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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森嚴

  行軍法不是作生意,當然沒得談。


  雷遠直接拒絕了甘寧,而他的部屬們開始向前威逼。


  那是真正的威逼,甚至可以說是作戰的準備,絕非花架子,甘寧看得出來。負責具體指揮的,是站立在校場後方的郭竟,隨著他低聲下達指示,一個個傳令兵沿著校場邊緣奔走,將原本從江州城各處彙集過來,部伍散亂的雷氏部曲一點點地微調。


  適才甘寧仗著抓了一個違背軍法的雷氏部曲什長,有些疏忽了,這時候注意力轉回來,才發現整座校場的局勢已經不同。


  弓弩手就位,槍矛手就位,刀盾手就位。甚至在甘寧身後的郡府裡面,也開始傳來將士們快速接近的甲葉鏗鏘聲。


  在火光的掩映之下,上千將士們毫不掩飾地調整隊列,也毫不掩飾己方的高度戒備。甘寧毫不懷疑,自家的部屬們再敢亂說亂動,立即就會被斬殺於當場。


  這些部屬們追隨甘寧時間最長的,已經有二十多年。他們一起縱橫在大江之上肆意劫掠,一起轉戰荊州、江左,每個人都是殞身不恤、談笑赴死的好漢。甘寧常常感嘆自己一個人的精力終究有限,所以他始終只能糾合起這樣規模的力量,固然剽悍酷烈、敢斗敢殺,數量卻難免少了一點。


  但今天甘寧看到了完全不同的治軍手段。


  雷遠的個人勇武,放在甘寧面前不值一提,想必在將士眼中也沒什麼威風;他不擅飲酒,極少參與飲宴遊玩,遠不如甘寧那樣重視與麾下將士的親密往來;他行事繁瑣細密,總是不斷拿各種東西來約束部下,據說在宜都的時候,一個月里推行的部曲運作條例多達六十條,號稱每日兩更全勤,從武器甲胄的保養管到吃飯喝水的須知,還勒令基層將士們熟讀牢記,以致苦不堪言。


  這樣的治軍方法,幾乎每一方面都是與甘寧習慣的套路反著來。所以甘寧雖然身為雷遠的副將,卻素來對廬江雷氏部曲的戰鬥力不以為然。


  尤其在甘寧投入左將軍麾下,隨同雷遠一起深入巴西以後,他發現無論對抗徐晃,還是奪取江州,都是自己發揮其超群勇力對抗敵軍主將,而雷氏部曲中那些校尉、司馬們,老實說乏善可陳,並沒有什麼突出的地方。


  軍隊當中,分別高下的唯一途徑就是戰鬥力的比拼。之所以甘寧選擇在奪取江州的當日悍然屠殺嚴顏滿門,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甘寧覺得雷遠必然依賴他的勇武,因為依賴,也就必然寬待。


  可現在的情況顯然與預想不同。雷遠並沒有表現出對甘寧所部的特別依賴,或者說,哪怕他有所依賴,也不會因此而寬縱軍法上的要求。


  就在片刻之前,他理直氣壯地殺死了自家部曲中違反軍法的七個人,與此同時,他的部下們沒有人求情,沒有人表示哪怕一丁點的異議!

  甘寧青年以後,頗曾讀書。他記得《尉繚子》中曾說,「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次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如雷氏部曲這般,至少便是令行士卒之軍。


  這代表雷遠對軍法的要求已經滲透到了這支軍隊的骨子裡,他還有一整套的辦法來作為支撐。這樣一支軍隊在戰場上會多麼可怕?

