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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荒墳凶屍(1)

  第三章 荒墳凶屍(1)


  從那以後胡國華就當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個時代,天下大亂,軍閥混戰,拉上百十人的隊伍就能割據一方,今天你滅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沒有幾個勢力是能長久生存下去的。胡國華所追隨的這個軍閥勢力本來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搶地盤的戰鬥中被另一路軍閥打得七零八落,部隊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國華的那位軍閥頭領也在混戰中飲彈身亡。


  兵敗之後,胡國華跑回了老家,這時他家裡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沒有帶錢,連續兩天沒吃過飯了,煙癮又發作起來,無法可想,只好把手槍賣給了土匪,換了一些煙土糧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尋思,這麼下去不是事啊,這點糧食和大煙頂多夠支撐三五天的,吃光抽凈了之後該怎麼辦?這時他想起了那個附在白紙女人身上的亡魂說的話來,等到窮得過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鋪的荒墳中找一座沒有墓碑的孤墳,她說那裡邊有她陪葬的金銀首飾。


  此時的胡國華當過兵打過仗,膽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國華在軍隊里曾經聽個老兵油子說過很多盜墓的事,盜墓在民間又叫「倒斗」,能發橫財,但是抓著了也是要掉腦袋的,所以他沒敢在白天行動,把心一橫,在一個毛月亮的晚上點了盞風燈,抗了把鐵鍬,就去了十三里鋪的墳地。


  (那位看觀問了,什麼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沒雲,但是月光卻不明亮,很朦朧。當然現代人都知道,這是一種氣象現象,學名叫做月暈,表示要變天刮大風了,可是那個年代的農村裡誰懂這些科學的解釋?有些地方的鄉下人就管這種月亮叫長毛毛的月亮,還有人說這種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愛出來轉悠的時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帶的半斤燒酒,以壯膽色。這天夜裡,月冷星寒,陰風嗖嗖的刮著,墳堆里飄蕩著一片片磷火,不時有幾聲嘰嘰吱吱的怪鳥叫聲響起,手中的風燈忽明忽暗,似乎隨時都可能熄滅。


  胡國華這時候雖然剛喝了酒,還是被這鬼地方嚇得出了一身冷汗,這回可好,那半斤燒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順著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這是一片野墳,誰都不知道是什麼年代的,附近完全沒有人煙,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聽見,胡國華唱了幾段山歌給自己壯膽,但是會的歌不多,沒唱幾句就沒詞了,乾脆唱開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調」和「十八摸」。


  胡國華硬著頭皮戰戰兢兢的到了這一大片墳地中央,那裡果然是有一座無碑的孤墳,在這一片荒墳野地之中,這座墳顯得是那麼的與眾不同。


  這座墳除了沒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這墳的棺材沒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著插在墳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鋥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殘月的輝映下,泛著詭異的光芒。


  胡國華心中有些嘀咕,這棺材怎麼這樣擺著?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麼名堂。不過來都來了,不打開看看豈不是白走這一遭?沒錢買吃的餓死是一死,沒錢抽大煙犯了煙癮憋死也是一死,那樣還不如讓鬼掐死來得痛快,老子這輩子凈受窩囊氣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條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掄起鐵杴把埋著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開,整個棺材就呈現在了眼前,胡國華是個大煙鬼,體力很差,挖了點土已經累得喘作一團。他沒急著開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帶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點。


  大腦受到鴉片的刺激,神經也亢奮了起來,一咬牙站起身,用鐵杴撬開了棺材蓋子,裡面的屍體赫然是個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臉上的粉擦得很厚,兩邊臉蛋子上用紅胭脂抹了兩大塊,在白粉底子的襯托下顯得象是貼了兩帖紅膏藥,她身上鳳冠霞披,大紅絲綢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妝扮。


  這具女屍絕不是兩年前曾經見過的那個大臉盤子女人,而且那個紙人是兩年前讓他來挖墓,過了這麼久,就算當時那女屍剛入殮,到這兩年之後也該腐爛了呀,難不成她變成了殭屍?


  但是此時,胡國華早就顧不上那麼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屍身上的首飾,這些金銀寶石在風燈的光線下誘人的閃爍著,還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紅紙包成一筒一筒的銀元,並有許多的金條,簡直數都數不清。


  這回可發了大財了,胡國華伸手就去擼女屍手上配戴的祖母綠寶石戒指,剛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屍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鋼鉤一般的長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國華手腕上的肉里,掙脫不得。胡國華被她抓得痛徹心肺,又疼又怕,一時不知該如何是好。


  女屍睜開雙眼,從二目之中射出兩道陰森森的寒光,胡國華被她目光所觸,冷得全身打顫,就象掉進了冰窟窿,連呼吸都冒出了白氣。


  女屍冷笑一聲說道:「你小子果然是個財迷心竅的,象你這種下賤之輩只要有錢是不是什麼事都肯做?我看你長了心肝無用,我先替你收起來吧。」


  胡國華一聽對方想要自己的心臟,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屍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長長的指甲當胸一劃,一顆鮮活的人心從胡國華的胸膛里蹦了出來,女屍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圇個兒的咽了下去。


  胡國華大吃一驚,低頭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個傷疤,也不覺得疼痛,只覺得意識越來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來剛才發生了什麼事,趴在地上對那女屍連連磕頭。


  女屍坐在那口豎著的棺材頂端,冷冷的對胡國華說道:「你現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會虧待你,一定會給你榮華富貴,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個女子到這處墳地,讓我吃了她們的心肝,若出了半點差錯,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時胡國華哪裡敢不聽她吩咐,書中代言,原來那女屍是個百年屍魔,她自己被為了躲避劫數,暫時離不開這片藏身的墳地,就設計騙胡國華這樣見錢眼開之徒來挖墳,再威逼利誘的讓他去抓來無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滿了六十四顆女子的心肝之後,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國華屁滾尿流的離開了十三里鋪墳地,剛才被嚇得屎尿齊流,回去之後先偷了鄰居家晾曬的一條褲子換上。心想這回可麻煩了,我自己連個老婆都沒有,可上哪裡給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麼重要的東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麼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給她吃,自己這條命就保不住了,這可如何是好?


  腦中胡思亂想,忽然手中摸到剛才換下來那條臭褲子口袋裡的兩根大金條,正是那女屍主子賞給他的,胡國華眉頭一皺,想出一個餿主意來,唉,為了活命,只能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覺得怪怪的,不過現在想不了那麼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賴活著,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縣城裡把金條兌成現大洋,找了間煙館吸了個痛快,又花了十塊現大洋,在一個窮山溝的村子里買了個十七八歲的大姑娘,民國初年,雖然明令禁止人口買賣,但是老百姓窮得活不下去了,賣兒賣女的事屢見不鮮,政府也禁止不住,這條法律形同虛設。


  買走了這大姑娘,在路上,胡國華告訴她自己是買了她回去當媳婦的,讓她不用擔心,咱倆回去好好過日子,你跟了我,日後讓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銀的。大姑娘名叫小翠,鄉下女子臉皮兒薄,紅著個臉也不敢抬頭看他,一聲不吭的任憑他帶著走路。胡國華就牽了頭小毛驢,馱著小翠,當夜趁著月黑風高,直奔那十三里鋪的荒墳。


  山路崎嶇難行,胡國華怕誤了時辰,加緊趕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孫的風水先生,這位孫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師,他天生的陰陽眼,不僅能看風水算命,而且還會遁甲五行的奇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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