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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正燁番外二

  我們把書包里的書都倒出來,然後裝了一把菜刀裝和四個饅頭,興沖沖的往芭比士多跑。那一天我們心裡都懷著雄心壯志,我們要加入歸義幫了,從此就能敲詐賣麻辣燙的了,還能天天吃上豬頭肉,未來一片光明。


  跑到芭比士多的時候才知道,原來酒吧是只有晚上才會開門的。那裡離我家很遠,於是我和劉天誠兩個在附近的橋洞底下找了個沒人的地方,睡了一下午,倆人啃了三個饅頭,等到晚上的時候,再一次跑過去。


  但是我們並沒有見到葉老虎,據說葉老虎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見著的。但是我們見著了一個叫烏鴉的,聽說他是葉老虎手下的小弟,也很厲害。我們找到他的時候,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緊身的背心,露出胳膊和肩膀上一片紋身,看起來特別威風。


  劉天誠嚇得躲到我身後,我現在是他大哥,我不能慫。所以我壯著膽子走上去,問他葉老大還收不收小弟。


  烏鴉的身材並不高,但是也比十二歲的我要高出將近一個頭。他居高臨下地看了我一會兒,然後哈哈大笑起來,指著我們兩個大笑,說就這麼高的兩個小娃娃,也要來當葉老大的小弟,當咱們家是收破爛的么,什麼都要?喲,還背著個書包,這麼晚了還不滾回家,別等著老師明天叫家長啊哈哈哈哈……


  我被他搶白到說不出話來,吭哧了好一會兒,做出了一件連自己都覺得有點腦抽的舉動,我把書包給拉開了,然後從裡面掏出了菜刀……


  烏鴉和圍在他身邊的眾人都嚇了一跳,沒想到我書包里背著的是大菜刀。劉天誠一臉崇拜地看著我,後來我才想起來也許那個時候,他以為我拿刀出來是要砍人了。


  我把菜刀拿出來以後,隨即拿出了剩下的最後一個饅頭,然後把饅頭放到桌子上,一刀切開,遞給劉天誠一半,自己三下兩天吃掉了另一半。


  我只是忽然覺得餓了而已。


  周圍的人都愣住了,過了好幾秒鐘,忽然爆發出一陣大笑聲來。


  我瞬間有點懵逼,臉刷的一下就紅了。


  烏鴉捂著肚子笑了一會兒,然後走近了幾步,拿起我的菜刀看了一會兒,說,葉老大應該是不收小弟了,我倒是可以收。不過,你得拿個投名狀來才算數。


  我問,投名狀是什麼?

  烏鴉拿手指頭在菜刀上面彈了一下,說,投名狀就是,你去找個人,砍他一刀,這把吃過人血的刀帶過來給我看。這個投名狀我滿意了,就收下你。


  我問,那當你的小弟能算是歸義幫的人么?


  烏鴉說,當然算。


  劉天誠不放心,躲在我背後怯生生地問,那能天天吃上豬頭肉么?


  烏鴉又笑了好一會兒,然後說,能,不光是豬頭肉,紅燒肉香辣雞啤酒鴨水煮魚通通都能吃上。


  我聽見劉天誠在背後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後捅了捅我,說,那咱們就走吧,去找投名狀。


  十二歲的我,背著我的菜刀,義無反顧地從芭比士多走了出去,為了豬頭肉和紅燒肉香辣雞啤酒鴨水煮魚,開始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而很多年後回想起這一天的時候,我覺得可笑,同時又覺得悲哀。


  只不過,如果時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來,我依然不確定我是不是會後悔那一天的選擇。


  我和劉天誠從芭比士多出來,乘著夜色,去找我們的「投名狀」。那時候年紀小,心裡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是非觀,一心只想著投名狀的事,根本忘記了去考慮自己傷害到一個無辜的人是否正確。


  我們埋伏在離芭比士多大概幾里地的一處稍微僻靜一點的小樹林里,學著電視里打家劫舍的綠林好漢的樣子,把刀從書包里拿出來,藏在背後,等著行人經過。


  先是一行五六個人有說有笑地走過來,我沒敢出去。他們人太多,我倆估計只有挨揍的份了。


  又等了一會兒,過來的是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劉天誠要衝出去,也被我給拉住了。我估量了一下對方的實力,覺得就憑我們兩個,即使帶刀也干不過他。


  這條路上人不多,結果我們就這樣等到了深夜,兩個人都沒穿多少衣服,哆哆嗦嗦的凍成了寒號鳥。這時候我們已經稍微回過味來,劉天誠說,如果我們砍死了人,是不是會被捉去,剃光了頭髮當勞改犯?

  我想了想,好像是這麼回事。烏鴉他們一定是騙我們的,欺負我們年紀小。


  看來這加入歸義幫的事情,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辦成的。


  正要垂頭喪氣地打道回府,卻看見路的盡頭走過來一個搖搖晃晃的醉鬼。


  那人估計喝得不少,走路都踉踉蹌蹌的,嘴裡還在唱著跑調的歌,好像是十八摸之類的,反正不是什麼好歌。我悄悄跟劉天誠說道:「你看他也不像什麼好人,咱們砍一刀就走,賭一把,要是真砍死了,就當為民除害,怎麼樣?」


  我倆達成一致,等著那個醉鬼走近了,忽然就從樹的陰影後面衝出來,使出吃奶的勁兒,一刀砍在那個醉鬼的背上。


  那是夏秋之交,衣服穿得不算厚,我這一刀下去,粘稠而腥甜的鮮血嘩的一下就出來了,那人直接就往前撲倒了。我嚇得不輕,愣了一會兒,撒腿就跑。


  我跑了一會兒,大概跑出去二十多米吧,忽然想起來,問劉天誠,刀呢?

  劉天誠也懵了,愣了半天,我倆把刀給落下了。


  我倆壯著膽子,跌跌撞撞的又跑回去,發現那人依然趴在地上,並沒有爬起來。但他還活著,嘴裡一直在罵罵咧咧的。我連忙撿起刀胡亂塞進書包里,再次逃離了現場。


  一路上我的心一直在咚咚的狂跳,等我跑到芭比士多的時候,已經是凌晨,酒吧都都要關門了,裡面的客人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幾個。我背著染血的書包,像個歸來的聖鬥士一般,大搖大擺地走進去,走到角落裡正百無聊賴地剔著牙的烏鴉面前,把書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然後從裡面掏出刀,啪的一下拍在烏鴉面前。


  十二歲的我,好像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烏鴉拿起刀,看了兩眼,輕蔑地說,不是在哪兒砍了只貓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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