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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又是個天王【為盟主黑灰化肥灰會加更14/30】

  最後鄭歎還是出了他的目的。


  不出方宇太多預料,他是過來跟方宇求歌的。


  別是鄭歎了,哪就算是樂壇其餘幾位王、後過來找他求歌、也不足為奇。


  方宇已經向世人證明了他的創作實力,把他作品的戰績拿出來,絕對能讓人觸目驚心。


  新歌榜點,熱銷專輯,常年霸占各大榜單。


  再從口碑來看,華夏音樂獎上的提名,他能跟其中三分之一扯上關係。


  要麽是他的作品相關,要麽幹脆直接是他自己。


  從側麵也證明了,方宇“寫歌必火”的辭,絕非浪得虛名。


  他的舉動倒是跟當初的何家煥、有異曲同工之妙。


  對於他們感興趣的,他們向來不會講究什麽身份咖位。


  他們更看重的,是創作人和歌曲本身。


  為表誠意,鄭歎沒用讓公司出麵,而是親自過來的求歌。


  而且對方的條件做足了誠意。


  出價方麵很公道,分成比例要比市場水平高出一線。


  這下子、方宇更不會拒絕了。


  最終點頭,答應了對方的請求。


  ……


  堂堂的王,跑過來跟方宇重金求歌。


  光是從誠意方麵,對方基本上做到了極致。


  而且出手大方、很合方宇的口味。


  話回來,跟這位王比起來,兩人的差異、僅限名氣的沉澱。


  在拿到“最佳作詞人獎”和“最佳作曲人獎”雙料獎後,他對於樂壇、地位舉足輕重。


  ……


  “那宇哥能不能幫我家鄭哥量身寫首歌?”


  黃秋笑著提議道。


  講道理,鄭歎從剛開始到現在,態度上算是非常好,然而這位叫黃秋的經紀人在話時,臉上笑容很假,或者,過於功利。


  方宇對她的印象不是很好。


  但聽到她的詢問後,方宇淡笑著道:“不好意思啊,我從來沒幫人量身寫過歌……所以,可能幫不了你了。”


  黃秋聞言,表情微微一凝,隨後道:“宇哥,你笑了……”


  在她眼裏看來,方宇此時得、肯定不是真的。


  哪有創作人不能幫人專門寫歌的。


  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劉雅婷微微蹙眉:“秋姐,宇哥從來沒幫人量身寫過歌,這一點我可以作證。”


  她這是站在方宇的角度,幫方宇話。


  聽到劉雅婷的話後,黃秋秀眉一皺,心中有些不滿。


  此時當著方宇麵,有事相求,肯定不能跟對方的經紀人甩臉,笑道:“這樣的嗎?沒關係,我們鄭歎也會創作,可以商量商量再創作麽~“


  言下之意,仍然是希望方宇能按照鄭歎的想法,為鄭歎創作。


  “……


  方宇沒有話,眼睛微眯。


  劉雅婷注意到方宇的表情,直接拒絕道:“不好意思,我們這裏沒這個規矩。”


  “你……”


  這下子黃秋是真的不爽了,看了方宇一眼,試圖讓方宇提點劉雅婷,別在旁邊嘰喳。


  在她看來,劉雅婷隻是個走了大運的經紀人而已。


  除了僥幸跟在發育神,身份水漲船高外,其他方麵,跟她半點可比性都沒有,自然不可能被她放在心上。


  結果這個姑娘,卻是一再反駁她……


  她想話,鄭歎卻是阻止了,笑道道:“那你的意思是?”

  方宇想了想,決定按照自己的老規矩,開口道道:“我回頭從以前寫過的歌裏挑出最適合你的歌,合適你就要,不合適你就不要、或者換。怎麽樣?”


  別是跟他不熟的鄭歎,就是何家煥、奚瑤、孫琦,都是這樣做,誰來也沒用。


  鄭歎同樣在思索,片刻後,笑著點頭:“可以。”


  黃秋有些不滿,現在變化太快,跟預期的嚴重不符。


  可是鄭歎都已經應下了,作為合格的經紀人,即使心裏再不滿意,隻能應下。


  誰讓他們團隊的核心人物是鄭歎,鄭歎出道多年,他在團隊中的話語權是毋庸置疑的。


  “那我們什麽時候聯係?”


  聞言,方宇想了想:“過兩吧,我寫的歌有點多,而且我需要熟悉你的音色。”


  鄭歎了解地點了點頭,笑道:“希望到時候,你的作品能讓我眼前一亮。”


  方宇嘴角微揚:“我盡量,但不能保證。”


  “我相信你。”


  “感謝你的相信。”


  兩人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隨後默契地轉移話題,聊到了其他方麵的趣事。


  像這種吹牛打屁的環節,一向是方宇擅長的。


  此時坐在這裏跟鄭歎交流,不落下風。


  至於賣歌的問題、會不會引得公司注意,這個不要緊。


  他之前有跟奚瑤的經紀人向森聊過這方麵。


  現在全是再給公司裏的人寫歌,等哪其他公司的歌手過來求歌會怎樣。


  向森告訴他,公司壓根就不會管這些。


  就像是公司不給藝人介紹活。


  那藝人賦閑在家、難道就待在家裏、領取微薄的工資、坐著等死嗎?


  在京都這種地方,一個月幾千塊錢……嗬嗬,幾千塊錢你隻能交房租,別什麽穿著打扮了,能不能喂飽自己都難。


  畢竟這裏連早點都是二十元起。


  方宇跟何家煥、方世勳等人求證過,確實是這樣。


  對於藝人的通告,公司層麵給過相應的規定。


  凡是經公司資源介紹的,公司方麵會享有很大比例的分成。


  如果是經紀人找到的,經紀人會取走相當一部分。


  倘若是藝人自己花心思找到的,那麽公司和經紀人隻會抽取一點點。


  當然,期間需要公司出力、出資源的話,占取的利潤比例會更多。


  從某種意義上來,幫人寫歌,屬於是藝人提升自己名氣的一種方式。


  歌曲唱得好,提升的不光是歌手的名氣、作詞作曲的人同樣會被人關注。


  公司不可能限製藝人提升自己的名氣。


  隻要不是公司明令禁止合作、合乎法律法規的就行。


  再了,方宇的創作能力確實是牛逼。


  但還沒到那種下無敵的程度。


  公司不會真地認為,隻要方宇給誰寫歌,誰就能拿到最受歡迎歌手。


  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真當那些金牌創作人是吃幹飯的?


  在這個世界裏,可從來不缺優秀歌曲,經典曲目不比那個世界差。


  金牌創作人們的質量從來不會差。


  隻是他們做不到像方宇這樣,既高產、還能保證每首歌都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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