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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徐樂駿扶著徐桂花坐了下來。李墨翰靠到妻子身邊低聲說:「他到路中間攔了我們的車,可能有熟人聞到風聲通知他。媽看到他很高興,我也不好掃媽的興緻。」


  「我知道了。」安知雅對於這個結果在預料之中,不算驚奇。她比較擔心的是盧雪。


  之前雖說徐桂花被雪藏起來,卻是一直有通過視頻和女兒以及外孫女通話,見到女兒知道女兒一直一如既往的好,她放心。反觀徐樂駿,那是有整整十年沒有見面。一路上,她拉著這個外甥,把人上下看在眼裡,怎麼看是怎麼不夠,噓寒問暖的。徐樂駿從小沒有媽,可以說是被徐桂花養大的,從不對徐桂花叫姑媽,叫的是媽。


  「媽,如果別人問你話,你不會回答的,都可以先問我。」徐樂駿坐在徐桂花身邊,一張向來對任何人冷漠的俊臉浮現出少有的微笑,眼裡一抹淡淡的笑,卻足以表現出他難得的溫柔。


  徐桂花知道外甥是大律師,完全信任,所以在看見另一邊女兒那種淡淡不親近的表情,反倒皺了下眉。至於那三個安家人,她厭惡至極,也就看都不看一眼。


  說起來,徐桂花並不知道自己被綁架了。當時她是被人迷昏了才弄上車。李墨翰把她救下來的時候她人沒有醒,因此做了主張,在她醒來后沒有告訴她被綁架的真相,怕老人家聽了后受刺激,只說她是一時病了,送她到部隊里的駐地醫院裡療養。這樣,她藏在部隊里營地的事,安家人不可能知道。徐桂花的性子是如果對那人相信,那是死心塌地相信對方所有事情。這個事,才得以一直瞞到了現在。


  法院方面見雙方人都到齊了,王庭長再次問了次原告本人是否爭取庭外和解。


  不明什麼是庭外和解的徐桂花,在聽了外甥一遍解釋后,反問審判長:「他們準備拿什麼向我道歉?」


  若是論往常,被告反要原告付出條件爭取和解,這原告肯定要氣炸了起來鬧事。然這安家三人,卻是安安靜靜的。王庭長心裡疑惑,但也沒有忘記自己職責,向原告方面的人說:「徐律師,你最好向你當事人解釋清楚什麼是被告的立場。」


  安知雅淡淡地掃了掃徐樂駿,從他那張繼承徐家人正宗冷漠性子的清瘦俊容上,真是找不到什麼內心的痕迹。


  徐樂駿道:「審判長,這官司還沒有打,再說了,我們這邊的立場是決意要打這官司的。如果他們不打,我們也會重新上訴法院繼續打。所以,我認為我當事人無罪,我當事人說這話也沒有任何錯誤。」


  王庭長不是沒有見過原告打敗后被告反告原告誣告的案子,看來這被告的底氣出乎意料十足,又是請了一個這麼棘手的律師。再看看那原告三人還是沒有任何錶態,他頓了下,道:「既然雙方都不願意庭外和解,請雙方準備好明天早上九點鐘開庭。」


  聽說真要打官司?安雲蘇第一個又坐不住了。剛才罵安知雅賤人的氣勢在他身上完全見不到了,他現在只怕,如果徐桂花直接向法院揭穿他讓人綁架她的事……。戰戰兢兢的,他求助地望向安夏穎。


  安夏穎在徐桂花出現后,也一直在思量著究竟對方知道不知道徐桂花被綁架是他們安家指使。按理來說,如果知道幕後兇手是他們,應該一早報公安機關把他們抓了,因此很有可能不知道。如果不知道,更得先把這場官司給打了,讓徐桂花滾回老家不能再見人。賈雲秀與女兒的想法是一致的,便是都要安雲蘇鎮定。