  直到今天之前,甘寧還覺得自家在公安城外若能放手一搏,未必就會被雷遠打敗,但這時候他忽然有點明白過來:他所熟悉的那套領兵的手段,能夠用好數十人、數百人,但雷遠所推行的,才是足以統領數千乃至數萬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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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雷遠離開了雷氏部曲的支撐就什麼也不是,但只要他和他的部曲、和他的龐大地方勢力捆綁在一處,甘寧的力量根本無法與之相提並論,更不要妄想與之對抗了。


  這種情況下,懇求又有什麼用呢?雷遠已經支撐起如此令行禁止的體系,就絕不可能網開一面、自挖牆角。


  雷遠平靜地看著甘寧,什麼話也不說。


  而甘寧的臉色越來越沉重。他慢慢地鬆開攀住雷遠臂膀的雙手,後退一步。


  雷氏部曲們繼續逼近,越過兩人對話的位置。幾名甘寧的部下開始罵罵咧咧,有人擺出反抗的姿態,立即被十七八桿長槍兜頭蓋臉地逼住,分毫動彈不得。


  隨即執法隊如狼似虎向前,將跟隨甘寧從郡府中出來的數十人全都拖到校場中央。


  校場之內,近千將士甲胄鮮明,刀槍銳利;校場外圈,摻雜著益州民伕的部隊陸續匯合過來,民伕們的紀律性稍微差一些,雖然不敢大聲喧嘩,低聲言語的響動卻嗡嗡不止。


  有人壓著嗓子問:「不是打贏了么?為何還要殺人?殺的是誰?」


  領隊的都伯道:「雷將軍入城之前頒下三條軍令,你可記得?」


  「不得濫殺、不得擾民、不得縱火?」


  「正是。適才殺的,便是廬江雷氏部曲中,違抗軍令、入室劫財的七個人;此刻要懲治的,則是甘將軍所部,濫殺嚴太守家眷的那一批。」


  「卻不知怎麼個懲治?」


  「甘將軍解職,那些部屬們,全都杖責一百。」


  「杖責一百!那豈不是……真是軍紀森嚴……」


  甚至連校場遠處,各個裡坊的綿延牆頭,也開始有百姓小心翼翼地探頭觀看。


  眾目睽睽之下,田漠親領人手,挨個行刑。


  甘寧的服軟求懇發揮了一點效果,此前隨他在郡府中大肆屠殺的,合計四十七人,其中有十二人在戰鬥中受了不輕的傷,斷然熬不過一百軍棍。這十二人權且寄下,其餘三十五人,五個一批,輪流來。


  軍棍行刑,較之於斬首還要殘酷的多。粗長的軍棍起落不休,受刑的將士有的慘叫,有的呻吟,大多數咬牙不語,最後全都氣息奄奄。軍棍上很快就沾了血,每次抬起,甚至還帶起破碎的、黑紫色的皮肉……這是扎紮實實的一百軍棍,是能活活打死人的!


  軍法尉大聲報數,田漠面色如鐵,緩步巡行其間。


  第一批受刑的五人當場死了三個,剩下兩個血肉模糊的傷員被拖到另一邊,自有醫官為之緊急救治。


  雷氏部曲當中,每百人配備專門的衛生員,並有士卒三五人學習過簡單的外傷處理。每個校尉麾下,則有專門的醫官若干。有罪必懲,這是軍法;有傷病必得救治,這也是軍法。


  而在田漠這邊,動作不停,一聲令下,帶出第二批受刑之人。


  這一批被當場打死兩個。


  負責施刑的軍法隊士卒換了兩班,俱都胳臂酸軟。田漠一聲令下,原本報數的上前負責施刑。


  第三批又打死了兩個。


  待到第四批的時候,全軍莫不失色,在外圍觀看的民伕或百姓,甚至有驚駭哭泣出聲的。此時甘寧部下最兇悍的士卒都忍不住腿軟。軍法隊出了十個人,將他們拖到校場中央,繼續行刑。


  甘寧滿頭大汗,以手遮面,不忍觀看。


  而雷遠按劍而立,神色絲毫不變。


  待到天色微明,三十五人執刑完畢,當場杖斃十七人。全城、全軍為之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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