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所以我有責任把公司經營下去。“


  ”原來是這樣,你怎麽不早說?

  別的曾家人沒有意見嗎?“


  ”當然有,所以才開會商議啊。


  大舅舅說了,誰也別想著把這家公司給虧空到自己的公司去。“


  這時,安琪才在林末末的耳朵裏小聲把整個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原來這家公司名叫紅玉珠寶,是曾家旗下一家珠寶公司。


  但這幾年虧損特別嚴重。


  當初老太爺從位子上退下的時候就說過,一定要給曾玉和她的孩子們留點兒什麽。


  這句話讓曾家其他兄弟很反對,認為她是女孩子,不該給她留。


  但曾老太爺以她出嫁的時候,曾家沒有給置辦任何嫁妝給懟了回去。


  如今這家珠寶公司是由曾家的其他兄弟在幫忙經營。


  不料虧空如此嚴重。


  事實上,曾伯康懷疑,是那些兄弟們故意這麽幹的。


  因為在這段時間一直沒有停止尋找曾玉的家人,直到安琪她們被找到。


  但公司已經連續虧損了三年,並且老太爺發言,要求把曾家的傳家玉曾如意給找回來,以做珠寶店的鎮店之寶。


  所以安琪所產的找東西就是那東西。


  當初曾玉離開的時候,曾如意也跟著流落民間。


  曾玉曾在臨終時對安琪說過,以後要是有能力了,一定要追尋曾家的如意的下落。


  現在,安琪一是想拿回這家珠寶公司,再來就是找回曾如意。


  林末末聽得雲裏霧裏,不得不開口提醒:“媽,你又沒有經營過珠寶公司,你知道怎麽經營嗎?

  要是弄不了,恐怕就不止虧損三年了。”


  “你大舅公答應給我們一筆錢做為公司經營的啟動資金,但要求我們在十年之內還清。”


  十年?


  這個年限其實蠻長的。


  當林末末聽說有十個億的資金時,還是嚇了一跳。


  有這麽大一筆錢,還要珠寶公司幹嘛?

  倒不如重新開一家公司,做別的生意,也好過一直守著虧空的。


  但安琪卻不同意,以前她的外婆家就是做首飾起家的,所以這是家族的傳統企業,不容有失。


  林末末也無語了。


  她隻想回去,回去,不想經營什麽珠寶公司。


  “媽,我的文化水平有限,也不會那些企業管理那一套。


  你放我回去好不好?”


  “我放你回去可以,以後你得負責打聽曾如意的下落。”


  安琪跟她談條件。


  “我哪兒知道還有這麽個玩意兒啊?

  再說,我要怎麽打聽它的下落?”


  “其實曾如意就是一支如意。


  如意你知道吧?


  不知道自己下去查相關的資料。


  隻不過這支如意是你曾外婆嫁到曾家來時一起帶過來的,就叫曾如意,意為曾家的如意。


  我給你看看這如意的圖片。


  要去尋找它,主要就是民間撿漏,拍賣會和那些珠寶玉器行的行家們也有可能會收購去了。


  所以就從這些地方下手。”


  林末末還是覺得,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人已經是困難,更何況是死物。


  她真的沒有信心把它找回來。


  不過沒關係,隻要她先答應下來,就可以回A市了。


  總好過陷在這兒吧。


  “媽,我答應你,等我回去以後,一定全力幫你找的。”


  林末末對安琪保證道。


  安琪在她的額頭上戳了一指頭,臉上的表情頗為無奈:”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心裏在想什麽嗎?


  把你放回去,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我也不想留你,隻不過我得留下來,和你大舅公一起把珠寶公司經營起來。“


  ”媽,那你就多多辛苦了。“


  林末末拍拍她的肩膀,同情道。


  其實比起混娛樂圈,經營一家公司可就難多了,更何況還是你不熟悉的領域。


  珠寶公司可並不好開呢。


  所以林末末才會擔心安琪是不是能勝任公司經理的職責。


  第二天一早,正當林末末準備按禮節去給曾外公告別時,安琪的大舅舅曾伯康卻把她叫去了。


  一番言談之後,林末末才明白,這位大舅公是在替她的婚事發愁。


  按理,才見麵的人,不應該啊。


  林末末就有些搞不懂了,不禁問道:”大舅公,我現在還年輕,不急著嫁人的。“


  不料想那大舅公卻有些火大地拍了拍桌子道:”怎麽人不急?

  你外婆像你這麽大的時候,都已經生了你母親了。”


  這是哪兒跟哪兒?

  她的外婆和她是一個年代的人嗎?


  那大舅公又道:“你的大舅婆,也就是我太太,十七歲就嫁給了我,十八歲就生了你表舅……”


  這曾伯康說起來真是滔滔不絕。


  林末末隻能忍著,聽他一直嘮叨。


  最後,他才說出了實情:“你大舅婆那邊有一個親戚,年方二八,打算給你們說媒,你可以考慮下。”


  林末末聽到這話,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年方二八?大舅公,你這個詞沒用對吧?


  那不是指女孩子剛剛十六歲才叫二八嗎?”


  “我……我這是……”


  那曾伯康其實是想說,那個男子有二十八歲。


  結果他說得隱晦,就說成了二八。


  不想林末末竟然知道這個典故。


  “不錯,不錯,這的確是指的女孩子剛滿十六才為二八。


  是大舅公說錯了,他是二十八。”


  好吧,到底誰沒文化來著?

  當真把她當傻子在看嗎?


  林末末默。


  那曾伯康又道:“改天讓你們見見麵怎麽樣?”


  林末末想說,為什麽是我?

  不是別的女孩呢?

  就算沒有血緣關係,聽起來可也是親戚呢。


  算了,她懶得開口。


  那曾伯康隻以為她答應了,還吹噓了一番:“那個男孩子很能幹的,剛好也是學經濟管理的,剛好可以幫到你和你媽媽。”


  這才是談話的重點吧。


  那家珠寶公司交到了安琪的手裏,等到以後就在林末末的手裏。


  可是曾家人又不想它真的落到別人的手裏,所以幹脆給林末末這個未婚女安排一門婚事。


  如此一來,以後就算是林末末嫁了人,也不擔心這珠寶公司會跑到別人家裏去。


  這算盤打得不錯。


  林末末才懶得管他打的什麽算盤,反正她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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