  「審判長。」在宣布散會之前,徐樂駿忽然舉了下手。


  「徐律師有什麼問題?」王庭長對於徐樂駿倒是非一般的客氣,有些律師本身和許多高官有來往,也不是他能輕易得罪的人。


  「我代替我當事人申請開庭推遲一周。」


  安夏穎一聽,馬上舉手:「審判長,我代表我原告表示反對。」


  「原告的反對理由是?」王庭長既然是安夏穎這邊的人,還是偏向安夏穎的,先徵求了安夏穎的意見。


  「起訴書我原告上交給了法院,證據確鑿,我代表我原告,對於被告以及她的辯護人可能採取的一系列不可告人的手段表示憂心。在於被告是在三天前接到法院傳票,並且在此之前我原告委託過律師向被告發出了律師函,被告不是沒有時間準備開庭,鑒於今日被告甚至遲到法院的表現,明顯被告以及被告的辯護人都是在藐視法庭和審判長,被告根本沒有理由申請推遲開庭。」安夏穎一番口齒如流的辯論下來,賈雲秀和安雲蘇都明顯地鬆了口氣喜上眉梢。


  王庭長點了點頭,剛要開口。


  「審判長。」徐樂駿聲音沉重,低穩,不容忽視。


  王庭長可能心裡私存著想見識一下這個傳聞中的徐大律師口才到哪個地步,准予了對方開口。


  老實說,徐桂花這時候是捏了把汗的,瞧瞧安家那個女的,口若懸河好像能把死的說成活的,比他們大彎村裡的潑婦還厲害。而安知雅和李墨翰都採取了觀望的態度,如果徐樂駿不行,他們也早有準備了對策。


  徐樂駿可能今天出來匆忙,穿的是簡潔的白襯衫外加一件灰色風衣,相對於一身職業裝的安夏穎,看似稍顯專業上的遜色,然而,只要他願意真正地作為律師開口,人們都會不禁被他猶如大提琴與小提琴相交的富有魅力的專業語調牢牢地吸了過去。


  「審判長,首先,我代表我被告,針對於原告代理人指控我被告種種藐視法庭與審判長的作為進行說明。第一,我被告並沒有收到對方發來的律師函。」


  「我明明讓人發了過去!」賈雲秀當場「嘭」拍了桌子。


  那封律師函被她燒了。安知雅內心裡一笑,知道了表哥是打什麼主意,正好,氣氣賈雲秀。


  「你發了過來,但和我被告有無收到你們律師函是兩碼事。就好像你寄了東西收件人有無收到是兩碼事。按理來說,寄出方為了保證收件人有無收到物品,應該是要親自打電話詢問收件人。但是,我被告既無收到你們寄來的律師函,也無接聽到你們律師的電話。因此原告代理人第一條指控我被告的罪狀不足理由不可成立。」相對於賈雲秀被這通話氣得滿臉通紅啞口無言,徐樂駿的聲音始終保持著一種專業水準的冷漠。


  安夏穎看著徐樂駿的眼神厲了兩分,但不像母親一激大亂,默默地坐著,只有交叉的指頭稍微的翹起能表達出她內心或許有些波動。對她來說,早一點見識徐樂駿的厲害,對即將到來的法庭爭辯也有益處。


  見專業人的女兒如此靜默,賈雲秀在王庭長助手的一再提醒下,氣悶地坐回位置上。


  王庭長知道徐樂駿這話屬於詭辯,但是,也不能說安夏穎剛剛那番話能理由十足只能說是推測為多,因此他笑笑地兩方意見都接納了下來,道:「推遲一周的時間太長了些,不如——」


  「審判長。」這時誰先開口誰佔了先機,安夏穎坐的近,聲音到達的快,「兩天,最多只能兩天。」


  「五天。」徐樂駿一步都不會再讓,這說明了他之前的一周包含了砍價在裡頭。


  「你說說為什麼需要五天?」王庭長知道這時候如果再問安夏穎,恐怕安夏穎也無法代對方說出對方暗藏的策略,還不如直接拷問徐樂駿,突破對方的弱點。


  「確切地說,因我當事人不在當地,三天前是由我當事人女兒接到法院傳票,因此我當事人趕到當地與我這個律師會面是在今天。我們需要取證。而能證明我當事人無罪的證人在我當事人土生土長的小山村裡頭。並且,因此事過去已久,請來的證人多是老人家。他們要長途跋涉來到當地法院上庭,這其中包括準備、旅途、休整等等,法院給老人家五天時間,已經很苛刻了。所以,我當事人就當是三天前接到法院傳票,當天請求證人準備上庭,也一共只有八天時間。審判長您認為呢?」徐樂駿有條不紊,一直與法院人員以一種公平交流的姿態進行,哪怕是坐姿,也是中規中矩的,無可挑剔。


