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兩天之內見了三面,排除掉故意而為,傑森覺得自己和桃樂絲是真的很有緣分了。


  是的,傑森·托德和桃樂絲在第二天又相遇了。


  唐人街的一個小巷子里,傑森·托德英雄救美了。不過他看著桃樂絲手裡拿著的鋼管,兇狠的眼神……這姑娘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要凶一點?

  突然被人逼到了巷子里,桃樂絲不僅沒有絲毫害怕,反而有點躍躍欲試。她沒有動用自己的能力,從小巷的垃圾堆中抽出一根鋼管就想要掄上去。


  然而還沒有等她出手,突然冒出來一個人,三下兩除二,就把幾個小混混給揍爬了。


  桃樂絲當機立斷的扔了手中的鋼管,隱去眼中的「兇狠」,笑眯眯的看著傑森·托德。


  「小哥哥,要一起去吃冰淇淋嗎?我請客哦!」桃樂絲一臉無辜,臉上沒有一次被嚇到的樣子。


  鋼管落在地上的聲音還有迴響,桃樂絲臉上的笑容依然是那麼有感染力。看著她,就彷彿看到了清晨的陽光灑在身上,微暖,卻不會刺痛人的眼睛。


  傑森·托德越來越覺得桃樂絲奇怪了,本來要走的腿,愣生生的停了下來。


  「老斯坦告訴過你,在哥譚最好不要一個人。」傑森和桃樂絲走在一起,將近20公分的身高差距,遠遠看去竟然意外的合拍。


  「……我其實還挺厲害的。」桃樂絲抬頭看了看傑森·托德,其實不用看她都清楚,十個人裡面,十個人都不會相信這句話。


  「真的,如果以後還有機會的話,你會看到的。」桃樂絲不會選擇告訴一個剛認識的人,自己是變種人,這種小混混她根本不放在眼裡。


  縱使心裡隱隱有些想法,但是至少現在看著桃樂絲,傑森·托德還是不相信的。


  「也許會有機會。」如果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桃樂絲,又或者說,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個男性,傑森都會毫不猶豫的嘲諷上去。但是很可惜,現在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個姑娘,還是一個看起來很甜的姑娘。所以即便是不相信,他還是依然沒有說什麼可能會傷害小姑娘心靈的話。


  「不過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傑森·托德是真的很少跟桃樂絲這種從頭到腳都寫著我很軟的姑娘說話的,或者說,他的生活圈裡,幾乎沒有這種姑娘。


  然而他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桃樂絲給打斷了。「我看到賣冰激凌的啦!小哥哥你吃什麼?三色冰激凌吧?我覺得那個應該很好吃!」


  桃樂絲完全不給傑森·托德說話的機會,說完就直接去買冰激凌了。


  傑森·托德看著桃樂絲的背影,無奈的用手揉了揉太陽穴。他不是拒絕了嗎?為什麼不聽他把話講完?


  桃樂絲的笑容太燦爛,當然離不了能力的加持,這導致哥譚的普通人,對她的好感度都很高。


  具體表現在,她手中的兩個三色冰激凌,比傑森自己去買的時候,要大的多。


  「諾,給你!」桃樂絲笑眯眯的將大到快要掉的圓筒遞給傑森。


  「謝謝。」傑森不知道自己是抱著怎麼樣的心態接過了那個圓筒,他只是覺得,這種感覺似乎有些奇怪,卻並不討厭。


  想要送桃樂絲回酒店的話,再也沒有說出口,傑森和桃樂絲就並肩拿著甜筒走著。


  傑森一米八加的個子,和甜筒搭配起來,居然沒有任何違和感,桃樂絲就更不用說了。


  天氣雖然不是太熱,但是對於桃樂絲來說,雖然沒有運動的了,但是事後來個冰激凌,也是很美的。特別是,現在還有一個人陪著她。


  是的,桃樂絲根本不是因為什麼傑森救了她,才請他吃冰激凌的。之前就說了,她突然想要有個人陪她逛街,然而就是沒有人——世界意識不算。


  對於她來說,傑森這個小哥哥,大概就是撞上門來,陪她逛街的。


  「小哥哥,我叫桃樂絲,來哥譚旅遊的。你叫什麼?」草莓味的酸甜加上冰涼在口腔里炸開,讓桃樂絲忍不住一個哆嗦,然後又吃了一大口。


  「我叫傑森·托德,哥譚人。」誤打誤撞,傑森·托德本身就很喜歡吃三色冰激凌,就算剛剛有些小尷尬,現在也放下了之前的想法,乖乖的吃著。甚至,他還想著,看在冰激凌的份上,他一會還可以配桃樂絲逛一逛。


