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公子幺回歸
第一百七十四章
公子幺輕輕一笑:「不是師娘要求我把這個消息告訴你,我還不想告訴你呢,你還不信,」
「好,我信,我信,你就告訴我,黨之嫻,梁欣,現在什麼地方?我怎麼才能把她們倆接回來?」
「暫時接不回來了,」公子幺的話輕輕出口
公子斑幾乎要從座椅上跳了起來:「為什麼?」
「因為,兩個人是被公子欽帶回了徐國,現在雪下得這麼大,一時半會是沒辦法接回來的,」公子幺告訴公子斑,
「哦,原來是這樣?我想就是陛下知道了,也不會著急的,」公子斑嘴上說了寬心話,其實心裡恨死這個公子欽,那是我的女人,你憑什麼帶回徐國?筆架山近在咫尺,你卻捨近求遠,直接帶回徐國了,肯定是在打我的女人的主意。一個沒安好心的傢伙,
「這件事我已經告訴師弟了,」公子幺也把替身當作公子斑,而是把眼前的公子斑當成了一個將軍,一個在一塊共同學藝四五年的師兄弟都分不出來了誰是真正的公子斑,看來那個替身真的能以假亂真了,誰都看不出來了,
公子斑不得不追問一句:「陛下怎麼說?」
「別的沒說什麼,就是要我把這個消息,親自告訴你,開始不想來,師娘也叫我來,就不得不來了,由此看來,你這個將軍的地位真是不低呀,不就是師弟的頂樑柱,師弟受傷的這些日子還是多虧了你呀,打了這麼多勝仗,真是難得的好將軍啊,就該師弟奪回君王之位了,」
「過獎了,過獎了,我只不過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公子斑趕緊擺手:「我沒有那麼高大,」
公子幺卻搖搖頭:「還沒有說你有多偉大,下屬對主子儘力也是應該的,當然了,我不得不說,師弟能有你這樣的將軍,也是他的福分,」公子幺說的是實話,他想,假如自己做了君王,手底下也能有這樣的將軍,何愁江山不穩啊,要說公子斑命不好,剛剛做了兩個月國君就被慶父趕下台了,現在又可以說,公子斑的命好,遇上了這麼多為他拚命的將軍,何愁不能復辟啊,只是時間的長短問題罷了,
「好了,關於黨之嫻,梁欣問題,我會想辦法,去營救他們的·,暫時不行,我必須利用大雪天氣,擴大戰果,鞏固筆架山的地位,」
「師弟有了你這個將軍,什麼都可以放心了,真是·想不到啊居然消滅了齊軍五萬大軍,十倍於自己的兵力啊,五千人吃掉五萬人,這是什麼概念啊,,」公子幺提起眼前的將軍,就是讚不絕口啊,甚至說:「等你平定了魯國,我都想聘你做莒國的大將軍,」
「哈哈,我不是莒國人,我只是魯國人,僅服務魯國國君,不會走出國門的,謝謝莒國准國君的盛情相約,」心裡真想說,難道還要我這個魯國君王,為你服務嗎?真是會說,心裡說,還是斷了這個念想吧,但是又不能說,只要這樣說,公子幺肯定會說你狂妄自大,
「好了,我也不多說了,將軍嘛當然要忠於自己的君王,一旦背叛自己的君王,就會被天下人垂棄的,」好了,公子幺不說這些了,其實公子斑不知道,公子幺是從魯國都城曲阜而來,他是下雪之前,回到曲阜的,名義上是幫助公子斑尋找黨之嫻梁欣的下落的,實際上,也是慶父告密的,說明公子斑的底細的,以便慶父能順利殲滅公子斑的。
公子幺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慶父的生母就是莒國的公主,按輩分,慶父以及叔牙的生母就是公子幺的姑奶奶,慶父就是公子幺的表叔,和公子幺的父王是親表兄弟你,從個人情感上來說,公子幺的天平還是向慶父一方傾斜的,
公子幺趕到曲阜,向慶父彙報了公子斑的有關情況,也是詢問了黨之嫻,梁欣的下落,並告訴慶父自己·喜歡黨之嫻·,慶父聽了也是大吃一驚:要不是,黨之嫻跑了,自己就娶黨之嫻為妻了,就要跟這個表侄結上樑子,正因為如此,慶父就猜想,黨之嫻,梁欣可能被公子欽帶到徐國去了,要不然慶父派出了多路人馬沒有堵截到兩個人,筆架山也沒有,梁夫人也沒有找到,不就是被公子欽帶回徐國去了?
適間,恰有徐國大臣來訪,慶父就委託這個大臣回去留心一下,黨之嫻,梁欣是否已經到了徐國?這個大臣回去以後,很快就查明此事,公子欽真的帶了兩個年輕姑娘,回到了徐國,就給慶父來了信,只是,雪太大,信差也是走了半個月,才到了曲阜,
慶父接信后,就跟公子幺說明情況,不必想著黨之嫻了,公子欽現在已經繼位為君了,帶去的女人,就應該納為妃子了,這樣的結果,慶父也是接受的,多少對公子斑也是個巨大的打擊的,當然公子幺很失落。但也無能為力,
有了這個消息,慶父就要求公子幺再回筆架山,看一看公子斑被齊軍趕到什麼地方去了,慶父估計,公子斑的兵馬估計已經完蛋了,畢竟是剛剛組織起來的烏合之眾,能有什麼戰鬥力?肯定被齊軍吃掉了,在慶父面前,公子幺也不敢拗口,叫做什麼,就做什麼。
慶父囑咐公子幺:「如果看到公子斑,你就告訴他,黨之嫻,梁欣已經被公子欽拐到徐國去了,如果找不到公子斑就算了,什麼也不要說了,找到就這樣告訴他,估計公子斑已經完蛋了,齊國派出七萬大軍圍剿筆架山,恐怕·都能踏為平地了,」這個是慶父一廂情願的想法,
公子幺心裡清楚,公子斑是·全身而退,已經在二龍山安家落戶了,這一點出於師兄弟之情,公子幺沒有告訴慶父,不過,公子幺回到二龍山,才知道,公子斑不但沒有被剿滅,反而把進山的齊軍給剿滅了,吃驚非同小可,三日不見當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