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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深夜,都沒有見人回來。


  更沒有誰打電話和家裡人通知一聲,大股東的兒子前往遊艇碼頭尋找,但沒有任何消息,他報警了——


  遊艇這個東西保養起來其實還是挺麻煩的,至少對有錢人們來說是這樣,有錢人不會願意花費大量的時間去保養遊艇,他們情願花錢。


  這一點其實很具有聯邦特色。


  聯邦的底層在某些問題上和社會高層對待問題的態度是相同的。


  如果能花一點錢就解決問題,他們就願意花這點錢。


  社會高層願意花錢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浪費時間,而社會底層願意花錢,是因為他們不願意繼續受累。


  但不管是為了把時間用在其他地方繼續浪費掉,還是為了不願意在下班之後繼續為某些小事情疲憊不堪,總之只要付出的代價在他們心理承受範圍之內。


  他們就願意拿出一些對他們來說並不多的錢,把麻煩解決掉。


  反倒是中產階級對待「生活」有很獨特的看法,在聯邦,為超級富翁和窮人們提供服務的房地產商都只會提供成品房。


  從莊園,別墅,到獨棟的房子,甚至是公寓,房地產商他們可能會把裝修都解決掉,讓這兩類人直接入住。


  但中產階級不同,他們喜歡折騰,並認為這是提高生活質量的友好方式之一!


  他們喜歡買地皮然後自己蓋房子,雖然有時候他們只是開一個頭,然後就花錢僱人,但總體來說他們在整個房子建造的過程中有很高的參與感。


  又比如說這些人如果有船,他們會把船放在牽引車上然後需要時開著車拖著牽引車帶著船到處跑。


  等用完了之後還會把它清洗一遍,甚至是仔細的刷一下!

  他們似乎對生活充滿了激情和熱愛,他們好像什麼都願意去嘗試,願意去做!


  這其實就是聯邦階級文化差異中比較顯著的一些特徵!

  有錢人的遊艇會放在遊艇俱樂部或者碼頭的船舶管理公司,每個月不僅要支付一筆泊位費,還需要支付管理費,清掃費之類的。


  花點錢,什麼都不用自己去勞煩,需要的時候只需要一通電話,就能開著車船出去開派對,回來的時候拍拍屁股就能離開,這才是富人們對生活的態度。


  而不是每次回來還要自己洗刷一下遊艇,那也太……


  俱樂部和管理公司往往都會和這些船舶組建無線電網路,同時這些遊艇出海之前,也會進行備案。


  這種備案可做可不做,不過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做備案的,同時也願意打開無線電。


  畢竟誰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誰因為某件重要的事情找自己。


  但大股東的兒子去了碼頭的管理公司,他們用無線電聯繫不到大股東。


  同時大股東的遊艇也沒有返回的記錄,到現在都沒有再出現過。


  這就讓大股東的兒子和管理公司變得緊張起來。


  春夏之交,暴雨,暴風,這些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如果真遇到了這種情況,遊艇不一定能夠撐得住!


  管理公司立刻給海岸警衛隊通報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情況,然後派遣了四艘快艇,前往遊艇預定中的位置附近進行搜救。


  一直持續到早上天亮,都沒有發現任何和遊艇有關係的痕迹。


  經過一夜的搜救,最終管理公司和海岸警衛隊認為這艘遊艇已經失事,遊艇上的人存活的概率很小!

  消息一出頓時就驚動了不少人,因為這場災難死去的富翁有十二三位!


  有些人的身價甚至過億!


  這絕對是一個大新聞!


  早間的布佩恩新聞就已經推送了這條新聞,懷疑載有十幾名富翁的遊艇傾覆在離海岸線大約三十到四十海里的地方。


  目前已經加派了人手進行探索和搜救,不過到新聞發出的八點十一分時,依舊沒有任何好消息傳來。


  這種口吻讓人們意識到,這些人可能是真的回不來了。


  有趣的是人們只關注那些富豪的際遇,卻對船上的其他人,那些工作人員,模特,沒有一丁點的關心!

  大股東的兒子一晚上幾乎都沒有怎麼睡,此時他的情緒正處於一種很不穩定,且非常矛盾的狀態中。


  按道理來說他現在應該很悲傷,因為他的父親死了!


  他才三十多歲,他的父親就離開了他,走得太快,一點話都沒有給他留下,他的確應該悲傷。


  但這也意味著他將要繼承一大筆遺產中的相當一部分!


  他不再需要老老實實的在公司的辦公室里枯燥的坐上一個月,才能夠從會計的手裡拿到一份比普通員工不會高太多的薪水。


  他也不需要絞盡腦汁在他的父親面前表現出比其他兄弟姐妹更優秀的一面,他可以隨時隨地的做自己!

