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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身後之名

  葉鳴聽完白傑的話,低下頭沉思了片刻,這才說:「白書記,我有一個不情之請,不知您能不能答應?」


  白傑忙說:「葉科長,你有什麼事只管直說,只要我做得到,我一定幫忙。」


  葉鳴說:「剛剛您也說了:根據周碧輝的交代,洪熙是在醉酒的情況下,被人誘騙到洗浴中心嫖 娼,然後又被早有預謀的公安幹警抓了現場。您也知道:作為一個省委督查室的年輕幹部,如果嫖 娼的事被單位知道,洪熙肯定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更何況,陳建立他們還威脅要將他送到勞教所去,這就更加令他恐慌了。在這種情況下,洪熙迫不得已選擇背叛我,並成為陳建立等人的幫凶,這是形勢所迫,被逼無奈。所以,我想請求您:昨天晚上周碧輝交代的關於洪熙的事情,請您叮囑一下審訊人員,千萬不要再向任何人透露。除了你們專案組的成員以及你們必須如實彙報的李書記等人之外,洪熙的事情就不要再擴散外傳,尤其不要讓他的家屬知道。」


  白傑有點為難地說:「我們如果不將洪熙的真面目公之於眾,他的家屬就肯定會去省委辦鬧事,會逼迫我們將洪熙評為烈士,並且會要求很高的撫恤金。到了那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如果不揭露洪熙,那我們就只能認定他因公殉職,他的家屬要求評為烈士,也不過份。但是,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啊:他本來就是一個犯罪分子,而且還開槍打傷了你。如果評他為烈士,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鹿書記、李書記等領導也不會答應啊!」


  葉鳴覺得白傑說的也很有道理,一時有點躊躇起來,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


  在低頭思索了片刻后,他抬起頭來,對白傑說:「白書記,我們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洪熙與陳建立他們是一夥的?」


  「這個證據有兩個方面:第一,是周碧輝和陳建立的供詞,他們都在交代材料裡面提及了此事,而且兩個人的供詞完全一致,可以互相印證;第二,洪熙的手機我們也得到了,並且從移動公司打出了他的通話清單,還恢復了他刪除的一些簡訊。其中,有好幾條簡訊都是他發給鄭曉亮的。這些簡訊,大都是向鄭曉亮通報你的行蹤和動向。尤其是你和他去天西市后,他與鄭曉亮簡訊聯繫頻繁,並且在有一條簡訊里直接告訴了鄭曉亮你和劉賢見面的地點。此外,最重要的證據是:鄭曉亮曾經發了一條簡訊給他,要他在方便的時候,開槍將你擊斃。」


  葉鳴點了點頭,說:「白書記,我有一個想法:等下我就想見一見洪熙的家屬,觀察一下她們的人品和性格,並問一下她們對洪熙的後事處理有什麼要求。如果她們母女蠻橫胡鬧,是不講理的人,想要通過吵鬧來達到目的,那我們就公布洪熙的罪狀;但是,如果她們母女很本分、很老實,那我們就要採取另一種處理方式。您放心,在洪熙的後事處理上,我不會麻煩組織,不會要組織承擔不該承擔的費用,也不會給洪熙什麼榮譽。」


  白傑見他不聽自己的勸告,嘆了一口氣說:「好吧,等下我就安排人帶洪熙的母親和妹妹過來。不過,在你處理這件事之前,我必須先將你的處理意見報告給李書記,徵求他的意見。畢竟,洪熙是罪犯,而李書記又是個嫉惡如仇的領導。如果你想要替洪熙隱瞞罪行,必須徵得李書記的同意。」


  葉鳴點點頭,說:「白書記,在見洪熙的母親和妹妹之前,我想請您將洪熙與鄭曉亮簡訊聯繫的那些罪證複印一份給我,最好是將陳建立和周碧輝關於洪熙的供詞也複印一份給我,到時候我有用。」


  白傑猜到了他的用意,點點頭說:「可以,但這些複印件你在用完后,必須交給我們銷毀,不能外傳。」


  走出病房后,白傑打了一個電話給專案組的資料保管員,吩咐他複印一份周碧輝和陳建立關於洪熙的供詞,還有洪熙與鄭曉亮簡訊聯繫的內容,立即送到他的手裡來。


  下午五點,在葉鳴得到了有關洪熙違法犯罪的那些的證據材料后,白傑安排一個手下,帶著洪熙的母親和妹妹來到了葉鳴的病房。


  當洪熙的母親和妹妹走進病房的一霎那,葉鳴只覺得自己的心裡一緊,一股強烈的同情和憐憫之情驀然襲上心頭:只見一個形容憔悴、眼睛紅腫得像一個水蜜桃的女孩子,攙扶著一位頭髮灰白、身材幹瘦、滿臉都是眼淚鼻涕的老婦人,腳步蹣跚地走進病房。那個老婦人可能是傷心過度,整個臉上沒有半絲神采,並且枯瘦得嚇人,咋一看,還以為是一具木乃伊。


  在那個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這母女倆走到葉鳴病床邊,搖搖晃晃地站住,都用無神的目光盯著正在輸液的葉鳴,許久都不說話。


  葉鳴忙欠身坐起來,指指病床邊一條凳子,對那個老夫人說:「大媽,您就是洪熙同志的媽媽吧!來,您先坐下!」


  洪熙母親凄然搖搖頭,張開嘴想說什麼,但因為這幾天哭得太多,嗓子已經完全嘶啞,嘴巴張了好幾次,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這時候,洪熙的妹妹在她旁邊用同樣嘶啞的嗓門問:「你是我哥的領導,是嗎?」


  葉鳴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點點頭說:「沒錯,我是洪熙同志所在的督察一科科長,我姓葉,叫葉鳴。」


  洪熙的妹妹盯著葉鳴看了許久,這才說:「我哥是跟著你一起出的事。他已經死了好幾天了,但你們單位還沒有給我們家裡一個說法。我們的要求也不高:我哥既然是在工作中被歹徒打死的,那他就是因公殉職,也應該被評為烈士,並按照規定為他召開一個追悼會,給我們發放撫恤金。我們的這個要求,應該不算過分吧!但是,你們督查室的領導卻遲遲不給我們答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是我哥的直接領導,又是和他一起出的事,所以,我和我母親過來,就是想請你給我哥做個見證,證明他是因公殉職的,證明他是配得上烈士的稱號的。人死不能復生,我們也不怪單位。但是,如果你們連個榮譽稱號都不給我們,我們心裡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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