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查封
夏嬌見劉熙才來者不善,生怕福猛子等人跟他發生衝突,便對他們揮揮手說:「福哥,你們先出去一下,我跟劉股長商量一點事。」
福猛子的腿傷還沒有完全好,走路時仍有點一瘸一拐的,但在臨出門時,他轉過頭盯視了劉熙才一眼,目光中充滿了凌厲的殺氣,令劉熙才的身子忍不住抖了一下,本來很囂張的氣焰頓時挨下去了三分。
夏嬌趁劉熙才目送福猛子等人出門的時候,飛快地將放在抽屜里的一個備用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並把抽屜稍稍拉開留下一條縫隙,然後把自己常用的那個手機擺放在辦公桌上,板著臉等劉熙才說話。
正如她預料的那樣,劉熙才等福猛子等人全部出門后,自己將門關上,然後指指桌上夏嬌的手機說:「夏小姐,對不起,我不希望我們這次的談話被錄音錄像,請你把你的手機關掉。」
夏嬌臉上露出一絲嘲諷的笑容,拿起手機按下關機鍵,揶揄道:「劉熙才劉股長,你們文化局的人做事都是這麼周密的嗎?你等下到底要和我談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
劉熙才聽她故意強調自己的名字,聽上去怪怪的,不由愣了一下,仔細一想,覺得她可能是心裡有抵觸情緒,所以故意用這種揶揄的語氣發泄一下,便沒有在意,板著臉說:「夏小姐,你們的娛樂城在設立和從業人員資格方面存在重大違規,縣文化局決定不予辦證。你原來給我們送過一些紅包禮金,既然沒有把事情辦成,這些紅包禮金必須退給你——」
夏嬌打斷他的話問:「劉股長,這些錢你都有明細數嗎?我自己都不記得了。」
「當然有。你給我送過兩次紅包,每次都是四千元,一共八千元;給我們顧老闆送過兩次,每次五千元,共計一萬元;給其他局領導和高隊長等人各送過一次,金額都是兩千元,共有八個人,合計是一萬六千元。這些錢總計三萬四千元,都放在我的包里,現在一起退還給你。」
夏嬌冷笑一聲說:「上次你們顧鑫顧局長說他請縣委葉書記、鍾縣長以及市文化局局長吃飯喝茶,花費了一萬二千元,我已經補給他了,這些錢應不應該退還給我?還有,我在那個『逸林茶餐廳』請你們吃飯喝酒,前前後後花費了四五萬元,這些錢該怎麼辦?你既然說辦不成事就要退款給我,那這些花費的錢是不是也應該有你們自己買單?」
劉熙才愣了一下,臉色一下子漲得通紅,怒道:「你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你請客吃飯的錢也要算到我們頭上嗎?實話告訴你:我們局領導答應跟你一起吃飯喝酒,是給你面子,一般的人還請不動他們呢!你倒好,現在竟然還要領導們分攤吃飯喝酒的錢,難怪顧局長說你是個無情無義的人。你這樣的人是怎麼在生意場上混的?像你這種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的做法,以後誰還敢跟你打交道?」
說到這裡,他喘了一口氣,繼續說:「你竟然還要顧局長退還你一萬二千元錢,這樣的話你怎麼好意思出口?他那些錢都是花在宴請葉書記、鍾縣長等領導身上的,你有膽量去找葉書記和鍾縣長要啊,總不可能讓顧局長墊錢為你辦事吧!」
夏嬌冷冷地說:「你不要拿葉書記、鍾縣長壓我,哪天把我惹毛了,說不定真的會去找兩位領導問一下,看他們是不是接受了顧鑫的宴請,還要質問他們為什麼接受了宴請又不辦事。」
劉熙才嚇了一大跳,瞠目結舌地看著夏嬌,良久才惡狠狠地說:「好,算你狠!顧局長這一萬二千元我退給你,就當是買一個教訓吧!這包里是三萬四千元錢,我再微信轉給你一萬二千元。不過,你得打一個收條給我,收條上要註明是我們退還給你的紅包禮金,共計是四萬八千元。」
夏嬌不再跟他啰嗦,很爽快地拿出紙筆,按照他的要求給他打了一個退還紅包禮金的收條,並收下了三萬四千元現金和一萬二千元轉賬。
劉熙才走後,夏嬌把福猛子、毛栗子、矮冬瓜等人叫進來,將剛剛發生的事情告訴了他們,並問他們有沒有什麼對策?
福猛子氣惱地說:「嬌嬌,你乾脆打個電話給葉書記,把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告訴他,讓他懲治一下那幫****吧!」
夏嬌想了想,搖搖頭說:「昨天中午我打了姓顧的老畜生一個耳光后,就預料到他們會採取報復措施,所以晚上打了一個電話給琪琪姐,問她是不是可以向葉大哥求援,但琪琪姐堅決反對我們去麻煩葉大哥。她說的也有道理:我們這些股東裡面,包括霏霏姐在內,好幾個人都在公安局有案底,而且還是所謂的『參與黑社會組織』罪名。比如福哥、毛哥、冬瓜哥,你們當初都是超哥的手下,過去都被判過刑,如果我打電話向葉大哥求援,要他出面給文化局的人打招呼,或者懲治他們,萬一被人查出他和我們的關係,後果會很嚴重,所以我們不能打這個電話。」
毛栗子焦躁地問:「嬌嬌,那我們該怎麼辦?難道真的看著這幾百萬投資打水漂?」
夏嬌皺著眉頭思考了好一陣,有點無奈地說:「我們先等等看吧,讓霏霏姐到省文化廳去找找關係,也許會有轉機。昨晚我已經打電話給她了,她說在省文化廳認識一個處長,可以去找找他。」
她剛說到這裡,外面忽然傳來一陣喧囂吵鬧聲,好像是門口的裝修工人在跟什麼爭辯什麼,於是便趕緊帶著福猛子等人走出辦公室,來到外廳一看,只見大門口聚集了五六個人,胸口都掛著「文化執法」的牌子,其中有兩個人爬到了一個十字梯上面,正準備拆除門上方的店名招牌。
夏嬌忙奔過去,對那兩個站在十字梯子上的人喝道:「你們想幹什麼?為什麼要拆我們的招牌?」
旁邊一個文化局執法人員對她說:「你是這裡的老闆嗎?我們是縣文化局稽查大隊的,你們這個演藝中心設立在居民區周圍,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們決定予以查封。這是我們的證件,這是執法文書,請你在文書上簽字。」
說著,就把一個工作證和一份文書遞給夏嬌,要她仔細看一看文書上的內容,然後在送達回執上簽字。
夏嬌沒有接他的證件和文書,氣憤地質問道:「我們的演藝中心還沒有開業,你們有什麼資格查封?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可以對沒開業的營業場所進行查封的?你們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