  而且這麼一大筆錢……他足夠揮霍很久了,甚至這輩子都揮霍不完!


  當然在這之前,他必須儘快搞清楚他的父親有沒有留下遺囑,然後和家人們談妥分配問題。


  必要的時候他會作出一些讓步,畢竟請律師打遺產繼承官司很傷錢!

  一百萬的遺產打完官司可能只剩下七八十萬,只要兄弟姐妹們不過分,他願意作出一些讓步。


  下午,在眾多家庭悲傷又興奮的狀態中,聯邦儲蓄銀行的律師找到了他們。


  「這是你父親簽的認購合同,請注意以下條款……」


  律師向大股東的兒子指出了合同中和回購有關係的條款,「……在不可抗拒的因素下持有人發生了意外過世,或者喪失意識等情況,需要變更股份持有人時,銀行有權利優先按照回購條款中的溢價價格,回購股份……」


  富翁死了,屬於不可抗拒力,所以銀行有權利直接對他手裡的股份進行回購,而不是讓他的財產繼承人持有。


  這種條款其實並不少見,在一些大體量的經濟體中會有出現。


  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股份進入不可控制的人的手裡,越是像聯邦儲蓄銀行這樣的經濟體,他們對股票持有人的身份要求也越是嚴格。


  大股東的兒子有些茫然,「為什麼我必須出售股份給你們,如果我想要繼承這部分股份呢?」


  他父親沒死的時候,曾經經常對他說這筆投資有多麼的「聰明」。


  他也認為持有聯邦儲蓄銀行的股份是一個不錯的,長遠的投資。


  加上他希望自己能做一個混吃等死,每年靠各種股票分紅過日子的人,他肯定不願意放棄這些股份。


  律師微微一笑,對付這種人,他有足夠的多的經驗。


  「按照聯邦遺產稅相關的法律規定,你父親遺留下的遺產顯然是需要按照頂額來繳,我不清楚你對遺產稅是否有了解?」


  大股東的兒子沉默了一會,搖了搖頭,「我不太了解這個。」


  他父親看起來還能活一二十年,誰會在這個時候關注這個事情?

  他不了解很正常。


  律師很滿意他的反應,這就更好恐嚇他了。


  「目前聯邦執行的遺產稅是指遺產總價值超過二十萬聯邦索爾的財富,需要徵收遺產稅。」


  「很顯然你父親留下的這些財富符合了標準,同時現在遺產稅的最高繳納上限是百分之六十,只要遺產超過兩千萬,就全部按照頂額徵繳。」


  「你父親遺留了大約兩億左右的財富,而你們則要繳納一億三千五百萬的稅收,才能合法的繼承這筆遺產。」


  「能給你們留下的也只有七千萬左右。」


  大股東的兒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來了!


  一下子割走這麼多,他不能接受!

  「這不可能!」


  他說道,嗓門有些大。


  律師攤開了雙手,「你等會可以找你的私人律師詢問一下,他一定能夠比我更能取信你,現在先別急著反對,先聽聽我的建議。」


  「你們現在能夠拿出一億多的現金來嗎?」


  大股東的兒子搖了搖頭,家裡的財產基本上大多數都在他父親的手裡掌握著。


  他們也有自己的財產,但加起來可能也就一兩千萬,或者兩三千萬,根本不夠繳納遺產稅。


  在聯邦,只有先繳納了遺產稅,才能繼承遺產,以及對遺產進行分配。


  「瞧,你們連繼承這筆遺產的資格都沒有!」


  「其次,你父親現在的妻子是你的親生母親嗎?」


  這個問題聽上去好像很蠢,但對有錢人來說,有錢人的妻子還真未必是長子長女的親生母親。


  大股東的兒子又搖了搖頭,他的母親去世了,差不多有十多年,現在那個是他的繼母。


  律師又滿意的點了一下頭,「按照聯邦的法律,遺產率先由你的繼母繼承,她才是第一繼承人,而不是你。」


  「除非你能拿出你父親的遺囑來,換句話來說,如果你決定按照流程走,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大股東的兒子的臉色頓時變得難看了起來,「我……我不確定他是否有寫遺囑……」


  他像是在說服自己,但這顯然不太可能。


  就像他,他這個年紀肯定不會寫什麼遺囑,他不認為自己短時間裡會出現這類問題。


  他父親也是,他不認為自己會突然過世,所以根本沒有考慮過要立遺囑的事情。


  加上妻子和家裡孩子的情況複雜,過早的立遺囑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

  可就是這樣的決定,讓一家人都陷入到麻煩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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