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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唯有承歡,但且膝下(1)

  她曾經以為自己的生命後半部分,定當是美滿光明璀璨的耀眼,但是此時她卻心裏很清楚,自己隻不過是一個爛花爛草而已,被人踩在腳下也不過如此。


  一雙滿是傷疤的大手粗魯的扯著她的頭發,眼前嘴角滿是汙穢的男人把臉湊到她的麵前,宿醉的酒氣讓人忍不得那股子味道,一口黃牙看起來也是那麽的惡心,她的頭發被扯得生疼,隻能仰著頭看著他越發湊近的色迷迷的小眼睛。


  “哎呀,她還是個嫩草,你又何必非要了她呢。”一旁打扮的花枝妖豔,濃妝豔抹仍然遮擋不住眼角日益增加的皺紋的老媽媽急忙想要製止他的行為。那老女人走一步扭一下腰,像是沒有了骨頭一樣,一下子跌在那男人的手臂上。“虎爺,您的眼光我還不知道嗎?我們裏麵有您要的,國色天香都有,這顆小嫩草,我看您還是…”


  那男人想了想,甩開抓著她頭發的手。


  因為慣性和阻力她身子一晃,跌坐在一旁的垃圾桶旁。男人脖子上金晃晃的項鏈刺痛了她的眼睛,垃圾桶的惡臭迎麵撲來,她歪倒在一邊大聲幹嘔起來。


  男人惡心的笑聲越來越遠了,她才重重的鬆了一口氣,整個身子就像虛脫了一般倒在垃圾桶旁邊。


  “承歡,不要再來了。媽媽也是為你好,你才這麽小,雖然媽媽也是你這麽個年紀入的行,但是畢竟你不是父母親都還在嗎?好啦,今天就到這裏吧,這是你的工資。”老女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又折返回來了,一邊扶起她一邊塞給她一個信封。“要不是媽媽今天攔著,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呢,好啦,回家吧。”


  她拍了拍裙角,拿著那沉甸甸的信封,彎腰鞠了一躬。


  “謝謝,媽媽。”


  老女人細心的幫她拍了拍衣服上的汙跡,勉強笑了一下,隨後不知為何無奈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她扯動著嘴角,看了一眼老女人,轉身向著街道走去。


  信封裏躺著幾張薄薄的鈔票,她捏著信封,穿過嘈雜的店鋪,風刮了過來,一股寒意從脖頸湧了上來。


  128塊是她的全部積蓄加上媽媽剛剛給她的300元,加起來的錢還不夠她這個月租房的費用,這樣說來她連上個月的都沒有給呢。這個月第二份工作,也沒有了。再這樣下去,她是不是真的就要做那種見不得人的工作了。


  “哎——”承歡重重的歎了一口氣,她把錢塞進口袋裏,把信封隨手扔進路燈下的垃圾桶裏,摸了摸空蕩蕩的肚子,她改變了方向,想要向著不遠處的便利店走去。


  一輛豪華的轎車停到她的麵前阻擋了她的路,她狼狽的下意識向後麵的路燈躲避。


  那人搖下車窗,看了一眼躲在路燈後麵的承歡,笑了一聲。


  “你叫什麽?”隋裳見那瘦小的身影不禁覺得有幾分的好笑,路燈的光很昏暗,他看不清那女人的表情。


  “承歡。”承歡吞了吞口水,衝著那輛豪華轎車的主人說道。


  她看不見車上的人的表情,路燈昏黃的光投射在轎車上,擋住了男人的臉龐,她不知道那男人停下車的原因,是不是和別的人一樣齷齪。


  “程歡?”隋裳聽到那女人那麽從容的回答道,又笑了起來。


  也是,在這條混亂的街道裏,他竟然還覺得會有哪個女人會被他的搭訕嚇到或是驚慌的尖叫,他什麽時候還這麽單純了。


  聽到那男人又無遮無攔的笑了起來,承歡心裏那一抹光亮也被踩踏的熄滅掉了。


  又是一個惡心的男人,倒也是,她怎麽能去期待男人的想法如此的單純呢?