  「小哥哥是哥譚人啊!」桃樂絲不知道在感嘆什麼,她這次一口咬掉一半的冰激凌,腮幫子都鼓了起來,冰的牙都有些疼。


  「你牙不疼嗎?」低頭正好看見桃樂絲被冰的五官都皺在一起的樣子,傑森覺得一點都不明白桃樂絲在做什麼。


  「嗚牙疼!」桃樂絲口齒模糊不清的說著,「但是這樣,感覺很棒!」


  感覺腦子一下就被刺激清醒了一樣。桃樂絲影響著別人,哥譚的黑暗氣氛也影響著她。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可是從來不會以身試險的,很不用提不能能力,和小混混干架了。然而現在的事實是,這些事情,都被她干出來了。


  頭疼。她之前真的以為自己是過來哥譚度假來著,再這麼下去,恐怕就不是她感化哥譚,而是哥譚拉她一起變黑了。


  「你這樣會吃壞肚子的。」傑森皺了皺眉,然而雖然內心是擔心桃樂絲的身體,面上卻是有些兇狠的。


  「……那好吧,我以後不這樣了。」桃樂絲戀戀不捨的看了一眼手裡還剩小半的甜筒,略帶可惜的說道。


  雖然一開始是因為想要冷冷腦子,但是不得不說那種刺激的讓桃樂絲渾身一顫的感覺,讓她覺得還真的挺有趣的。


  「別叫我小哥哥了,托德或者傑森都行。」其實傑森一直都想說這句話。小哥哥什麼的,會讓他覺得,眼前的小姑娘在叫迪基鳥。


  是的,傑森一直認為自己和小哥哥這種稱呼挨不上什麼關係。


  「好的,傑森。所以作為交換,你有空陪我逛逛嗎?」桃樂絲為了能有個人陪著自己,也真的是拼了。


  「你說過的,哥譚不是很安全。」


  傑森低頭看著桃樂絲的樣子,過了好一會才回答道。「你為什麼這麼執著在哥譚旅遊?」


  不是傑森說哥譚什麼不好,而是事實上,哥譚真的沒有什麼景點。


  外界甚至還戲稱哥譚市,民風淳樸哥譚市,人才輩出阿卡姆。雖然傑森都覺得太過諷刺,但是不得不承認,還是有那麼一兩分道理的。之前也不是沒有腦子進水的,真的來了哥譚要去參觀人才輩出的阿卡姆。


  對於這些腦子進水的,傑森一向不假辭色。然而當這個人換成桃樂絲的時候,他真的搞不明白,她到底想要參觀什麼?

  「其實我也沒有太執著……」桃樂絲表示自己真的很無辜。「酒店是七天的,我總不能七天都待在那裡吧?就算我很宅,光待在酒店裡也很悶。在家裡還可以學著坐坐點心手工什麼的,在這裡除了出來轉轉,我真的想不出什麼能打發時間的了。」


  桃樂絲真的是不知道這次世界意識想要幹什麼,七天真的就是給她放假?但是為什麼又是哥譚這個著名的犯罪城市?


  思來想去,桃樂絲也就覺得,大概世界意識也嫌棄哥譚犯罪率太高了,所以讓她來感化感化。


  「所以說,你到底為什麼一定要訂七天的酒店?」傑森覺得,他大概永遠都理解不了女孩子的心思了。


  「因為是中獎中的啊!不來的話,不就虧了嗎?」桃樂絲說的理直氣壯,絲毫不像是說謊。


  「正常人寧願吃虧都不願意過來行不行!」傑森抽了抽嘴角,真不知道桃樂絲這是哪裡來的理論。


  「所以我不是正常人啊!」桃樂絲快步走向前,然後又轉向傑森,笑著看著他說道。


  桃樂絲是真的感覺這個名叫傑森·托德的小哥哥很有趣。他大概是個脾氣暴躁的小哥哥,但是和她在一起的這一會,一直在壓抑著自己的脾氣。……可能還有點吐槽役?唔……反正是個很可愛的小哥哥就是了!

  「傑森,要一起去溜溜哥譚市嗎?」桃樂絲笑的燦爛的對他伸出手。


  傑森有些恍惚的看著似乎在發光的桃樂絲,他覺得自己可能是晚上被撞著腦袋了,所以才會覺得眼前的桃樂絲像是童話里有些調皮不聽話的小精靈。


  最終,他迷迷糊糊的就伸出了手,「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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