  王庭長向還要表示反對的安夏穎使了使眼色,畢竟時間因之前乾等那半個鐘頭和辯論已經耗得長了,他沒有時間和兩個律師較勁這一天兩天的功夫,最主要是不見得兩方能在短時間內說得過對方,因此就此定下五天後開庭審理。


  法院人員先走。


  緊接,「媽,小心點。」徐樂駿攙扶徐桂花。


  這一回,安家三個人都親耳聽清楚了徐樂駿喊徐桂花為「媽」。


  安雲蘇把驚訝叫了出來:「她有兒子嗎?」


  徐桂花可驕傲了,挽著徐樂駿的手:「他是我外甥,也是我養大的,是我半個兒子。」


  外甥。怪不得之前在帝樹見到他和安知雅在一起。沒想到徐家居然暗藏了這麼一條龍。賈雲秀等人對徐樂駿的印象一下從可拉攏的對象上升到了仇敵。


  出了法院門口的徐桂花,說什麼都要一家人吃晚飯。於是一行人來到李墨翰夫婦下榻的酒店。


  小丫頭放學由張齊亞接了回來,看到久違的姥姥和徐樂駿,可高興了,一手拉著一個大人。


  晚飯安知雅因為沒有來得及買菜沒有下廚,一家人在酒店裡面的菜館圍了個圓桌。徐樂駿這時已經知道李墨翰正是安知雅沒死的丈夫,狹長的眼睛眯著,好像在李墨翰臉上找到了什麼。


  見表哥看著丈夫不動,安知雅不做聲地在飯桌底下往徐樂駿的小腿上揣了一腳。


  徐樂駿回了神,有絲生氣地說:「你丈夫那麼寶貝?」


  「我丈夫不寶貝,但是,也不值得你看。」安知雅為岔開話題,故意表出一副質疑的神氣,「你五天後上庭有把握嗎?沒有把握先開聲,我好幫我媽打算。這重婚罪一判,涉及刑事還得坐牢的。」


  徐樂駿淡淡地答了她:「媽要是坐牢,你可以割了我腦袋。卻是你,收了律師函和傳票,一句話都不和我說。」


  「這樣的小CASE,怎好麻煩你這個大律師出馬?」安知雅有一句沒一句拌著嘴。


  「如果我不出現,你準備找誰?」徐樂駿問這話時帶了很不悅的口氣。


  「我自己。」安知雅攏攏秀髮。


  「你?!」不止徐樂駿詫異,李墨翰也微微一怔。


  「我怎麼不行了?他們不是打算告我媽不在,順便把我這個繼承人給告上去嗎?法院不是不允許被告為自己辯護吧。」安知雅條條是道,想必對法律方面做了一番研究。


  徐樂駿的指頭往桌子上一點,不容分說:「你不準出庭!我也不會讓你出庭!」


  「你這話什麼意思?」安知雅不悅。


  「我說你是女人吧。你既然是女人,在衝鋒陷陣的時候記得躲在你哥哥背後,讓你哥哥保護你。」徐樂駿這話不是對安知雅說的,那股子責備的眼神全指到了李墨翰頭上。


  李墨翰默著,臉上同樣顯出了一層淡淡的不悅。


  「我這又不是去打仗,為什麼躲到你背後?法庭上不是有女律師嗎?」安知雅針鋒相對,對於歧視女性的話一點都不會退讓。


  徐樂駿冷冷一笑:「你都是個媽了,懂得讓孩子穿裙子,卻不懂得給自己穿裙子。我這不是歧視你是個女人,是希望你多少有點女人的意識,尤其你這是結了婚的女人,已經不是小時候在山上四處野跑可以把自己弄得像個男孩子。女人在適當的時候就得像個女人。」


