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敲屍人
大叔說,那他就不知道了,誰了解呢?興許那人好生活膩味了,要尋求點刺激,故意的去搶劫運鈔車,體驗一把「心跳感覺」呢?
我聽到這些話就翻白眼兒,知道他就一個吹牛的主兒,沒啥真本事。也怪自己該,好端端的和他在這裡掰扯,簡直就是浪費口水和時間。
吃飽喝足,我們轉身上車,一路繼續朝著上次的「哇考達吉山寺」而去。然後前往後面的山林里,去找「龍批」,讓他給看看昂基這降頭該咋解。
可惜……
麻煩的事情接踵而至,我們到達了這山林附近,發現那破木屋裡面空蕩蕩的,壓根沒有別人。
這下有意思了。辛苦的跑來一趟,結果人沒遇到,這下咋向昂基和他的小弟們交差?
表哥逮住一個山下打柴的農夫,用泰語交流了一番,然後苦著臉對我說,他問了,人家說裡面的龍批,這師父剛圓寂,心裡不暢快已經出去雲遊了。
我去,這下完犢子了,等於我們白跑了一趟。
再看那邊的昂基,人家身體已經成這幅熊樣了,廢了老鼻子力氣才到的這裡。這來回的顛簸,他本來就蒼白的臉色兒,這一會兒搞得跟白紙似的。
昂基那群小弟心中有怨氣,十分的不滿,一個個在哪兒膩膩歪歪的。我也聽不懂他們到底說的是啥,但是表哥的臉色不好看,想來是沒說啥好話。
昂基氣得直咳嗽,也在哪裡用泰語「依依哇哇」的叫罵。剛才還嘰嘰歪歪的眾人,這才閉了嘴,肯定是被昂基給訓斥了。
表哥問我,你介紹的這人兒靠不靠譜?
我翻了個白眼兒,說靠不靠譜,你自己不清楚?這一身病到底是咋治好的,你心中不明白?
表哥說現在「龍批」不知道去了哪兒,再磨蹭下去,怕昂基是扛不住了。
我也覺得於心有愧啊,但現在已經走到這一步了,還能咋整?
也真是趕得好,不如趕得巧了。我們這邊正說著話呢,表哥的手機響了起來,接起來一看,是陳小二打過來的。
表哥接了電話,跟他一通閑聊,陳小二估計是在問他,事情弄得咋樣了。
表哥皺起了眉頭,當即把這事兒給說了。
最後我就聽到兩人跟吵架似的,你一言我一語,整得我很無語。也懶得看他們唱戲,走一邊去,點燃一根煙,先過過煙癮再說。
剛剛抽到半截,表哥掛斷了電話,然後皺著眉頭朝著我過來了。
我趕緊掏出自己的煙盒子,抽出一根煙遞給他。
表哥放嘴裡,點了個火,然後一番吞雲吐霧,這才慢悠悠的對我說。事情已經是走到了這一步,「龍批」咱這也找不到了,剛才和陳小二無意中聊天,他提到了一個人,咱們興許可以去看看。
我納悶了,就問他到底要找誰來解決這事兒?
表哥也不知道是用泰語還是啥話,繞口的說了一個辭彙,音譯大概是「裹嚇哪呱」。
弄得我莫名其妙,問這個「裹嚇哪呱」是啥玩意兒?能講點人話不?
表哥很無奈,說這是東南亞地區這邊的一種特殊職業。不曉得咋翻譯,硬要翻譯過來,就是「敲屍人」。
我咋感覺蒙圈了捏?
沒聽說過這「敲屍人」是啥玩意兒啊?
表哥說別說那麼多,先上車,咱們到地方去和陳小二碰頭,到時候路上再給我解釋。
我們一行人趕緊上車,然後急急忙忙的又朝著殯儀館去。越野車裡面就我和孫大力,兩個「老煙槍」抽著煙,就開始打屁。
想起剛才的事情了,我馬上就問他,剛才說的「裹嚇哪呱」是個啥玩意兒?
表哥一隻手駕駛著方向盤,另外一隻手抓著香煙,在窗外彈了彈,沒好氣的對我說,啥裹嚇哪呱,這音譯不對勁兒。咋說呢?這辭彙是從越南音出來的。
我說甭管他是越南音還是泰語,你就直接告訴我,這「敲屍人」是咋回事兒就得了。
表哥開玩笑似的說了一句,有點嚇人啊,說出來怕給你嚇著了。
窩巢!
聽到表哥這話,真心的有點鬼火。本來我真虛這些玩意兒,但在泰國這時間,就算是一個膽小鬼也給磨成大膽人了。
表哥笑了笑。於是,他一邊抽著煙,一邊給我大致介紹了一下,這「敲屍人」到底是咋回事兒。
說起來,這事情還得提提東南亞這地區的刑法。
其實整個亞洲恐怕都一樣,這人犯了罪,抓過去不是砍頭就槍斃。
但有些傢伙家裡有錢啊,上了死邢台要槍斃,就花錢買通下面的人,看看有沒有辦法幫個忙。這真是有需求,就有市場。上面花錢要買命,下面自然也有人要賣命了。
我聽到這裡就打斷了表哥,說他這故事有問題。這金錢雖好,生命更高。賺了錢,沒命花拿來又幹啥?這人又不是貓有九條命,一人就一次,咋能來買賣?
表哥笑了笑,說別慌,我的故事還沒有說完捏。
原來這「賣命」的也不是真賣,收了錢的這些當官的,早就買通了「行刑手」。他們這槍裡面,並不是真子彈,而是空包彈。
打在身上,讓你皮開肉綻,鮮血狂流。但不致死,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
說這半天,跟敲屍人有啥關係呢?
當然有!你當「賣命」那麼簡單?挨一槍,流點血就過去了?
非也!
這賣命啊,最難過的還是「卡房」這一關。
卡房是啥呢?
其實就是死刑犯被槍斃后,屍體臨時停放的地方。
給槍斃了的人,屍體先去卡房放一晚上,第二天卡房的管理員問死者家屬要「過夜費」,付了錢,然後讓你領屍走人。
如果沒有人付錢,說明這屍體是沒有家屬的,還是卡房的人找一板車給裝了,扔到外面亂葬崗去扔了。
「賣命」的人,撐的就是這個時間,只有給你扔到亂葬崗去了。卡房的人回去,才能從地上爬起來,然後回家。
你瞧瞧,這要賺點錢多不容易?跟一堆屍體呆一夜,第二天還得扔亂葬崗去,如非得已,誰願意去遭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