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不起眼的兇器
「你要利用這些線索,找出兇手?」
降谷零眉頭微蹙,很快意識到了什麼:
林新一說話向來謹慎,不會無的放矢。
他既然口氣這麼自信,那就是說.……
「林先生,你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嗯,在那天住在酒店的客人里,有一個人嫌疑最大。」
林新一用詞始終謹慎。
但他說出那兇手名字時的語氣,仍舊充滿自信:
「那個殺害大木議員的頭號嫌疑人,就是那位年邁的古畫畫家,如月峰水。」
「哦?」降谷警官有些好奇:
只憑先前那些線索,林新一是怎麼鎖定嫌疑人的?
「很簡單。」
林新一揭曉了謎底:
「大木議員在那一刀偷襲之下身受重傷,卻還能與兇手糾纏搏鬥好幾分鐘。」
「這說明什麼?」
「說明大木議員身體健壯、生命頑強。」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同時也說明,兇手身體虛弱、體能低下。」
「否則,他也不至於連身受致命重傷、氣力十去其九的大木議員,都應付得如此狼狽、勉強。」
兇手起手就背刺成功,卻還能被重傷的大木議員拖著陷入糾纏搏鬥。
這說明他自身的戰鬥力實在不堪入目。
「證據還不僅於此……」
林新一指著大木議員頭面部傷口的照片,補充道:
「死者頭面部存在多處棍棒類鈍器打擊造成的損傷。」
「這些損傷看似嚴重,卻並未傷及骨質,只是些表面的皮肉傷。」
大木議員的腦袋被打得皮開肉綻,頭破血流,看著一片血肉模糊,實際上卻損傷有限,只是傷到了皮肉。
而兇手當時是來殺人的,他肯定不會手下留情。
既然兇手使勁渾身解數,連續、多次地用棍棒猛擊死者頭部,卻還是只造成了這樣程度有限的損傷。
那就只能說明……
「他的力氣很小。」
「即使他抱著殺心全力用木棍擊打死者頭部,也沒能傷到死者的顱骨。」
林新一緩緩地下了結論:
「這個兇手,是個體能極其低下的傢伙。」
「而暫且不考慮疾病、早衰、發育遲緩、營養不良等小概率因素,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這一點往往意味著:」
「兇手是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原來如此.……」降谷警官很快領會了林新一的意思:
案發當晚,雙塔摩天大樓的酒店還沒開業。
住在那酒店裡,最有機會對大木議員下手的人,就只有常磐美緒、如月峰水,以及常磐公司的員工。
而在這些人里,其他人都正值壯年。
只有如月峰水是個走路都得拄拐杖的60歲老頭,符合「體能低下」的特徵。
所以這位聲名在外的老畫家,無疑是本案的頭號嫌疑人。
「可是.……」
降谷警官緊接著就來了一個可是:
「這位如月峰水老先生的身份,僅僅是常磐董事長的古畫老師。」
「他跟死者大木議員,也只是在社交場合上通過常磐董事長介紹,互相打過照面的點頭之交。」
「雙方談不上有什麼交情,也沒有什麼金錢利益上的往來。」
「對如月峰水來說,他似乎完全沒有殺害大木議員的動機。」
「這個.……」林新一無奈地攤了攤手:「動機的事,我也說不清。」
他現在已經漸漸地習慣,不從殺人動機上著實查案了。
因為這個世界上部分兇手的殺人動機,實在是有些離奇:
上次那個澤木公平,只是因為一個和他八竿子打不著的土大款花自己的錢糟蹋了自己的名貴葡萄酒,就驟然化身自爆卡車,炸了一幢水水晶大樓。
這讓人怎麼查動機?
