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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乞討的小孩

  玉若寒蹲下來,輕輕扶在他的頭上說道:“小朋友,你爸爸媽媽呢?”


  小男孩搖了搖頭說道:“我不知道,姐姐,你可憐可憐我,給我點錢吧,我肚子好餓。”


  他的雙眼滿是乞求,說話的聲音有些虛弱,讓人不由自主升起憐憫之心,祁陽輕輕蹲下來,麵露微笑,輕輕扶在他的麵容,從他的袖口祁陽看到一個疤痕,他的右手臂不是先天,是後天造成,似乎是受過什麽重傷導致截肢。


  “小朋友,你叫什麽?”祁陽問道。


  “他們叫我狗蛋,哥哥我好餓,可不可以給我點錢。”小男孩可憐兮兮的看著祁陽。


  狗蛋,在農村一般會給孩子取個小名,粗生粗養,賤命好養活,祁陽倒不覺得意外。


  微風吹過,小男孩褲腿隨風擺動,祁陽愣了一下,小男孩褲子似乎空蕩蕩,祁陽仔細看了看,隔著褲子祁陽雖然看不到,但是褲腿扁扁的,他沒有雙腿,隻有一隻左手,看他虛弱的麵容,祁陽心中有些心痛。


  祁陽手指輕輕在小男孩臉上刮了刮說道:“很餓吧,哥哥帶你吃好吃的。”


  萬達廣場旁邊有一家肯德基,祁陽想著帶小男孩去吃肯德基。


  小男孩搖了搖頭說道:“哥哥,我害怕。”


  小男孩眼神有些躲閃,很害怕的樣子,祁陽有些疑惑,應該跟他遭遇有關,小男孩身上髒兮兮,可能是他去過別人門店,讓人家把他轟了出來,對他造成心裏陰影。


  小男孩不過八九歲,這個年紀他應該在父母嗬護下成長,現在是夏天,外麵正熱,容易中暑,小男孩要在炎熱酷夏下乞討,隻為能有一口飯吃,多麽讓人痛心。


  “祁陽,你在這等下,我去買點吃的,一會回來。”說完玉若寒放下衣服,向肯德基走去。


  看著小男孩,祁陽有些憐憫,這是一個可憐的孩子,他沒有雙腿,隻有一隻左手,隻能趴在自製的木車上,靠一隻左手向前前行。


  “你爸爸媽媽呢?”祁陽問道。


  什麽樣的父母竟然狠心拋下孩子,難道因為他身有殘疾,那可是懷胎十月,是從身上掉下的肉。


  小男孩沉思一下,雙眼慢慢浸出淚水說道:“我記不清他們樣子,很小很小的時候,我就離開他們,哥哥,我是被人販子拐走,拐賣到這裏。”


  人販子,祁陽內心一痛,不是被拋棄,而是人販子拐走,祁陽想到曾經看到的一條新聞,曾經警察破獲一起拐賣案,人販子把故意把拐賣小孩腿腳打斷,人販子讓小孩上街乞討博取人們同情心。


  祁陽扒開小男孩褲子,在小男孩大腿有清晰可見的傷痕,可以看出,小男孩做過截肢。


  祁陽有些驚訝,這些隻是在新聞上看過,沒想過有一天他會親眼所見。


  “你的雙腿是怎麽沒的?”


  “有次,我偷偷跑出去,最後被他們抓住,他們把我雙腿打斷,把我扔在路邊,讓我自生自滅,我以為我要死了,後來我遇見一位叔叔,他把我撿回去,給我吃的,我才撿回一條命。”小男孩說道。

  對於祁陽小男孩有種親切感,這些事本來他不會對陌生人說,可麵對祁陽,他就好像一位長輩,小男孩忍不住講起自己往事。


  很快玉若寒回來了,手裏拿著很多吃的。


  小男孩看著玉若寒手中吃的,嘴裏忍不住流出口水。


  小男孩狼吞虎咽吃起來,一個乞討的小男孩,對於他來說,可能從沒吃過這麽香的東西。


  陰司律法對於拐賣婦女兒童,死後要被打入油鍋地獄,日夜受油炸之苦。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頭肉,有多少個家庭因為孩子的丟失墜落深淵,他們本該有一個美好的未來,隻因他們遇到一個可恨的人,人販子,毀了他的所有,毀了他的一生。


  看著小男孩狼吞虎咽,嚼都沒嚼就咽了下去,生怕有人跟他搶,玉若寒說道:“慢點,都是你的,沒人跟你搶。”


  小男孩邊吃邊說:“姐姐,你人真好,在我們那,吃的慢,搶不到吃的隻能挨餓。”


  玉若寒愣了一下,她出身豪門,自小嬌生慣養,從沒為過錢而憂愁,更別說吃飯還要搶。


  玉若寒疑惑的問道:“你是因為沒搶到吃的,才挨餓嗎?”


  小男孩喝了一口飲料說道:“我沒要到錢,叔叔懲罰我,所以不給飯吃。”


  沒要到錢就不給飯吃,祁陽察覺到異樣,聽他這麽一說,似乎他們是一個團體,要到錢需要上交,要不到沒有飯吃,小男孩隻是其中一個,他口中所謂的叔叔應該是領頭人,負責這幫他們乞討。


  玉若寒好奇的問道:“你怎麽不想著離開?”


  “離開?”小男孩眨了眨眼睛說道:“離開,我們去哪,我的家在哪我都不知道,在這我還能有個家,有口飯吃。”


  小男孩很失落,他們還小,才八九歲,離開他們能去哪?缺胳膊斷腿,能不能離開都是一個問題,活著才是最重要,隻要不死就是他們心中最大的期盼。


  祁陽微呼一口氣問道:“你們大概有幾個人。”


  小男孩想了一下說道:“有十幾個,我們晚上都是睡在一起。”


  十幾個,不用小男孩說,祁陽也可以想象出,他們大多缺胳膊斷腿,隻有這樣才能博取人們同情心。


  根據小男孩所說,他們是被人販子丟棄在路邊,被一位叔叔所救,這位叔叔把他們聚在一起,乞討的錢全部上交,然後給他們一口飯吃。


  人販子費盡心思拐走一個小孩,還沒找到買家就把小孩打個半死,這不符合常理,除非找不到買家,買家不滿意,麵對這種情況,人販子不會白養一個孩子,所以會讓他們上街乞討,為了乞討更多的錢,會讓他們看起來很可憐,以此來博取同情心。


  如果是人販子讓孩子乞討,如果警方調查順藤摸瓜直接一鍋端,所以人販子不會參與乞討這件事,倒是小男孩口中那位叔叔,人家隻是讓孩子乞討,哪條法律規定乞討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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