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第二百章
西藏阿里地區是一片鮮為人知的「秘境」,甚至常年生活在西藏的人,對神秘的「阿里」都一無所知,那一地區,南臨喜馬拉雅,北依岡底斯山脈的主峰「岡仁不欽」,那座神山,是印度教、耆那教派、苯教、包括藏傳佛教共同的神山,是信徒們心目中最為神聖的「仰視之地」。
就在這樣一個集各種神秘元素於一身的山峰下,有一片與世隔絕的區域,那裡就是古格王朝遺迹所在的阿里地區,古格王朝是一個由土藩後裔建立的王國,延續五百年有餘,擁有輝煌的佛教文明,但它究竟是如何在一夜之間毀滅的,歷史上沒有任何記載,甚至還完好的保存著斬首屠殺的現場「無頭洞」,對於它的傳奇恐怕永遠也說不完,太多的秘密等待著探險家和考古隊去破解。
Shirley楊所知道關於古格遺迹的事情,只有這些,至於什麼「古格銀眼」就從來沒聽說過,但一提到「眼」,我心中一動,看來離那無底鬼洞詛咒的真相,又接近了一層,目前所有的線索,都瞄準了藏地。
明叔解釋道,「古格銀眼」是一幅複雜的大型浮雕,主體是一隻巨大的眼球,這副壁畫的含義,通過藏傳佛經中的記載,可能是記錄著蓮花生大師與制敵寶珠大王剷除魔國的事迹,魔國是一個信奉輪迴,供奉邪神的國家,「古格銀眼」雖然形似巨眼,但實際上,在懂密宗風水者的眼中,它是一個坐標指示圖,明叔手中的經卷有張魔國領地的地圖,魔國的邪山鬼湖,包括封埋冰川水晶屍的妖塔,所有這些信息,都可以在銀眼中找到。
明叔說他已經搜集到了密宗風水的資料,密宗風水學遠遠沒有中原的青烏風水複雜,只要找個懂尋龍訣的摸金校尉,帶著經卷,到古格遺迹的廟宇里,對照「古格銀眼」加以印證,很容易就可以得知想找的地方,具體在什麼地點。
我聽名叔分說明了之後,心想這老港農,果然是有十分的心計,把線索告訴了我們,但只要經卷還在他手中,我們就不可能甩掉他自己行動,看來只有先幫他挖開妖塔,掘出那具古屍了。
我又勸明叔,西藏高寒缺氧,好多地方鬼見了都發愁,您這麼大歲數,不一定要親自去。
明叔固執己見:「這麼大的買賣不親自看牢了,錢還不被別人賺走了,當然這不是對你們不放心,主要是想親力親為,血汗錢,才食得甜,當年我曾經跑過二十幾年的船,別看五十來歲了,身體狀況絕對不成問題。」
我見說什麼都不管用,只好認了,願意去就去吧,不過出了事就得自認倒霉,這麼算來,這次去西藏就是四個人了,還有雇個嚮導,還有一些腳夫。
明叔說:「怎麼會是四個人呢?我還要帶幾個親信,除了我之外,要帶我的保鏢彼得黃,還要帶我在大陸的夫人韓淑娜,她是一位骨董鑒定方面的專家,另外還有我的乾女兒阿香,她是我最得力的助手,這麼算來,一、二、三……不算嚮導和腳夫,咱們這個隊,一共是七個人,五天後出發,先到岡仁不欽峰下的古格遺迹。」
我看了看Shirley楊等人,Shirley楊無奈的聳了聳肩,胖子倒毫不在乎,覺得人多熱鬧,大金牙沖我偷著呲了呲牙,那意思是這些包袱你們算是背上了。
我心想這他媽港農是打算全家去度假,老婆孩子保鏢都齊了,正琢磨著怎麼想個說辭,讓明叔打消這個念頭,雞多不下蛋,人多瞎搗亂,去這麼多人,非出事不可。
這時明叔已經把此次組隊的其餘成員,都帶了出來,給我們雙方一一引見,他的老婆韓淑娜,我們都認識,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難怪明叔被她迷得神魂顛倒,大金牙張口就稱她明嬸,韓淑娜趕緊說別這麼稱呼,太顯老,反正你們之間互相稱呼都是瞎叫,也沒什麼輩份,咱們還是單論,按以前那樣就行了。
明叔在接下來介紹的是他的乾女兒阿香,一個怯生生的小姑娘,可能還不滿二十歲,看見陌生人都不敢說話,明叔說阿香是他最得力的幫手,有什麼不幹凈的東西她都能察覺到。
我好奇的問這是怎麼回事?小姑娘有「陰陽眼」亦或開過「天目」不成?
明叔得意的告訴我們,在美國有一個大型教派「科學教」, 創立者是拉斐特 羅納德 哈伯德,全世界在內的很多社會名流、上層人物,都是這個教派的信徒,他們信奉《通靈術─—精神健康的現代科學》,阿香的親生父母也是其中之一,他們在阿香剛一出生的時候,就將她放置在一個與外界隔絕,帶有空氣凈化設備的玻璃罩中,直到她兩歲為止,這樣避免了她受到空氣的污染和影響,使得她的神經非常敏感,可以感應到一些正常人感知不到的東西。
阿香後來成了孤兒,明叔就把她收養了下來,不止一次的救過明叔的性命,被他視如掌上明珠,尤其是和乾屍、棺槨這類陰氣十足的東西打交道,總是要把阿香帶在身邊。
Shirley楊在一旁告訴我說,明叔不是亂講,美國真的有這個教派,她父親楊玄威也執迷此道,為此曾付出了大量的金錢和時間,這個叫做阿香的小姑娘也許會幫到我們,但最好不要帶她進藏,身體好的人都難以忍受高原反應,阿香的身體這麼單薄,怕是要出意外。
明叔那邊願意帶誰去,我實在沒辦法干涉,於是低聲對Shirley楊說,看來明叔這回豁出血本去挖冰川水晶屍,是賭上了他全家的性命,一定是志在必得,勸是勸不住了,縱有良言也難勸該死鬼,咱們盡量多照顧他們,儘力而為就行了,最後是死是活,能否把冰川水晶屍帶回來,那要看他們的造化了。
最後明叔給我們介紹的是他的保鏢「彼得黃」,簡樸寨華裔,越南入侵簡樸寨的時候,跟越共打了幾年游擊,後來又從金三角流落到馬六甲附近當了海匪,最後遇到海難的時候,在海上被明叔的船救了,就當起了明叔的保鏢,看樣子四十歲出頭,皮膚很黑,不苟言笑,目露凶光,一看就不是善茬兒,最突出的是他的體形,完全不同與那些長得象猴子一樣的普通東南亞人,非常壯實,往那一站,跟多半截鐵塔似的。
胖子一見彼得黃就樂了,對明叔說:「名不副實啊,怎麼不叫皮特黑呢?有我們跟著你還有什麼不放心的,你根本沒必要找保鏢,一根汗毛你都少不了。」
明叔說:「你這個肥仔就喜歡開玩笑,他姓黃,怎麼能可以叫皮特黑,你們可不要小看他,這個人對我忠心耿耿,是非常可靠的,而且參加過真正的戰爭,殺人不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