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落幕(中)
巡警猛地抬起頭,朝著聲音的方向望去。
竟發現本來鎖上的門,現在已經打開了,門口站著一個人。
就是那個瘦了吧唧的偵探。
可能是剛才拿到了行李袋,過於興奮了,竟然連鎖被打開了都沒有察覺到。
哦,對了,可能大家都沒想到,這個巡警,竟然就是本案唯二的目擊者之一……就是案發當晚,那個被聲音吸引,然後走進小巷的巡警。
「你!你怎麼開的門?」這巡警立刻擺出了一副很嚴肅的神情,大聲喝道。
「不是你……而是你們.……」門口的周言糾正道,同時讓開了身子,那巡警赫然發現,門外竟然站的全是警察:「至於鎖嘛.……剛才撬開的啊,你沒聽到。」
巡警繃緊渾身的肌肉,讓自己表現的正常些:「你們.……有什麼事情么?」
「emmm……」周言聽到這個問題,也是猶豫了一下:「這個嘛,當然是有事了,第一件:我們得看看那包裹里是什麼,不過我覺得十有八九是致幻劑之類的玩意,而第二件,我們是來抓你的。走私,販賣違禁物品,殺人,瀆職,還有上班時間偷偷翹崗.……」
「呵呵,什麼啊?」那巡警尷尬的笑了笑,然後挪了挪身子,讓自己擋住身後的包裹:「你們是不是搞錯了什麼,說的我好像是個罪犯一樣,我可是警察啊。」
「哎——」周言無奈的一垂腦袋:「我說大哥,都這個份上了,你至於還藏著掖著么,我要是你,就自己把自己拷上,然後主動去審訊室坐好。」
「哈哈,我看你們真的是搞錯了,哦,你們是不是追查走私藥品然後追到這裡來了。」
說著,這巡警大哥竟然猛地把身後的包裹拿到了身前來:「沒錯,這一袋子的確是致幻劑,不瞞你們說,我也在追查這次走私案,這袋子葯是我廢了好大力氣才查出來的,之前沒和你們溝通好,哈哈,真是尷尬啊.……」
周言聽著這位大哥滿嘴的胡攪蠻纏,也是沒了耐心:「你到底要掙扎到什麼時候啊,非要我把你這幾天乾的事情全都複述一遍么?」
「我說了你們肯定搞錯了!」
「哎……」周言長嘆一聲:「好吧,既然你有這個意願,那我就當著你眾多同事的面,說說你的為人.……
一個表面正直威嚴,待人和藹熱心,但是背地裡卻利用職務之便走私違禁藥品的巡警大叔。
你走私藥品的手法,和錄像廳買藥品的手法差不多。
首先,需要你的接頭人裝作普通市民,拿著裝滿藥品的袋子或者箱子來到這個警局,說是撿到了某人丟失的東西。
我昨天還查了一下你們丟失物品處理的相關規定。
上面寫的很明白,收到丟失物后,最初的一天會放在巡警處的前台,等待有人來領取,如果下班之前還沒人來領,就送到失物招領的倉庫里存著。
而你……就可以在『送往失物招領處』之前的這段時間裡,輕而易舉的拿到貨物了。
呵呵,誰都不可能想到,違禁物的交接處,竟然在警局的內部!
而三天前,你有一批數量極大的貨物需要交接,貨物是放在一個旅行包里的,包上面還有鎖,避免被人打開。
搬來一切都很順利。
但是很不巧和的是,也就是三天前,一名計程車司機正好也拾取了一個旅行包,送到了這個警局。
而這個旅行包,就是死者周小玲的,裡面裝著給她父親買的一件西服。
兩個旅行包,是同一款!
就是這個巧合,導致了接下來的一系列事件!
在交貨的那天,你準備像往常一樣,去巡警處拿走你的貨物,但是就在這時……你無比驚訝的看到,一個女人竟然拿著你的包裹走出了警局。
你十分的震驚,心想為什麼這個女人會拿走你的貨物,一時之間,你腦補出了各種展開,什麼地下勢力盯上你了啊,你的貨源被另一個毒梟搶了啊,是你的供貨人臨時被人威逼了啊,等等。
當然了,這些都是我瞎猜的,你也可能啥都沒想,直接就跟上了死者。
很快,你跟隨死者到了她的住處,然後你要求死者把包裹給你……
而死者肯定是不肯……於是你準備使用暴力。
這個過程咱們完全可以略過,反正最後,你追逐著死者來到了公寓的天台,在搶奪過程中,你失手,或者是蓄意將她殺死了。
具體的手法是重物擊打頭部而死,由於屍體破壞嚴重,法醫那邊費了不少力氣才在死者頭骨上找到一個擊打呈現出的裂痕。
再說回案件這邊,你將周小玲殺死後,也有點鬱悶了,這平白無故的出現了一具屍體如何是好。
就在這時……你眼睛很敏銳的發現了死者手臂內側的一排針孔。
你自然十分高興,因為你把死者當成了一個癮君子,在她們娛樂圈裡,這種有了點名氣就生活不檢點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
所以你立刻掏出了你自己的針管子,朝著屍體里注射了大量的致幻劑,然後將她推下了天台,以此來製造一種『女名模嗑藥嗑嗨了,不小心摔下樓去』的假象!
這之後,你就很是開心的拿起了包裹,想要將其打開。
然而.……就在這時———
本案最尷尬的一幕發生了!
你發現.……自己的鑰匙竟然在剛才的撕斗中,被死者給拽去了!
不過你也沒太在意,直接就將包裹上的那把鎖給砸開了,結果卻發現……裡面根本不是什麼藥品!
而是一件西服!
直到此時,你才終於意識到,你似乎是弄錯了,這根本不是你的包裹!
但是已經晚了……你這時,很自然的想要趕緊跑下樓,將死者手裡的那把鑰匙給取回來。
可好死不死的,一個醉漢竟然正好來到了小巷裡撒尿,而且目睹了死者的墜樓。
你只能裝作被聲音吸引,跑了過去。
在這個過程中,你有意的掰開了死者的手,拿走了鑰匙,但是整個過程卻都在那個醉漢的目睹之下。
這你就很難受了,因為你也是警察,你深刻的知道取證組那幫人是多麼的專業,從死者的手裡偷偷摸摸的扣東西這種事情,是不可能隱瞞下來的。
所以在警察來到后,在對你們二人的詢問中,你也是很沒辦法的只好將鑰匙作為證物交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