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韋恩商務酒店酒店在市中心,而唐人街則是在哥譚的邊緣。
桃樂絲是被傑森的機車送過去的。
不得不說是,傑森騎機車的樣子,真的是帥的沒邊了。
十五六歲的少年身材正好,沒有滿身肌肉虯結,穿的又乾淨整潔,雖然不是校園小說里主流的男主角魔板,但其實也沒有差多少。
傑森長腿一跨便坐上了機車,然後對著桃樂絲伸出一隻手。
機車有些大,對於身高不是很高的桃樂絲來說,要想帥氣的直接跨上去,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就抓著傑森的手,借力登了上去。
哥譚市不算特別大,在傑森放足速度的時候,他們很快就到了唐人街。
唐人街基本都是種花人聚集的地方,在這裡的美國人其實並不多。而桃樂絲之所以會來這裡,也不外呼是因為嘴饞了。
種花有用藥材入食的習慣,特別是煮肉或者是煮高湯,當然除此之外還有著名的火鍋底料,不過這個能不能買到,真的要看運氣。
整個哥譚市傑森都特別的熟,說起來不熟也不行啊,畢竟不熟的話還扯什麼夜巡?
「藥材之類的在這邊我記得有一家店在賣,不過你別報太大希望,這裡摻水的藥材也不少。」唐人街魚龍混雜,雖然別的聚集區好一點,但其實也並沒有好太多。
除了個別的幾個地區,別的地方其實都很危險,就算那些超級反派被扔進了阿卡姆,他們的手下依舊在為哥譚的黑暗事業發光發熱。
「先去看看吧。」桃樂絲頓了頓,想到了哥譚市除了富豪布魯斯·韋恩這個花花公子之外,還有罪惡都市這個名字。「……你在這裡生活,會有感覺到心累嗎?」
會對這個處處充滿著黑暗的都市失望嗎?會想過逃離嗎?
就算是桃樂絲,哪怕這兩天在哥譚的日常還算過得去,並且因為有傑森的陪伴,並沒有遇到什麼事情。
但是這並不代表她沒有感覺到哥譚隱藏著的壓抑,哪怕桃樂絲已經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發揮著自己的能力了,但是對於這座城市來說,依舊是杯水車薪。
僅僅是一個短小的假期,桃樂絲還願意在這裡發光發熱。但是她並非是天真的人,如果要一直生活在哥譚,面對這樣一個黑暗的只能默默期待黎明的城市,她恐怕會忍不住的逃離。
不知是不是因為能力的原因,她開始厭惡爭鬥,戰爭……這些事情。哪怕這對於曾經的她來說,是日常。
「不會,這裡是我出生的地方啊。」因為多少對桃樂絲稍微有些了解了,所以傑森在聽到桃樂絲單純的帶著疑惑的問題,則是用一種很輕鬆的口氣說著。「因為這裡是我生活的地方,它包容著我的一切,所以我們也要包容他的一切。」
「如果不是知道這個他是哥譚市的話,我真的會以為你是在表白啊!」桃樂絲走在傑森的身邊,在他說完這句類似表白的話以後,帶著幾分玩笑興緻的說道。
「誰會表白哥譚啊!」聽到桃樂絲的調笑,傑森揉了揉額頭說道。
「那個蝙蝠俠呢?」桃樂絲走到傑森的前面,轉過身眼含笑意的看著他。
蝙蝠俠的傳言,從桃樂絲踏入哥譚市就一直再聽到。說實在的,她對蝙蝠俠也挺有趣的。
作為一個……應該是正義的一方吧,到底是抱著一種什麼樣的心態,一次又一次的將壞人投入監獄,卻又一次又一次的看著他逃出來為禍哥譚呢?實在是很奇怪的一個人啊。
「為什麼會突然想到他?」突然聽到蝙蝠俠的名字,傑森有點卡殼。
「因為哥譚比較有名的,蝙蝠俠算是一個吧?」桃樂絲重新走到傑森的身邊,然後繼續道「我其實來之前還是做過一些功課的!」
雖然說桃樂絲一個人的時候比較安靜,性格看起來也很沉穩,但其實只要有人,就會活躍起來,像是一種偽裝。
在李千歡面前的桃樂絲像一個能夠一肩抗起困難,成為她的依靠。
在梅的面前,她像是個小輩,撒嬌賣萌順手捏來。
而在傑森面前,大概就真的是桃樂絲的惡趣味了,只要看到傑森那個樣子,她就忍不住想要看看他有不同的表情。
當然,傑森自己湊上來,也是桃樂絲會這麼做的原因之一。她有時候會給自己找一些樂趣,撒嬌賣萌什麼都算,雖然這個找樂趣有些奇葩。
「……」傑森看著身邊的桃樂絲,已經完全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蝙蝠俠是哥譚市標誌這件事根本就不用打聽好嗎?只要來到哥譚,不知道也會知道好嗎?
「總覺得,傑森你話不應該這麼少,和你外表一點都不一樣。」桃樂絲收斂了笑容,眼神溫潤的看著傑森。
傑森·托德曾經是個街頭少年,就算被布魯斯·韋恩收養,改變了許多生活習慣,面上看起來有些凶的樣子,也並沒有改變多少。
其實說傑森話少,也僅僅是在桃樂絲的面前。
「都說了讓你別那麼相信人。」傑森一隻手捂住眼睛,已經分不清到底是因為桃樂絲對他的評價,還是傑森自己的不好意思。
「我沒有啊。」桃樂絲依舊笑著,笑意深達眼底。她的笑容總是這樣,帶著滿滿的真誠,讓人生不出一點別的想法。
看著桃樂絲的笑容,傑森嘆了一口氣,「你是真不知道,你這樣在哥譚市有多危險,哥譚的變態可從來都不少。」
「我知道啊,但是不是有傑森你嗎?」刨去第一次見面,就算沒有世界意識的提醒,桃樂絲也知道傑森並不簡單。
但是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並沒有摻雜更多的,別的東西,不是嗎?
「你這麼說話,我會誤會的。」桃樂絲的樣子性格確實都有點戳中傑森的理想型,不然他也不會自己撞上來。
「嗯……誤會就不好了。」桃樂絲沉吟一下,然後笑吟吟的看著傑森。「小哥哥,要戀愛嗎?」
雖然桃樂絲不知道談戀愛是什麼一種感覺,但是至少現在,他們兩個的樣子,應該像是談戀愛吧?
傑森再次嘆了一口氣,「這句話應該是我來說才對。」
他牽住桃樂絲的手,眼中帶著無奈。
並不是沒有談過戀愛,然而傑森·托德似乎從來沒有一次真正意義上的主動過。
雖然這只是和桃樂絲認識的第三天,說是談戀愛,在桃樂絲說出來以後,更像是一個玩笑。不過傑森確實是有心動,他對面前這個姑娘,也有超乎尋常的耐心。
「桃樂絲,我喜歡你。」
少年的心情,總是純潔的不得了。喜歡這兩個字,都帶著一種鄭重其事的感覺。
「傑森,我有沒有說過?」桃樂絲睜大了眼睛,微微抬頭,眼睛亮閃閃的看著他。
「什麼?」傑森有些不解。
「你認真的樣子真的真的,超級超級帥的,傑森小哥哥!」傑森說過讓桃樂絲別讓她叫他小哥哥,桃樂絲一直都記者,然而有時候她也會喜歡拿出來調侃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