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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買比例不足, 此章72hr后可閱讀  而眼前這個, 青茬鬍梢, 微岣著背, 毫無半點生氣。


  他定是吃過很多苦, 才會被磨得連眼神都潰散無力。


  歲歲站在那,目光直勾勾地盯在宋明頌身上。他鄉遇故人, 哪能冷靜自持, 一無所動, 即使這個故人曾令她氣到跳腳。


  她發過誓,再也不會同宋明頌說半句話。可如今他出現在她面前,過去的往事瞬間拋之腦後, 她恨不得立刻將滿肚子的心酸都同他訴說。


  她甚至不計較他說她是個三流歌星。


  死亡讓人低三下四。歲歲紅著眼,有生以來第一次主動喊他:「宋明頌。」


  易麗嚇一跳,氣氛太過詭異,只好笑著打圓場:「歲歲,你瞧,宋醫生是個幽默的人。」


  哪是幽默, 分明是刻薄。


  歲歲一動不動,視線凝結, 眼睛發紅,鼻子發紅。


  一雙眼盯出了淚,宋明頌也沒能認出她。


  他挑釁的目光將她從頭到腳匆匆打量, 而後得出評價:「小姑娘矜持點, 別老盯著男人看。」


  歲歲揉了揉眼。


  易麗賠笑, 走過去討論之後的事。從今日起,宋明頌就是朝月的主治醫師,怎麼治,用什麼葯,全由他說了算。


  一條人命握在他手裡,任他態度再惡劣,也只能受著。


  歲歲在病房裡站了一會,而後走到醫院長廊的椅子坐下。


  病房裡並沒有她現在的母親朝月,昨天一輪手術,仍在重症區看護。


  護士來喊她,說是她母親蘇醒了,想見她。


  歲歲深呼吸一口氣,將眼淚擦乾,跟著護士去見母親。


  她腦海中有關於母親的記憶,是這具身體的記憶,因為她這個外來者的造訪,略微有些模糊。想不起具體模樣,只是隱約覺得親切。


  她現在就好比小孩描畫,得真真切切貼著模子畫,才能畫出一樣的。


  「歲歲。」


  母親的聲音虛弱,語氣溫暖,召喚離巢的幼鳥。


  歲歲就是那隻幼鳥。


  她走到跟前,看了許久,一遍又一遍,比剛才看宋明頌還要仔細。


  她認得她。


  這是她七歲時曾照顧過她的保姆阿姨。她仍是隋穗時,最喜歡的保姆阿姨。


  她忘記了她的名字,可是仍然記得她的樣子。


  朝月招手,看著自己可愛的女兒,微笑道:「歲歲,媽媽沒事,你不用擔心。」


  歲歲略微有些顫抖。


  是內疚。


  她怎麼好意思告訴她最喜歡的保姆阿姨,她不是歲歲,她是她曾悉心照顧過的隋穗?