  這話得到了徐桂花的支持。徐桂花就怕女婿後悔娶了自己這個女兒。從小到大,只有徐知芸像個女孩子,安知雅完全不像。


  見母親都和表哥炮口一致對向自己,安知雅不說話了。


  李墨翰在旁,對這一家默默地看著。


  等氣氛稍緩和些回到案件上,安知雅問徐樂駿:「你打算找哪個證人?」


  「請一些當年參加媽的婚禮的老人家。」


  「能請得動嗎?你讓誰去請?」村裡那些老人,大都一輩子沒有出村,會為了他們一家趕到大城市裡出庭?安知雅表示嚴重懷疑。


  「我打了電話給村長。」徐樂駿早有準備。


  村長傅民義趕她們一家出村時的那副嘴臉,安知雅很記得。她隨口一問:「花了多少錢?給了村委會多少好處?」


  「這點錢比起打贏官司算不了什麼。」徐樂駿是大律師一開口,對於官司里方方面面都要用錢買通的事習以為常了。


  於是王庭長私下是安夏穎請來的人,徐樂駿不是不知道。


  「不準備申請撤換審判長嗎?」李墨翰見機行事插了一句,眼裡都是對這個律師的打量。


  「申請撤換等於打草驚蛇,沒有意思。再說司法界本來就是黑暗的。你換了誰都不能包準你能打贏。唯一能贏的,還是必須把對方證據的弱點分析透徹,把自己的證據給做足了。」徐樂駿說到專業上的問題,總是能露出與平常不同的神情來,那種不可一世的專註代表了他絕對會是個佼佼者。


  李墨翰從他的言談舉止中還讀到了一種野性,這種野性在他妻子身上,他偶爾也能發現到。


  飯後,安知雅對徐樂駿說了一聲:「我有東西要給你。」


  ——婚後強愛——


  五天後,初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不公開審理


  安知雅和丈夫、女兒一家三口,衣裝整齊坐在旁聽席上。原告那邊,旁聽席上來了一大群人,像是來助威的。安知雅認得以安雲蘇一家為首,其他的人,有男有女,年齡層不一,極有可能都是賈家人。畢竟,安太公沒有出面,安家的親戚都不大可能來湊這個熱鬧。


  安文雯上次沒能去維也納,又沒有拿到獎,每次看到小丫頭分外眼紅。在學校兩個小女孩已經是水火不容,被姚老師分開了坐。小丫頭看見3485不懷好意的眼神射過來,卻只是留意到3485的媽媽沒有來。賈世玲自稱病重上醫院打吊針。


  庭上原告代理人安夏穎宣讀原告的起訴書,所列最主要的證據有兩方的結婚證書比較。


  賈雲秀的結婚證書日期比徐桂花結婚證書上的日期要早上半個月。這無疑是最致命的證據。應該說,哪個先結婚,那麼另一方明顯是第三者。何況,兩方的孩子,賈雲秀的比徐桂花的孩子早出生,這又是一個有力證據。


  王庭長當時私下接受了安夏穎的委託時,也即是因為看到了賈家提供的這兩個有力證據,單憑這兩個證據,都足以給徐桂花定罪了。


  安夏穎坐下來時,腰板挺得直直的,神情肅穆,沒有放鬆一點警戒。


  徐樂駿今天穿了律師袍,比起五天前,又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形象。


  王庭長眯著眼,很感興趣這個徐大律師會使出什麼樣的花招。


  「首先,我代替我被告向法庭否認原告起訴書里所列的所有指控。」徐樂駿道,「同時,我代替我被告向法庭提供新的證物與證人。」


  東西放上了庭審,是一張薄薄的類似宣紙狀的東西,紙質有點泛黃,紙上的墨跡卻是清晰可見。


  王庭長應說基本上是沒有見過這樣的東西,不由好奇:「這是——」


  「安家與徐家聯姻時,兩家共同書寫的婚書。總共只有一份,因為安道恆是入門女婿,婚書由徐家人保存。上面所列介紹人、主婚人、結婚人以及雙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舉行婚禮時的地點,邀請來的客人都標明的一清二楚。其中,參與當年婚禮作為婚禮見證人的客人現在作為證人也到了法庭。審判長要注意的是,婚書底下標明的日期,是比原告的結婚證書日期早了整整一個月。」


