
於承安很少罵人。
能罵出有病吧,已經是非常少數的例外,最主要是,他實在覺得很惡心,遇到這樣的事,也會有種,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覺。
於承安看得出,金父應該是非常滿意他的。
滿意到,甚至不想管於承安是怎麽想的,就想要於承安做他女婿,這種事怎麽說呢?就會有種反感,而且,是很無力的那種反感。
很無力很無奈的反感。
於承安知道,自己很討女人的喜歡,但是,這樣討男人的喜歡,他也真是沒想到,但他覺得好惡心。
可能是被太多人喜歡了。
一旦資源多了,就不在意那麽一兩個。
金父聽著於承安的謾罵,他自己也覺得有些羞愧,但是,有些人或許就有這樣的魅力。
一開始,金父對於承安這個人,還真沒什麽特殊的感覺。
現在慢慢地接觸,他也越來越覺得,於承安這個人,難怪女兒會喜歡他,因為,金父發現,自己也有點喜歡他。
他身上,具有一股正氣感。
讓這樣的人當自己女婿,不會有錯的,至少,絕對不用擔心他犯錯誤,不用擔心被他連累。
反正女兒也是要嫁人,既然如此,何不讓她嫁給於承安呢。
金父就對他說。
“反正,你今天必須給我女兒一個交代。”
於承安聽著,真的很氣,他看了眼金莎,她一直沉默地看著這一幕,全程像個局外人在看戲。
她沒有施惡,但她也沒有插手幹預的意思。
於承安逐漸調整自己的情緒。
他好不容易才讓自己的情緒穩定點,冷靜下來,於承安氣息有點喘地問。
“你們想怎麽樣?”
問的語氣,是冷靜的,隻是氣息有點喘。
金父聽後,他回答著。
“我要你娶我女兒。”
有時候,真的是一些外力在推動著,讓他更愛阮靜,因為,於承安一聽到這話,他瞬間就在心內升起一股反感感。
他不愛金莎,他不愛金莎。
這句話,於承安甚至想失控地喊出來,他原本都還沒這麽反感金莎,現在被這一推動,他現在到了,一看見金莎,就反感的地步。
那種反感,真的生理不適到想轉頭蹲地,嘔吐的地步。
完全無法自控的生理反應。
於承安無力到,完全不想說話,感覺這一家人,怎麽這麽難溝通?他看著金莎,隻無奈地說一句。
“別讓我恨你。”
金莎一聽,一怔,她也看出了,於承安對她們一家,厭惡到生理不適的地步,可能再逼他,他真的能轉頭就蹲地嘔吐。
看著被逼成這樣的於承安,金莎也是於心不忍。
現在在這逼他,又有什麽用呢?
愛情,是一輩子的事,不是一天的事,金莎覺得,還是得慢慢來,她就開口,看向父親。
“爹,讓他走吧。”
於承安一聽,怔了怔。
金父聽後,很驚訝地看向金莎,呆愕著,一時反應不過來,要知道,他可是為了她,現在,她居然主動放於承安走?
金莎見父親還不放人,她莫名也煩躁起來。
她很急很煩地跺腳,都哭出來。
“你放他走吧,放!”
金莎的聲音一下子變尖銳,哭著,情緒完全失控。
金父見她這樣,連忙妥協。
“好好好,我放他走,你別激動。”
說著,金父看向那些下人,命令。
“讓開,放他走。”
下人們聽後,紛紛退開。
於承安見狀,怔怔的,不過,心內鬆了一口氣,這導致他對金府,有點忌憚,簡直就跟黑店一樣,進得來,出不去的。
下次,想都別想他再進金府一步。
這地方晦氣得很,像死過人一樣晦氣,走進一步都倒黴。
見下人們讓開後,於承安想也沒想,急匆匆離開。
不能再呆一步,一秒都不能呆。
沒有阻攔,於承安很快也很順利地出了金府,走出那扇大門後,於承安回頭看了看,他皺著眉,忌憚得很。
於承安收回視線,快速離開。
金府內。
金莎見於承安走了,她心情平複下來,也低落下來,低著頭不說話,整個人都失魂落魄的。
金父見狀,他遣散下人。
“走走走,該幹什麽幹什麽去,別在這裏看著。”
聞言,下人們就紛紛退散。
金父走過來,他來到女兒身旁,看著金莎這樣,金父很心疼她,他輕輕地兩手搭在金莎的肩上,安慰著。
“女兒,別這樣。”
然而,他一安慰,金莎就哭出來,她又掉淚了,哭著說。
“我真的很喜歡他,為什麽他那麽討厭我?為什麽?爹,我想不明白,我樣樣都比阮靜好,為什麽他要娶那樣一個低賤的女人,也不肯娶我?”
金父聽著,歎了一口氣。
隻能說,功名利祿這種東西,還是有針對性的,並不是對每一個男人都受用,有些男人,還真就看清這些東西。
所以,才會有古人的一些隱居之說。
而且,都是男人搞出來的這流派。
這於承安,不在乎這些功名利祿,也真是難得一見的一股清流,屬實少見,難怪女兒會喜歡他,甚至,已經喜歡成現在這樣,非他不可的地步了。
隻能說,這於承安,身上的確有一股其他俗人所沒有的氣質,非常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