  承歡呲鼻輕笑,把耳邊的碎發挽到耳後,從路燈後麵走了出來。


  隋裳聽到了那一聲不合時宜的語氣助詞,他決定今天好好嚇嚇這個女人。


  “你,多少錢一夜?”隋桑揚起手中的皮夾,似笑非笑的問道。


  承歡蹙起眉向著豪華轎車走了過去,一股無名的怒火湧了出來,她今天要好好教訓教訓這個男人。


  “你覺得我值多少錢呢?”承歡此時的表情活像個久經沙場,穿梭在各個男人身邊的交際花似地,她俯身依靠著車窗,看向坐在車裏的男人,語調明媚的說道。


  隋裳心裏冷笑了一下,借著昏暗的燈光,看清了這個女人的麵容。


  清秀的麵容,從這張臉上,看不出一丁點的風塵,而且這個女人的年齡並不大,最多不超過二十,隻不過是老舊的衣服,和狼狽的發型拖了後腿,她嘴角的傷口很明顯還是新傷,隋裳更是打心裏一丁點兒都瞧不起她。


  “還有,我叫承歡,承歡膝下的承歡。”見男人上下打量著她,她咬牙切齒的強調道。


  隋裳打開車門,從車上走了下來。承歡被他的舉動嚇了一跳,但是很快鎮定了下來,她也學著那男人的樣子,仔仔細細、上上下下打量著他。


  男人長得確實很不錯,和她所見過的那些上了年紀每天燈紅酒綠的男人不一樣,她看不出來這樣一幅模樣的男人以及身後價格不菲的豪車,怎麽就沒有女人往身上靠呢,還要來這裏找女人。


  “如果你覺得你自己的價值可以和錢成對比,我把整個皮夾都給你。”男人將皮夾向著承歡遞了過去。


  承歡順勢接過皮夾,從上衣口袋裏掏出打火機,還好剛剛她陪酒的那個客人把打火機放到了她的口袋裏,還借機摸了她的臉頰。承歡似乎又想到了那些醜陋的畫麵,搖了搖頭,揚著唇角看著麵前的男人,她打開打火機,把皮夾的一角放在那簇火苗上。


  “你…!你要幹什麽?”隋裳沒有想到承歡會來這一手。


  “我要幹什麽?你不是說這個皮夾給我了嗎?我就是聽說,有錢人用的都是真皮的,我很想看看,這真皮是不是真的不怕火燒,是不是真的燒不壞。”承歡笑得很大聲,在寂寥的夜晚顯得很空曠。


  “如果你真有那個能耐,我身後這輛車,也一起送給你,我挺想看看你是怎麽燒的。”隋裳很快鎮定了下來,嘴角露出饒有興趣的笑容。


  承歡一甩手,把皮夾扔到隋裳的身上,搖搖晃晃的看著他。


  “看你也不像是來這裏找什麽亂七八糟的女人的,你來這裏幹什麽?你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嗎?”承歡踏著高跟鞋,裹緊了單薄的風衣,走到隋裳的麵前,伸出染得猩紅的指甲,輕輕刮蹭著麵前這個男人的嘴角。


  “就是知道才來的,我就是來找女人的。”隋裳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動作很輕。“你叫什麽?”


  “我叫承歡,承歡膝下的承歡,我剛剛不是說過嗎?”她低聲細語附在男人耳邊說道,她的手在男人的鎖骨上輕輕畫圈,這是很明顯的勾引方法。


  “你不問問,我叫什麽嗎?”隋裳輕笑,笑容中包含了不少的嘲諷。


  “欸?”承歡有幾分疑惑,側著臉看著男人的眉宇。


  “是不是覺得還要忘掉,所以很麻煩?”男人的五官很好看,微微蹙起的眉毛隱藏了多少的風華。


  “記住一個人本來就很難了,為什麽記住還要忘掉,我哪有那麽多時間去浪費啊?”承歡輕笑,豔紅的口紅在路燈下顯得是那麽的猙獰。“所以,還不如最開始,不要去記住,你說是不是?”


  “我叫隋裳。”隋裳覺得好笑,又揚起了嘴角。“那我們就算認識了。”


  “隋裳?隋裳,嗬嗬,好名字。隋裳,你知道嗎?這世上有很多種相遇,但有一種相遇叫不如不遇。”承歡推開男人的手,晃晃悠悠的挑眉看他。


  “不如不遇?”隋裳眯著眼睛,露出危險的神情。


  “你說我不值得你認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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