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債務真相
葉鳴在省城購買的住宅,在省委大院東邊兩公里處的「金沙名苑」小區,而「三友快捷酒店」則在省委大院西邊兩公里左右。因此,葉鳴坐的士趕去酒店時,中途要路過省委大院。
當的士駛過省委大院門口時,葉鳴讓的士司機放慢車速,然後透過車窗往外面看,心裡不由一驚:只見一大群警察已經將十幾個上訪的人團團包圍,一個自己非常熟悉的高大男子,站在警察的包圍圈最裡面,正在厲聲呵斥著那些上訪者。
這個高大男子,正是原大興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現在的m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雨荷區公安分局局長齊通。
四年前,葉鳴在省委黨校學習時,與當時也在黨校學習的大興開發區副區長嚴長庚發生嚴重衝突,後來葉鳴設計整垮了嚴長庚,而當時的大興區公安分局局長齊通就是葉鳴那個計劃的主要參與者。
自那時開始,深知葉鳴背景的齊通便開始竭力巴結他、親近他,經常邀請葉鳴到開發區公安分局去「視察」,或者打電話請他去喝茶、喝酒或者唱歌。葉鳴對於他這樣的實權人物也不敢怠慢,時不時回請他一次,或者帶他去拜見郭廣偉、卿濤、邱望西等領導,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密切。
去年七月份,在葉鳴的大力推薦之下,郭廣偉親自提名,卿濤安排市委組織部考察,順利地將齊通提拔為m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雨荷區公安分局局長。
因為雨荷區是省委省**所在地,地位特別重要,所以區公安分局局長都是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齊通對這個任職決定非常滿意,對在他的提拔中起了關鍵作用的葉鳴,也感激得無以復加。
在陳夢琪被m市公安局抓走後,葉鳴本來想找找齊通,讓他幫忙為陳夢琪說說話,但後來仔細一想,齊通現在的工作重心在雨荷區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只是掛一個副局長的銜頭,而且剛剛提拔不到一年,估計幫不上什麼大忙。更何況,陳夢琪的案子現在被省紀委盯上了,就連郭廣偉都不大敢插手,如果自己貿然去求齊通幫忙,肯定會讓他很為難。所以,在權衡了很久之後,他還是沒有打齊通的電話……
此刻,當看到齊通竟然親自帶隊、調動警察將那些上訪者包圍時,心裡不由詫異萬分:一般情況下,為了不激化矛盾、不引發重大群體事件,對於到省委省**上訪的群眾,都是由省信訪局或者省委辦通知上訪者所屬的地方**,要求他們趕快來人做勸返工作,並盡量安撫好上訪群眾的情緒,很少調動當地的警力強行驅逐的。
於是,他趕緊讓的士司機停車,付了車費后跳下車子,走到齊通身邊,拍拍他的肩膀說:「齊局長,在執行公務?」
齊通正在揎拳擄袖地呵斥那些上訪者,被葉鳴拍了一下肩膀后,猛然回頭,當看到拍肩膀的是葉鳴時,臉上立即堆滿了笑容,一把拉住葉鳴的手,一邊親熱地搖晃,一邊說:「老弟,你也是來做勸返工作的對不對?我怎麼沒看到你們北山縣的那批上訪者?」
葉鳴把他拉到一邊,苦笑著說:「齊局長,我們北山的那批上訪者,矛頭是對準我來的,剛剛他們已經被我們於縣長等人勸走了,我正要去跟他們談判呢!」
齊通只知道那些上訪者是來討要金橋集團的非法集資款的,卻不知道北山縣那些上訪者是針對葉鳴來的,因此,在聽到葉鳴的話后,驚詫得眼珠子都瞪圓了,忙問是怎麼回事。
葉鳴便將陳夢琪那兩個億資金的事情簡單地說了一下,並說陳夢琪現在已經被m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抓捕了,現在還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
齊通聽完事情經過後,埋怨道:「兄弟,你怎麼不早打電話告訴我?我一直在忙分局的事情,市局那邊發生的情況我不大清楚。但是,你如果早點打電話給我,我可以去找經偵支隊的領導,讓他們關照一下那位陳夢琪女士啊!至少,可以讓他們在審訊時注意一點,不要把火燒到你的身上去。我雖然剛剛提拔為副局長,但在m市公安局也混了二十多年,這點人脈關係還是有的。」
葉鳴搖搖頭說:「齊局長,這件事比較複雜,牽扯到很多人和事,而且被省紀委盯上了,所以我不敢輕易求助。你的心意我領了,同時也想請你幫個忙:現在陳夢琪被關押在你們市局,如果方便的話,請你找找經偵支隊的領導,請他們在生活上適當關照她一下,在審訊時不要威嚇她。她膽子比較小,又從來沒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我怕她受不了。」
齊通一口應承道:「兄弟,這是小事情,等我把這十幾個鬧事者解決后,馬上就趕到經偵支隊去,中午晚上我親自買飯菜送到裡面去給陳女士吃,讓他們安排一個好一點的羈押室給她休息。你放心吧,只要我去說了,辦案的人是不會為難她的。」
葉鳴再次表示感謝,然後有點奇怪地問:「齊局長,看你們的樣子好像要對這些上訪者採取措施,這是得到了上級允許的嗎?在我的印象中,對上訪者一般不使用警力強制驅離的。」
齊通氣呼呼地說:「這些人已經不是普通的上訪者,而是無理取鬧的非法聚集鬧事者了。昨天他們圍在省委省**門口一天,當時他們的訴求是要求**督促原金橋集團的負責人,拿出隱匿的兩個億財產出來,償付金橋集團欠他們的債款。這個訴求看上去比較正當,所以我們的警員到場后,並沒有採取什麼措施就撤走了,讓信訪局的工作人員給他們做解釋說服工作。
「但是,昨天下午我們經過調查后發現:這些前來上訪討債的所謂『債主』,他們手裡的借據和欠條,絕大部分都不是金橋集團財務部或者董事長、總經理開具的,而是一些不在金橋集團任職的人給他們打的借據或者欠條。比如,你們北山縣的那十幾個債權人,他們手裡的欠條都是一個叫佘楚清的人開給他們的;新冷縣的那些債權人的借據,都是一個叫陳遠山的人給他們開具的;m市的債權人的借據,是一個名叫李韜的人開具的。
「後來我們與三年前金橋集團非法集資案件專案組的人聯繫,得知了這些人當年沒有要回集資款的原因:因為他們手裡的借據或者欠條,都不是金橋集團財務部或者董事長、總經理開具的,被專案組認定為與金橋集團債務無關。雖然這些人辯稱佘楚清、陳遠山、陳遠溪都是陳遠喬的親戚,當時他們借錢給這三個人,口頭明確了是借給金橋集團的。但是,因為沒有相關證據支持,所以專案組一概不予認定。因此,他們現在再來上訪討債,就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