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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證據

  林新一這麼一說,大家果然不信。


  他伸手撕下一小塊引擎蓋,大家很快就又信了。


  然後林新一就從引擎蓋開始,一點一點地將車頭解體分拆,最終整個卸了下來。


  荒卷義市.zip,總算無損解壓成功。


  林新一也顧不得臟,穿上勘察箱里攜帶的一次性手術衣,戴上頭套、手套,在地上鋪好防水塑料布,便小心翼翼地將這屍體平放著挪到了旁邊的空地上。


  「開始驗屍吧。」


  「來個人幫我拍照固定證據,填屍表檢查記錄。」


  林新一下意識地準備上手展開驗屍。


  可橫溝參悟卻在這時微微一愣,驀地從先前的震撼中反應過來:


  「等等,林先生!」


  「怎麼了?」林新一不解地停下動作。


  只見這位憨厚執拗的警官,一臉嚴肅地看了過來:


  「說好了你不能親自上手的。」


  「林先生,你現在可還是嫌疑人呢!」


  「這.……」林新一表情很是無奈:「橫溝警官,你還覺得我有嫌疑么?」


  「當然。」


  橫溝警官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


  「林先生你力氣這麼大。」


  「很符合兇手的特徵呢。」


  林新一:「.……」


  的確,有解壓的本事,就有打包壓縮的本事。


  世上像他這樣能靠蠻力將一個壯漢壓縮、解壓的人,的確非常少見。


  這麼一搞,他倒真的更像是兇手了?

  「可我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吧……」


  「如果我是嫌疑人,我會什麼要在把受害者藏進前備箱之後,還特意給他放血,吸引別人注意呢?」


  「而且殺完人還不趕快開車離開、處理屍體,還若無其事地回去陪一個小學女生?」


  道理是這個道理。


  但橫溝警官卻一臉認真地分析道:

  「或許.……這是一種變態嗜好?」


  「有的兇手就喜歡刺激。」


  「.……」林新一聽得嘴角抽搐:


  他倒很喜歡這位橫溝警官的較真勁。


  工作態度是極好的,責任心是極強的。


  可是這推理能力吧……

  不說能和目暮警部旗鼓相當,也至少能與毛利大叔平分秋色了。


  「也罷.……」林新一輕輕一嘆:

  他想了一想,覺得雖然對方性子比較執拗,但提出的要求其實也一點沒錯。


  自己的確是領導當久了,做事太我行我素了些。


  作為一個嫌疑人,無論嫌疑有多小,該避嫌還是得避嫌的。


  於是林新一很配合地站到一旁,讓當地警員負責驗屍操作,自己則負責觀察指導。


  而驗屍剛開始,他便開門見山地說道:

  「其實我是心裡已經有了把握,可以用屍體上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不是兇手,剛剛才會下意識親自動手驗屍的。」


  「哦?」橫溝警官訝異地看了過來:「已經找到證據了?」


  「可林先生,你不是都還沒開始驗屍么?」


  「不用驗。」


  「這證據用眼睛看就能看出來。」


  林新一笑了一笑,淡然問道:


  「橫溝警官,你知道兇手是用什麼把死者塞進前備箱里的么?」


  「徒手塞進去的。」


  「這很明顯吧?」


  橫溝參悟不由望了一眼屍體:

  屍體體表有多處大片的淺色瘀斑。


  顏色淺不代表傷害輕,而是因為這些瘀斑形成的時候,死者已經處於生命反應極度微弱的瀕死狀態,所以瘀傷處充血不足。


  沒錯,這些瘀斑就是兇手在大力將死者塞進前備箱時,在他身上留下的手印。


  其中有一兩個瘀斑,甚至還清晰地保留著手掌的形狀。


  所以旁人才一看就能猜到,死者是被兇手憑著一股蠻力,徒手塞進那小小空間里的。


  「這是兇手的手印。」


  「而我呢.……」


  林新一伸出手,慢慢湊近過去,在屍體上的手形瘀痕上隔空比了一比。


  這一比橫溝警官就看出來了:


  「林先生的手……比兇手的手印要小一圈啊!」


  「沒錯。」林新一笑了一笑:「兇手和我的體型差太多了。」


  「這傢伙想借著這屍體往我身上潑髒水,卻連自己的手有多大都忘了。」


  他讓那負責驗屍操作的警員,拿皮尺小心量了一量那手印的整體長度、手掌長度、手指長度。


  「按身高等於手印全長×9.75,手掌印長×17.8,食指印長×24.2,中指印長×21.1的比例關係公式,綜合起來計算……」


  不考慮兇手是劉備那種雙手過膝的奇男子。


  「只要他身材比例正常,那他的身高應該至少在1.9米以上。」


  「這是個身材極其魁梧高大的男人。」


  手掌這麼寬大有力,如果還能是女的,那……那她未來老公,想必也是位英雄好漢。


  林新一暫時排除了這種小概率事件,將兇手的形象刻畫為一個牛高馬大的壯碩男子。


  這顯然和他這位東京吳彥祖的身材嚴重不符。


  他的嫌疑一下子被洗得乾乾淨淨。


  「可這.……」橫溝參悟眼中閃過一絲睿智:「這也不能排除,林先生你有同夥的可能吧?」


  林新一:「.……」


  「我的律師是妃英理。」


  「再這樣的話,我就讓她來替我說話了。」


  「.……」橫溝參悟有些臉紅地閉上了嘴巴。


  是的,林新一其實根本沒有自證清白的必要。


  從一開始就沒有。


  死者跟他有仇,屍體在他車上,難道就能說明他殺人么?