誰要是能理解這種動機,離精神病院的床位也就不遠了。
「總之.……」
「我們先拋開動機不談。」
林新一跳過了這個話題。
但他同時又理解降谷零的疑慮:
「因為明面上沒有殺人動機,所以如月峰水身上就算有嫌疑,這嫌疑也得大打折扣。」
「而那雙塔摩天大樓的安保設施又極為拙劣,根本不能排除外人潛入作案的可能。」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必須得考慮:」
「這個『體能低下』的兇手可能不是如月峰水,而是一個從外界潛入的神秘人。」
這個神秘人或許存在,或許不存在。
而警方既然查不出頭號嫌疑人如月峰水的殺人動機,就必須更加慎重地考慮,那個神秘人是真實存在的可能性。
「但我還有一個證據:」
林新一微微一頓,語氣嚴肅地強調道:
「這個證據,可以再度加重如月峰水身上的嫌疑。」
「而這個證據就是.……兇器!」
他再度將手指向那張,死者大木議員頭部的特寫照片:
「左顳部的中空性皮下出血損傷,說明兇手用以攻擊死者頭部的兇器,是棍棒類的鈍器。」
「而死者頭面部多處損傷,損傷處多為單純性表皮剝落、皮膚出血。」
「出血相對輕微,界線不甚明顯。」
「再加上兇手用棍棒全力多次擊打死者頭部,都沒能擊碎顱骨、造成骨質損傷。」
「這就說明——」
「兇手用的是一種規則、細長、表面光滑的木質棍棒,不是金屬類棍棒。」
林新一先是擺出證據,確定了致傷物的材質類型。
然後,他又加重語氣說道:
「死者左顳部有12cm x 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注意,這個『2cm』。」
2cm,是那棍棒傷痕的寬度。
木棍的寬度會略大於此,但也不會大上多少。
「為了保證殺傷力和用著順手,一般能夠作為兇器被兇手選中的木棍,都比較結實粗壯。」
「所以在木質棍棒作為兇器的案件中,打擊傷痕的寬度,一般都在3cm以上。」
「而這個案子,死者身上的傷痕寬度只有堪堪2cm。」
「這說明,兇手用的木棍區別於一般棍棒類兇器,形制比較細長。」
「嗯……」降谷警官微微點頭。
他似乎已經在悄然間意識到了什麼:
只聽林新一繼續解釋道:
「兇手除了一開始偷襲用的匕首,後來糾纏搏鬥時,又用上了木質的棍棒。」
「但降谷警官,你還記得我們上次查案時的情形吧?」
「那時我們就討論過:」
「一般兇手上門作案,身上只會帶一種趁手的武器。」
「如果出現第二種武器,就往往是兇手從案發現場拿的。」
「案發現場是大木議員住的豪華酒店包間。」
「在這種高檔酒店房間里,怎麼會出現這麼一根規則、細長、表面光滑的圓柱木棍呢?」
酒店房間里當然不會擺著木棍這種東西。
那木棍不是兇手從現場拿的。
而是兇手自己帶到現場的。
那麼,問題來了:
「這個案子里的兇手,為什麼要帶兩種武器?」
「難道是因為他預料到自己用匕首解決不了大木議員,所以除了匕首以為,還得另外帶根棍子防身?」
「可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
「一般人也不會選擇帶木棍這種長度過長、攜帶不便、殺傷力還有限的東西,作為自己的防身武器吧?」
「再帶一把匕首,或者是鎚子、剪子一類的武器,難道不比木棍更好用嗎?」
「而最重要的是……」
林新一一連問出了好幾個關鍵的問題。
在這最後一個問題上,他更是悄然加重了語氣:
「匕首能完美地藏在懷裡,但那根細長的木棍可不行。」
「而兇手是以熟人身份和平進入現場,然後乘人不備伺機偷襲的。」
「可當時,他手上卻拿著那麼一根細長顯眼的木棍。」
「這難道不會被大木議員看到嗎?」
「大木議員既然看到了這根可以充作兇器的木棍,那他為什麼會沒有生出戒備之心,讓兇手偷襲得手呢?」
「這.……」降谷零嘴角露出笑容:「我明白了。」
林新一的提醒,讓他瞬間想通了一切:
「因為那根『木棍』另有用處,它本就不是被兇手作為防身武器帶入現場的。」
「所以大木議員即使看到了這根『木棍』,心裡也不會起疑心。」
「畢竟.……」
降谷零微微一頓。
他的目光,和林新一的目光,都不約而同地聚焦在了那一張照片上。
那是案件資料里,嫌疑人如月峰水的照片。
照片里,老畫家如月峰水穿著古樸純素的浴衣,微微佝僂著身體,手裡.……
還拄著一根結實細長的木拐杖。
「兇手用的第二種兇器,是他平時就隨身攜帶的拐杖。」
「沒有人會對一個拄拐杖的老頭起疑心。」
「兇手.……就是如月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