  這樣一紙婚書,明顯連賈雲秀本人都是不知道的。屬於安太公的秘密。所以當時安太公才讓劉生拿錢希望徐桂花簽署離婚。現在,兩方打重婚案,安太公無論如何不會代替任何一方出席,反正安道恆也死了,無從追究起安家的責任。


  賈雲秀和旁聽席上賈家的人在看到這紙婚書時,都沸騰了起來。原因很簡單,他們現在才知道自己也被安家擺了一道。


  審判長不得再三喝令安靜,才壓下了庭上的一片喧鬧。


  看著賈家的人鬧成這樣,安知雅內心裡冷冷地哼了一聲:賈家人再狡猾,還是沒有能逃出安太公的掌心。


  庭上,作為賈家人的希望,安夏穎針對這紙婚書立馬錶達了抗議:「如果是這個日期,為什麼被告結婚證書上的日期與婚書日期不一致?基於此,我代表原告對於被告辯護人請來的證人以及婚書的真偽表示強烈的質疑,懇請法庭不準予接受此證物和證人出庭!」


  王庭長等法院人員,對於這封突然冒出來的婚書,也的確對其真偽性質懷有疑問。


  「審判長。」徐樂駿倒是不慌不急的,慢吞吞地念起了相關法律條文,「我國婚姻登記辦法是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國務院批准,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民政部發布實施。鑒於我國民俗婚禮普遍的特別國情,事實婚姻大量存在。要求一九八五年前的事實婚姻給予補充登記。也即是說,原告與我被告的婚姻,發生在一九八五年之前,應該以事實婚姻為基準而不是以結婚證書為基準。事實上是,我被告與安道恆在家鄉舉行了上百人為見證的事實婚姻后,一個半月之後,方是離開山裡面的小山村,跋山涉水到地方民政部門登記補辦了結婚手續。期間,安道恆借口離開山村回城與原告登記結婚一事,我被告並不知情,等於是同等受害人。至於雙方孩子先慢出世的問題,並不能與事實婚姻掛鉤。這世界上,結婚後多少年才有孩子的夫婦舉不勝舉,為普遍現象,不足以佐證原告先於我被告存在事實婚姻。相反,原告是有可能知道我被告存在事實婚姻的情況下與安道恆登記結婚——」


  王庭長本來聽著聽著,覺得徐樂駿雖然說的事實婚姻是一事實,但是,婚書的真偽性無法鑒定,導致雙方各有理由,一下難以判定的情況下,他可以繼續支持安夏穎這邊。沒想到,徐樂駿最後來了一句反告原告的話作為辯護理由,不禁一沉臉:「可有相關證據?」


  「請審判長再仔細查看婚書上所列物品,其中有一項為我被告招安道恆作為入門女婿時附加的特別嫁妝。」徐樂駿眯一眯狹長的眼睛,只要掃過去庭上,能發現賈家人裡頭不少驚慌的面容。


  在見到母親臉上一絲詫異的表情浮動時,安夏穎心裡頭一冷:果然母親有什麼是瞞著他們兄妹兩人。


  王庭長這時也看見了那婚書上列的物品,臉上的顏色發生了奇妙的變化。


  「審判長,如今這東西在原告公司的保險柜里。我代表被告,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由公安機關執行。」徐樂駿此時的每一句話,益發的從容。


  王庭長和安夏穎交換了下眼神。安夏穎慎重緩慢地搖了搖頭。王庭長皺了下眉,應該說是暫時想不到反對的理由。賈雲秀那是著急,沒等女兒開口先起來表示反對:「審判長,即使那東西在我們賈家的公司,也只是我們賈家與安家之間的問題,與他們徐家並沒有關係。」