  有妃英理這種層次的律師為他辯護,這種連證據都不齊全的犯罪指控,在法庭上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


  「抱、抱歉.……」橫溝警官很是不好意思:「我想得太多了。」


  「沒事,在案件真相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警察本就應該始終存著一顆懷疑一切的心。」


  「只不過……懷疑也得懷疑得靠譜一點。」


  林新一隨口囑咐了橫溝參悟兩句。


  橫溝參悟也終於不再大開腦洞,干擾林新一的驗屍工作了。


  很快……

  在林新一的指導下,屍表檢查已然有了結果。


  而他也發現了一些很重要的線索。


  「從死者的肛溫,還有死者屍僵、屍斑、角膜渾濁程度等多種屍體徵象來看。」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1~2小時之前。」


  林新一轉頭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橫溝警官,請儘快派人去調查過去1~2小時之間,進入酒店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


  因為這地下停車場是對外開放的收費停車場,而且酒店本身檔次較高,管理做得比較嚴格。


  所以儘管這裡還是沒裝攝像頭,但至少.……

  出入停車場的車輛,都是需要做登記的。


  所以只要去查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就很有可能查到兇手開的那輛車的車牌號。


  「我明白了。」


  橫溝警官聽懂林新一的意思之後,便馬上分出人手去找停車場工作人員調查情況。


  但他剛「明白」完,很快就又開始迷惑了:


  「等等,林先生.……」


  「你怎麼知道,兇手就是開車過來的呢?」


  「萬一……」


  「沒有萬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態度十分堅定。


  因為他早就從諾亞方舟那裡了解到,在他開車回酒店之後沒多久,荒卷義市的手機號就已經緊緊跟著進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開車回來之前,還剛跟荒卷義市在海邊見過。


  兩人幾乎同時出發,又幾乎同時到達。


  那荒卷義市從海邊趕到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只能跟他一樣,是開車過來的了。


  荒卷義市閑著沒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過來跟蹤林新一。


  他應該是在海邊就撞見了兇手,又被兇手不聲不響劫持過來的。


  而林新一有諾亞方舟的通訊監控技術幫助,他甚至知道荒卷義市的手機,是具體幾分幾秒進入酒店範圍之內的。


  只要拿這跟酒店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稍作對比,應該就能很快確定,兇手和荒卷義市當時乘坐的車輛。


  「只要能確定兇手的車牌號,就有希望找到兇手的車輛。」


  「如果能找到兇手的車輛,那我們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連他綁架殺人的證據都能一併找到。」


  「哦?」橫溝警官聽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沒見到兇手的車,怎麼就猜到車輛可能有證據呢?」


  「什麼證據.……兇器,血衣,手套?」


  「兇手只要不蠢的話,這些應該都會被他及時處理掉吧?」


  從荒卷義市的推測死亡時間來看,兇手至少是在1小時前就已經將他殺了。


  這意味著從結束作案到現在,那個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兇手,至少有1個小時時間用來逃離現場、處理證據。


  就算真有證據,等警方找到兇手的時候,應該也早就被這傢伙給銷毀乾淨了。


  可林新一此時看起來卻信心滿滿。


  彷彿他已經確定,兇手車上一定會有沒處理掉的證據一樣。


  「這個么……」


  「談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兇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兇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兇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兇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麼?」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麼?」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乾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里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並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只有這麼寥寥一滴血了。」


  「那麼,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閑著沒事,再把血給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隻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讚賞的目光。


  然後又問道:「還有呢?你還想到什麼了?」


  「這.……」橫溝參悟一陣糾結:

  以他與毛利大叔五五開的推理能力,看到這第二層已經夠吃力的了。


  實在是看不出更多東西了。


  「其實你已經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緊不慢地揭曉謎底:

  「這蚊子就是證據。」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時被荒卷義市打死了,那荒卷義市手腕上沾著的這滴血里,便同樣會有蚊子自身的體液。」


  「只要我們能在兇手的車裡找到這隻蚊子的屍體,就能用車內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對比,以此證明死者上過兇手的車!」


  他給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橫溝參悟順著林新一的思路認真思考片刻,最終卻只是皺著眉頭問道:


  「不對啊,林先生。」


  「我們現在只知道,荒卷義市生前打死過一隻蚊子。」


  「誰知道他是在車上被蚊子咬到的,還是在上車之前、或者下車之後,在海水浴場、或者酒店停車場里,被蚊子咬到的?」


  橫溝參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麼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兇手的車上遭遇這隻蚊子的。


