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四十章 歌曲儲備比你多十年
一周后。
「秋雅,你還好嗎?這幾天……」
教學樓天台,袁華兩手踹兜,穿著小白鞋低頭走到秋雅身後,臉上是看得見的懊惱。。。
秋雅手弄長發在那兒搖頭。
「放心吧,我要一個人毀滅之前,必須先讓其膨脹,我已經安排人去收拾他了,你再堅持幾天,忍一忍,不過還好,他把精力都放在了寫小說上,沒有繼續騷擾你。」
袁華走到可以看到大海的地方,面向遠方,目視白雲,這一刻彷彿找回了自信。
「還有那個夏洛,我也會讓他離你遠遠的。」
秋雅握拳的小手放在唇邊,微微點頭,輕輕答應。
「喂喂~」
這時正對面的大喇叭響了,裡面傳來夏洛的聲音。
「喂喂,秋雅同學在嗎?我是三年級二班的夏洛,我專門為你創作了一首歌曲,趁著午休時間,送給你,我的女神。」
袁華臉上的自信瞬間消失,面帶憤怒看向聲音傳來的地方。
而秋雅,一臉驚恐。
相比夏洛,她覺得林躍還好,這幾天來那個人專註於寫作,把她完全拋在一邊,說來也怪,短短一周時間,就她知道的內容,算算的話也有二三十萬字了。
這是什麼概念?
平均一天三四萬!
一般人在不考慮構思和書寫工整的情況下,一個小時寫2000字已經是極限,他呢?那是寫字嗎?簡直就是抽風,關鍵是吧……字跡並不潦草,方方正正,還挺好看的。
一天這樣,兩天這樣,三天後還這樣,她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絲興趣,想看看小說內容,可是換來的是什麼,一個「滾」字,這讓她很受傷,也很氣憤,更搞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他把她弄到身邊,就是為了當個吉祥物?還是說,為了保護她不被夏洛侵犯?
他明明鬼精鬼精的,連她心裡在想什麼都知道,會好心地幫一個處處算計他的人?
如果是真愛的話,她相信可以,但是摸身體事件結束后,她從上到下,從裡到外,都看不到那個人對她有一點愛慕之心。
反觀夏洛,那小動作就多了,日常擠眉弄眼拋飛吻,偶爾還來個邂逅,再就是故意跟她排到一個衛生組,搶著搬凳子擦玻璃掃垃圾,那真是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然後就是現在了,居然要給她唱什麼歌。
他能唱什麼歌?
叮~
旋律響起。
「曾夢想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無蹤影。」
「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曾讓你遍體鱗傷。」
「DILILI……」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DILILI……」
「有難過也有精彩。」
「……」
秋雅往前走了一步,看著廣播站的方向,她沒有想到夏洛這麼有才,這首歌還蠻好聽的。
「秋雅,這個夏洛……太過分了。」
袁華本想繼續吐槽,轉頭一看心上人的表情,蔫兒了。
她好像……好像很欣賞這首歌。
其實不只是她,整個學校里的人都聽入迷了。
教學樓前嘮嗑的學生停下來,珍惜時間埋頭苦讀的好學生眯起眼睛。
連辦公室里剝雞蛋的王雨也停下來,偏頭看著廣播站,本以為他班的二傻子又在犯蠢,結果意外地好聽。
許巍的成名曲嘛,當然抓人。
夏洛很得意。
這就是他的倚仗,這個年代許巍沒火,朴樹沒火,他要火了!
從廣播站小妹崇拜的目光就能知道這首歌對他們的衝擊有多大。
嘭~
就在他得意洋洋,認為秋雅一定會被這首歌打動的時候,廣播站的門打開,馬冬梅滿面怒容,將小妹手裡的話筒一奪:「夏洛,上次換位的事我已經忍你一次了,今天又發騷,你皮癢了是不是?當『媳婦兒』這倆字兒白叫的啊。」
「馬冬梅,你……你誤會……哎,你別搬凳子,你……你放……」
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時候,又有一道男聲加入進來。
「要打出去打,別在這裡打,損壞了公物算誰的?」
「林……林躍,你來幹什麼?」
「我看你唱的挺歡樂的,我也來湊湊熱鬧。」
「別鬧了,就你那五音不全的破鑼嗓……哎,馬冬梅,你放手,你讓我把話說完,哎……啊……」
響亮的耳光聲唬得操場上的學生一哆嗦。
大春從廁所出來,一面系著褲腰帶,一面跟對門走出來的女同學指著大喇叭說道:「夏洛,我們班的。馬冬梅,我們班的,還有林躍,也我們班的。」
沒人搭理他,倆女孩兒跑得飛快。
辦公室里,王雨往窗戶前面靠了靠,把剩下的半塊雞蛋塞進嘴裡,小聲嘟噥道:「怎麼三傻子也去湊熱鬧,他也寫歌?這倆人打擂台呢?」
在他心目中,大春是三年級二班大傻子,夏洛是三年級二班二傻子,林躍是新晉的三傻子。其中大春是真傻,夏洛是瘋子,林躍是偏執狂。
很快他就沒多餘的心思想這些了,因為廣播站里的人開場了。
「徘徊著的在路上的。」
「你要走嗎via via。」
「謎一樣的沉默著的」
「那也曾是我的模樣。」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
「也穿過人山人海。」
「我曾經擁有著一切。」
「轉眼都飄散如煙。」
「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
如果說夏洛的歌一開口就是巔峰,隨後歸於平凡,那麼林躍唱的這首歌就是始於平凡,漸起風雲,和弦一波一波衝擊心田,最後一舉推向高潮。
王雨使勁咽下卡在嗓子眼兒的雞蛋黃,喃喃說道:「我還以為班裡的三傻子只會寫小說呢。」
秋雅迷茫了,看看袁華,又看看廣播站的方向,心裡的小鹿在撲通撲通雀躍著,夏洛的歌很好聽,林躍的歌也不錯,怎麼以前就沒發現他們有這樣的優點呢?
前者會寫歌還能理解,畢竟夏洛有一把吉他,每當過年過節開慶祝班會他都會唱兩嗓子,儘管不咋地,好歹也算入門不是,林躍是怎麼回事?以前從沒表現出音樂天賦,突然就爆發了?
書中有黃金屋,書中有顏如玉她能理解,難不成書中真有能貫通任督二脈的奇遇?給這傢伙撞上了?
「牛逼,太牛逼了。」
「三年級二班牛逼。」
樓下響起的「牛逼」中斷她的胡思亂想,往下探了探身仔細一瞧,超有班級榮譽感的大傻子把校服舞成了混天綾在廣場上躥下跳,驚起同學無數。
另一邊,馬冬梅已經不再打夏洛。
「你別說,林躍這歌兒唱得真不錯。」
夏洛揉著被她掐過的地方,苦著臉說道:「我唱的也不錯啊。」
馬冬梅一瞪眼:「讓你再嘚瑟。」
「別……別動粗,有話好說,有話好說。」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轉眼都飄散如煙。
夏洛咂摸一下這句歌詞的味兒,總覺得有點熟悉,可是搜刮出腦海所有存貨,也沒有關於這首歌的印象。
不會吧?真是這小子自己寫的?
想來想去,他只能一臉沮喪地接受現實——三年級二班有一個才華橫溢的實力派歌手,跟他不一樣,他的歌是抄的,而林躍嘛,是自己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