  安夏穎聽到母親這麼一說,臉色一黑,這豈不等於自己先承認了那東西的存在。


  果然,徐樂駿抓住這個口實發動攻擊了:「審判長。原告所說的與我被告毫無關係,存在悖理。如果沒有我被告先嫁給安道恆,使得安家拿到物品,又怎麼可能原告因為此物與安家聯姻?」


  安夏穎站了起來:「被告辯護人說法上有錯誤。此物品如果存在,只能證明我原告或許與安家有交易,並不代表我原告與安家因為此物才締結婚姻。」


  王庭長點點頭,表示安夏穎這話有理。


  然徐樂駿如果沒有把握,又怎麼會提出這個有力證據呢,那是安知雅花費了許長時間的心血:「審判長,我被告申請搜查令的目的便在於此。此物一旦找到,有可能證明安家與原告有不正當的交易。」


  安夏穎再次提出反對:「沒有十足的證據證明此物絕對與此案有關!」


  「據我被告人記憶,此物上面有與婚書同等日期標誌,如果此物在原告家中找到,說明沒有動過手腳,日期真實,足以證明婚書真偽!這是十足的證據證明此物絕對與此案有關!」徐樂駿最後拋出來的這句話堵死了對方的嘴。


  不能說安夏穎沒有能力,她是沒有想到母親居然瞞著她這事。現在,哪怕是王庭長有心護著她這方也沒有辦法了,搜查令是必定要下的了。


  由於要再次取證,休庭等證物到齊繼續開庭審理。


  徐桂花站在法庭上是一動不動,對於庭上發生的一切感到眼花繚亂,但表現的比賈雲秀鎮定多了。下庭時,賈雲秀那邊的人對她頻頻發出的兇狠的眼色,她都見得一清二楚。


  見著這樣的情況,難免狗被逼急了要咬人,李墨翰先安排了人開車來到法院門口。安知雅推著女兒上車,徐桂花跑得急踉蹌了兩步。安知雅趕緊迎上去扶母親。這時候,街道拐彎處一輛陌生的灰色小車忽然出現。安知雅眼尖,一見風向不對,一手把母親推開,轉身跑回車內抱孩子。


  灰色小轎車快殺到他們車末尾時,橫中又一輛紅色小車冒了出來,斜著沖向那輛灰色小轎車車頭。兩車相撞。紅色小車將灰色轎車一路衝上了人行道,卡在大樹邊上。


  安知雅把孩子牢牢地抱在懷裡。徐桂花嚇得兩腳都發軟了。李墨翰從後面跑上來時看到了這一幕,疾走兩步扶住腿軟的岳母大人,眼睛里只是森冷地看著這一切。


  因為媽媽不讓看,小丫頭把頭窩在媽媽的心口上,聽見的是母親安穩的心跳聲,自己的小心臟慢慢地平穩下來:「媽媽?」


  「沒有什麼事。有人喝醉酒撞車了。」安知雅淡淡地說,「和彎彎在電視里看到的車禍一樣。」


  此時,附近的交警沒到之前,法院的警衛人員先出動過來查看車禍情況。兩名司機從車內走出來,倒是都沒有大礙。只是兩輛車頭都被撞凹了一塊。所幸沒有路人波及。因為有警衛人員在場,兩名司機都表現的很鎮定,沒有多說一句話。


  徐樂駿最慢從法院門口走了出來,對眼前的車禍視而不見,坐上李墨翰的雪福來。由李墨翰親自開車。安知雅坐在後座,是護著母親和孩子。前面兩個男人一路上交流了不少眼神。或許他們兩人之間互不欣賞,但是,在這一刻,為了保護同樣的人,站在了同一陣線上。


  徐樂駿問:「不是你的人?」


  「不是。」李墨翰答。


  這說的是那輛紅色小車。如果沒有那輛小車衝出來,安知雅母女少不了要受傷。


  「這場官司看起來,贏的把握很大。」李墨翰評價今天法庭上的表現。


  「審判長站在原告那邊。但是不怕,只要那東西在,二審照樣能打回來。」徐樂駿完全的勝券在握,「我找了院長,搜查令這幾天肯定會批下來。」


  「看來,真是被咬急了。」李墨翰其實挺好奇那是什麼東西,會逼到賈家想同歸於盡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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