  「我當然不『肯定』。」


  「這只是猜想,一種大膽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嚴謹地糾正用詞,然後才解釋道:


  「人體對蚊蟲叮咬的反應程度,其實取決於免疫系統對蚊蟲毒素的適應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類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統還不認識毒素,就完全不會作出反應。」


  「而被同一類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統默認這種毒素傷害不到人體,就只會稍作反應,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現一些不起眼的小紅點。」


  「而像死者這種,手腕腫起一個大紅疙瘩的反應表現……」


  「正是處於免疫系統對此類毒素的初步適應階段。」


  「這時免疫系統已然接觸過此類蚊蟲毒素,能對其進行識別,並做出激烈反應。」


  「於是在被蚊蟲叮咬之後,人體會即時出現腫脹,並伴有周圍的紅腫,且在20分鐘之內達到頂峰。」


  「在20分鐘之後,腫包會變癢、變硬、變小,然後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來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這些知識的真正用處便是:

  他可以通過觀察死者的腫包形態,模糊推斷出死者被蚊蟲叮咬到的時間。


  就像現在的荒卷義市.……

  他手腕上的包腫得很厲害,周圍還有大片紅腫。


  這一看就知道,荒卷義市是在死前20分鐘之內,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從海水浴場開車過來,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鐘。


  所以荒卷義市肯定不會是在上車之前,在海水浴場那邊被蚊子咬到的。


  那麼……會是下車之後,在停車場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時候荒卷義市已經被劫持到了停車場。」


  「兇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義市幹掉,再塞進我的車裡。」


  「你覺得兇手會讓他自己下車活動.……不.……應該說,會讓他活著下車么?」


  這停車場雖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眾場合。


  而且到處都是汽車、柱子,這些可以當藏身處和掩體的東西。


  林新一將自己代入兇手的角色。


  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在車裡就秘密地把荒卷義市幹掉,免得對方下車后冒險逃跑。


  「還有,橫溝,你注意到了么——」


  「這個腫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橫溝參悟仔細打量著屍體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體一點。」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釋道:

  「我們是在驗屍的時候,將死者的袖口翻開之後,才看到這個腫包的。」


  「也就是說,這個蚊蟲叮咬形成腫包的位置,是在荒卷義市袖口的遮蓋範圍之內。」


  「什麼意思?」橫溝參悟還是沒聽明白。


  「蚊子可沒有扒人衣服的本領。」


  「它們一般只會叮咬人類沒有衣物遮蓋、裸露在外的肌膚。」


  說著,林新一再度將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體:

  荒卷義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長袖T恤。


  因為他身材過於魁梧,所以即使是這件大號的長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緊身衣一樣緊緻。


  那袖口始終緊緊地貼在他手腕上。


  單憑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鑽不進去的。


  可屍體手腕上,那顆蚊蟲叮咬形成的腫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蓋部位之內。


  「這說明什麼?」


  橫溝參悟訥訥地問道:

  「死者曾經自己把袖口捲起來過?」


  「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還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頓,又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你試著把死者的手臂,抬起來看看?」


  「好……」橫溝參悟不明所以地試了一試:

  只見隨著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緊緊遮住整個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後拉扯、滑落,使得小半個手腕都露了出來。


  「隨著體位的變化,衣物和身體的相對位置,也會很自然地發生變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會向後拉扯,使得原本能夠被衣袖遮蓋住的手腕暴露出來。」


  「這.……」橫溝參悟仍是不解:「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尋機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有誰會把手臂抬高了,讓手腕從袖口露出來,又保持這麼久不動呢?」


  「當然有人會。」


  林新一微笑著答道:

  「你開車的時候,手難道不會放在方向盤上么?」


  橫溝參悟一陣遲疑,又驟然反應過來:

  「原來如此!」


  「人在開車的時候,手放在方向盤上,袖口也會自然地向後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測.……」


  「我猜兇手在海邊劫持了荒卷義市之後,為了方便看住這個獵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後排持械威脅,讓荒卷義市負責開車。」


  「而他就是在這個時候,讓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後被車上的蚊子給咬到的。」


  「如果情況真是這樣……」


  林新一聲音里也悄然多了幾分期待:


  「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兇手的車上,找到那隻被荒卷義市打死的蚊子!」


  到時候無論是比對蚊子的DNA,還是比對蚊子體內人血的DNA,都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曾經上過那輛車。


  而且還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是在腫包剛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鐘之內,在那輛車上面。


  這就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厲害了!」


  橫溝參悟還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觸這樣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緒不禁有些激動。


  「不過.……」


  他激動之餘,才突然想起來:


  「蚊子的DNA也能用來比對嗎?」


  「還有從蚊子體內提取人血加以鑒定……這也可以?」


  「當然可以。」


  林新一無視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臉上掛滿了學術大師的自信笑容:

  「也就兩篇論文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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