  許久。


  她低下腦袋,聲音細細小小,自言自語:「我一定會照顧好你。」她不習慣喚母親,因為她從小就沒有母親,猶豫半天后才擠出一個稱呼:「媽媽。」


  朝月伸手握住她:「歲歲,傻孩子,你已經將媽媽照顧得很好。」她眼神獃滯,想到什麼,苦笑:「我真希望昨天的手術失敗,你不該被我拖累,你該有自由身。」


  歲歲更加愧疚。


  當年保姆阿姨不告而別,她是個小孩,沒有能力尋人,後來長大了,拜託連夏生去尋,為當年的一點子溫暖,想要給予保姆阿姨經濟上的幫助,尋了幾次沒有尋到,也就漸漸忘了。


  不曾想,兜兜轉轉,她竟變成了保姆阿姨的女兒。


  原來的歲歲哪去了,她不知道,她只知道,現在她就是歲歲。厚顏無恥也好,貪心膽小也罷,總之在情況未曾明朗之前,她絕不會告訴任何人,她是隋穗,被稱為南城之寶的隋穗。


  「媽媽,別說傻話,治好了你,我才有自由。」


  歲歲是張白紙,什麼都沒有的白紙,一如她現在。她自信得很,很快便以歲歲式的口吻哄好朝月,她伏在朝月病床邊,毫無偽裝,只有真情。


  作為隋穗時,她對於母親的概念,便是她的保姆阿姨。


  她十分樂意做她真正的女兒。這也算是歷經劫難后的一件好事。


  母女交談的時間愉快而短暫,雖有無助,但總歸存了希望,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


  離開前,她將請了醫生的事告訴朝月,朝月很是驚訝,歲歲自知不能邀功,將功勞推到易麗身上:「是易姨請出來的。」


  朝月:「欠你易姨的,我八輩子都還不清。」


  歲歲眨眨眼:「我和媽媽對半分,一人還她四輩子。」


  朝月笑了笑。


  護士開始扎針,歲歲合上門。


  從病房長廊走出去,太陽明晃晃,白得刺眼。


  日光之下無新事。


  她身上儘是新事。


  有誰能夠回到十八歲,雖然是別人的十八歲。往樂觀的方向想,人人都渴望返老還童,她有著十八歲的身子,二十六歲的閱歷,多好。就一點,心性方面,她沒什麼底氣。


  曾經她要什麼有什麼,任性妄為,熟人笑她是三歲小孩。


  現在,形勢擺在眼前,她不能再做三歲小孩。


  問題再難,也得從頭理清。當務之急第一件事,便是生存。


  托易麗的福,朝月的醫療費用無需她操心,但人情債不能欠一輩子,她有手有腳,日後總得想個法子還債。


  現在這個社會,文憑不抵用,但沒有文憑,卻是寸步難行。歲歲將自己的記憶整理一遍,易麗送她上的大學,剛開學一個月,是北城的電影學院,漂亮女孩的最佳去處。


  她也曾上過電影學院,南城的電影學院,赫赫有名,與北城的這個並稱南北雙劍,開學半年,便退了學,改學了藝術欣賞。念了兩年書,忽地想學被人當明星,資源送到她面前,她通通推掉,跑去唱歌。


