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會挑事

  雲喬好像懂了外婆說的「人生百態」。


  丁子聰這個人,幾乎沒什麼正義感,他一門心思製造個驚天新聞,然後轟動一時,讓自己報社發展起來。


  雲喬覺得他不算是個良心報人,甚至不算是個平常意義上的好人。


  好人沒他這麼會攪事的。


  但她不得不承認,她喜歡丁子聰。


  雲喬的兩個丫鬟愁死了的難題,到了丁子聰這裡,很快就有了思路。


  她相信,哪怕沒有這一具湊巧的無名女屍,丁子聰也能想辦法把這件事鬧大。


  「子聰,這件事成了,算我欠你一個人情。」雲喬說。


  丁子聰急急忙忙擺手:「別啊雲姑姑,你可是救了我家兩條命,無論如何也還不上,怎麼還算欠人情?」


  兩人客套一番。


  丁子聰回報社去編新聞了,雲喬留在丁家的小公館吃飯。


  孩子醒過來,雲喬逗弄她片刻,惹得孩子咯咯笑。


  丁少奶奶一直說這孩子很喜歡雲喬,因為其他人逗弄她的時候,她沒這樣開心過。


  雲喬也很喜歡這孩子。


  翌日上午,雲喬讓長寧出去買報紙。丁子聰那家報社的報紙銷量不錯,街上隨便就能買到。


  丁子聰的長文發在第三頁,還帶了一張照片。


  照片是他搶著拍到的,警備廳的人再三警告他不許刊登,他還是登了一張。


  這張很近,能看到懷錶的樣子。至於背景里泡得發皺的手指,出現的只有一個小節,不嚇人,不仔細看還以為只是陰影。


  丁子聰在文章里寫:美艷女郎溺斃護城河,衣物整齊財物不缺,是情殺還是失足落水?

  他雖然這麼問了,但字字句句往「情殺」這方面帶。


  附近居民聽到爭吵,女人哭。


  居民聚集居住的地方,有夫妻爭吵、女人啼哭的聲音,實屬平常,哪怕沒人這麼說過,警備廳的人也無法指責丁子聰什麼。


  丁子聰又用了兩個非常模糊的「證人說詞」,大意是誰誰看到了兩個人影,但是不確定;又有誰家小孩看到兩個男女牽手。


  這些肯定都是附近的人說的,但對應在誰身上就不得而知——有兩個人路過、有兩年輕男女牽手,難道不是很平常嗎?


  但丁子聰都套用上。


  他又說,女郎身上只有一塊懷錶,沒有其他任何首飾,肯定是私奔出來的——這跟他前面說的「財務齊全」又矛盾,但他口吻篤定,很容易把人帶溝里。


  最後,他看似公正發出疑問,想知道這樁案子什麼時候結,真相是什麼,而他字裡行間已經判斷是女郎和男人私奔出來,男人殺了她。


  雲喬看完了,發現他文筆不算特別犀利,但那挑事兒的勁,真是鉚得十足。


  這麼個人!


  「他挺有趣。」雲喬不知如何形容,如此對自己身邊的丫鬟們說。


  兩丫鬟看呆了,呆愣了片刻。


  然後,長寧詢問雲喬:「小姐,到底是誰殺了這女郎?她情夫是誰?」


  雲喬:「……」


  靜心:「沒有誰,這是應付燕城晚報要發的那篇『尋人啟事』。」


  丁子聰的報紙,遠不及燕城晚報的銷量,也不及燕城晚報的威信力,不少人沒留意到這個。然後到了黃昏,大家讀到了今日的燕城晚報時,倒是都留意到了這一則不同尋常的「尋人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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