  她有副好嗓子,老天爺賞飯吃,一夜爆紅,粉絲無數。


  有時候她自己都納悶,哪裡就能那麼瘋狂地追捧一個人?不管她做什麼說什麼,皆能捏出一萬種理由誇。


  她生性懶惰,唱了幾年,懶得再唱,世界各地到處旅遊購物看秀,紐約住一星期,倫敦住一星期,有時候躲到豪華游輪,聽九十歲的老太太聊男人,揚帆起航,誰也找不到她。


  歲歲嘆口氣。


  想那些做什麼,想也沒有用。


  她走到太陽底下,溫暖的光觸上肌膚,歲歲悶了半秒,而後又退到陰影底下。


  有些習慣改不了,比如說不塗防晒不打傘就絕不曬太陽。美麗需要精心保養,她可不能糟蹋十八歲的年輕基因。


  歲歲坐在大樹底下的長凳,快要入秋,天氣還是熱得慌。


  她發了會呆,想了許久,最終小心翼翼地從包里拿出手機。


  從昨晚到現在,她的大腦已經充分做好準備,允許她搜索自己的死訊。


  頁面剛點開,根本不用查,首頁彈出對巨星隋穗的悼念。


  都說明星死後,才有可能成為傳奇,她生前就已是傳奇,還能怎麼傳奇。歲歲瞄一眼,看到死因那裡,標著「自殺身亡」。


  四個字,無情之至。


  除了連夏生,誰還能有這種手段。沒有人討得了這個公道。


  歲歲心裡說不出來的苦悶,像是胸膛里的空氣都被抽干,喉頭堵了棉花,連哭泣都無力無聲。


  她為自己的死掉淚,越想越傷心,指縫間全是淚。


  有人走近,喊她:「你哭什麼,你媽又沒死。」


  歲歲抬頭,是宋明頌。


  他手裡拿著個蛋筒冰淇淋,沒有吃,融了一手。他將融了一半的冰淇淋遞給她。


  宋明頌幼稚又可笑,但偏偏他聰明,做什麼都能成,她唯一能嘲笑他的點,便是他那麼大的人了,卻和小孩子搶冰淇淋吃。


  宋明頌是真的愛吃冰淇淋,每天一個明秀牌巧克力蛋筒,風雨無阻。


  他在她旁邊坐下,朝她的手機屏幕睨了眼,聲音磨砂似的,沙沙啞啞:「原來不是在為你媽哭,你是在為她哭。」


  歲歲這時才看清,宋明頌的眼睛紅了。


  他說:「做這種女人的粉絲,你該羞愧。」


  歲歲委屈至極。


  她都死了,活成另一人,兩世為人,仍然逃不過宋明頌的尖酸刻薄。


  要不是他能救保姆阿姨,她當即就能掐死他。歲歲強忍著,咬了咬嘴角,轉過頭去。


  身邊許久沒有動靜。


  歲歲悄悄去看,餘光瞥見宋明頌的眼睛越來越紅。


  她對上他的視線。


  他彷彿是受了什麼刺激,剛才在病房時初見,除了震驚,更多的是不解。


  更何況,一慣驕傲自大的宋明頌,怎會在外人面前露出頹廢無神的一面。這可是宋明頌,恨不得整個世界都成為他閃閃發光背景板的宋明頌。


  歲歲抿抿嘴,想了想,將已經快要融完的冰淇淋遞過去,小聲問:「你還吃嗎?」


  他沒有理她。嘴裡振振有詞,輕得很,神神叨叨。


  她小心翼翼湊過去一聽,風裡帶了哭腔,自言自語,傷心沮喪,是宋明頌的聲音——


  他說:「她怎麼就死了呢?」


  展廳禁止隨意跑動。


  她的步子不敢邁大,笨拙慌張,苗條嬌小的身影一點點往外挪動。


  校長察覺到身邊人的異常,以為是哪裡說錯話,惹得資臨不高興,小心翼翼捧笑臉:「資先生?」


  資臨沒有回應。


  他凝視前方白瘦的少女,嘴角微勾,食指搭上大拇指,緩緩摩挲,一如那日隔著旗袍的觸碰。


  她又軟又嫩,嬌氣得很,稍稍一捏便喊疼。


  校長暗悄悄窺視,略微驚訝,為自己先前的判斷感到羞愧:資先生並非不悅,恰恰相反,他似乎興緻盎然,好像……在數數?


  少女即將抬腿跨出大門紅線的一瞬間,資臨收住視線,嗓音冷冰冰,聲調不輕不重,剛好足夠傳到少女的耳中:「站住。」


  歲歲身形獃滯。


  只差一步,就能離開。


  不用看也知道,身後人的目光有多冷淡。


  如芒在背,她應該一鼓作氣直接衝出去,頭也不回,當做什麼都沒聽到。


  資臨姿態優雅地站在油畫前。同樣的話,他不會與人說第二遍。校長接住資臨的眼神,當即明白過來,小跑著往前去請歲歲:「同學,麻煩你過來一下。」


  陸續有人走進展廳。


  lalique古董水晶正前方,D大的校長微笑著同一個男人說話。男人穿淺色西裝,高大英俊,氣質雍容,像是男明星,卻又比男明星更吸睛。


  權貴之家出身的人,即使低調行事,也擋不住身上那股子從容不迫。像資臨這種慣於發號施令的男人,隨意往那一站,無視時間和金錢的平和淡然滿溢而出。


  有閱歷的人瞧一眼,便能知曉,這是個連厄運都不敢近身的男人。比命好更好的,是將他人命運握在手上。


  在北城,資臨這兩個字,象徵著富貴與權勢。校長懂這個道理,但是歲歲不懂。


  她多多少少察覺到他的與眾不同,但並沒有想太多。歲歲不是沒見過男人的小女孩,當年南城追她的富家子弟數不勝數,能到她跟前搭上話的,每一個都出身不凡,或祖上立過功,或世代書香,錢拿出來俗氣,講究的全是特權場面。


  牢里撈個人算什麼。她雖要感謝他,但並非要捧著他。因著那一夜的經歷,歲歲打心底瞧不上資臨。


  誰能喜歡一條愛咬人的狼狗。


  更何況,他還愛揉捏她,手一搭她身上,像是要將她捏成麵糰子。歲歲光是想一想,都覺得身上瘮得慌。如今到了資臨跟前,她更是不敢看他。


  資臨隨意一瞥。少女眼眸低低,長睫忽閃,兩隻手扣在一起,焦慮不安,似乎是在害怕。


  有什麼好怕的。


  怕他吃了她?

  再說,他又不是沒吃過。只是——吃得不夠徹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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