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犯人的身份
有人從外面扔了顆石子進來,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畢竟,這裡是大阪府警本部長的家。樹大招風,服部平藏的仇人很多。
如果那個投擲石子的犯人是抱著某種惡意在行動,那他接下來指不定還會做出什麼更加惡劣的事情。
「嗯,那就讓我和平次把他找到吧!」
林新一答應同服部平次一起找到真相,也算是給學生上實訓了。
毛利蘭倒是不用參與這次實訓——
經過這些天來的學習和實踐,拋開經驗不談,她在痕迹檢驗上的知識已經不比林新一這個老師差多少了。
「首先是這枚石子……」
「上面沾著些許泥土,泥土還是潮濕的。」
這點不用林新一教,憑藉偵探的眼力,服部平次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這石子就是犯人剛剛從庭院里撿的。」
「嗯。」林新一點了點頭:「我們現在去庭院看看。」
就這樣,以林新一和服部平次為首,大家浩浩蕩蕩地跟著走出這幢大宅。
走到庭院里,來到那收藏室窗戶外面的草坪前,林新一帶頭停下:
「大家都別太靠近了,免得破壞現場的痕迹。」
「那顆石子上既然帶著新鮮的泥土,那兇手剛剛就應該是站在有泥土的草坪上,扔出那顆石子的。」
說著,他帶著服部平次小心地圍著那大塊草坪轉圈。
夜間本來就視線不佳,再加上這塊草坪上的草被修剪得非常平整低矮,所以即使上面有踩踏后形成的倒伏,也讓人很難看得出來。
林新一摸索著掏出手電筒增強照明,同時也做好了花大功夫辨認的準備。
然後,只聽服部平次說道:
「林先生!」
「我找到犯人在草坪上留下的足跡了——」
「那裡有一連串草葉倒伏的痕迹。應該是被人踩踏出來的!」
林新一:「.……」
我這手電筒可都沒掏出來呢,真虧你能用肉眼找到啊。
林新一算是發現了.……
以後辦案只要帶著個名偵探,現場勘查系差不多就可以解散了。
「很好.……」
「今天下午到晚上,應該沒有人踩過這塊草坪吧?」
「草的自我修復能力很強,即使被踩倒伏,也只需要半天時間就能重新『站起來』。」
「如果是在向陽處,光照充足,草葉倒伏修復的時間可能只需要幾個小時。」
林新一順帶著給自己的學生科普了一下:
「所以只要下午到晚上大家都沒踩過這塊草坪,那這草坪上的『倒伏足跡』,就應該是犯人剛剛留下的了。」
他向在場眾人粗略地問了一遍,得到的答案都是沒來過這塊草坪。
那這串足跡顯然就只能屬於犯人。
「看看這串足跡的走向吧……」
林新一打著手電筒蹲下來仔細觀察,同時還不忘考考服部平次:
「平次,你應該知道怎麼判斷草地上足跡的去向吧?」
「那當然。」
「追蹤可是偵探的基本能力啊!」
服部平次在這方面的知識倒是極為豐富:
「主要是根據草倒伏的方向,結合地面痕迹來進行判斷。」
「比如說,人踩過這種比較低矮的草之後:」
「腳掌尖部會向前壓倒草,足尖會有滑動的痕迹;」
「足跟部的草也會向前倒伏,草尖向前折斷。」
「像現在這種有露水的夜晚,草葉上下還會發現因踩蹬而黏上的泥土。」
「沒錯。」
林新一滿意地點了點頭:
「我們繼續看。」
「再拿捲尺過來,量一量犯人的步長。」
草坪上的足跡幾乎無法提取,而且因為有草做墊子的原因,很多足跡特徵都顯現不出來。
但至少,每個倒伏足跡之間的距離,也就是步長,還是能看出來的。
「正常行走時連續留下的三枚足跡,第一枚足跡的後跟後邊緣到第三枚足跡的後跟後邊緣的距離,就是單步長。」
「把『足跡長』和『單步長』代入公式.……」
「就能大致推算出犯人的身高。」
林新一這麼教導著服部平次。
而服部平次則是被他打發著,干著趴在地上用捲尺量步長的苦差事:
反正他眼神好,量出來誤差小。
「身高=單步長+1/2足跡長。」
「這麼算的話,犯人的身高應該是165cm。」
服部平次給出了結論。
而林新一卻是搖了搖頭,教訓道:
「做我們這行的,用詞永遠要嚴謹。」
「數字不能準確到165cm,因為用這種方法推算出來的身高,誤差往往會很大。」
「應該說犯人的身高在165(±10)cm。」
「他的身高在這個大致範圍以內。」
「留10cm的誤差?」服部平次有些不解:「調查範圍搞得這麼大,這不是跟沒推測身高一樣?」
「謹慎起見,誤差就是得留得大一點。」
「寧可多查一些目標,也比不小心把目標漏掉好。」
林新一語氣平靜地說道:
「當然,實際調查過程中,還是優先查離165cm這個計算結果更近的目標。」
「嗯,我明白了。」
服部平次理解了林新一的意思,緊接著便跟林新一一起,順著那足跡往下查:
很快,他們在那塊草坪中央,發現了一處比較奇怪的足跡:
「這塊草坪都被鏟得有些禿了。」
「而且草莖不是倒伏,而是斷裂,還有許多斷掉的草葉飛到了足跡前面。」
「而這處踢痕的前方,還正好就是指向收藏室的方向。」
「難道說,那個犯人.……」
服部平次想象了一下當時的場景:
「那個犯人不是把石子扔進來的。」
「他是把石子從草地上踢飛之後,石子才飛向收藏室,把玻璃和花瓶都砸碎的?」
「很有可能是這樣……」
林新一點了點頭,表情變得有些古怪:
「而且,那個犯人的力氣真不是一般的大。」
「拋開這塊快被他一腳鏟禿了的草皮不談.……」
「光是要用這種踢的方式,把一顆小小的石子,踢出足以媲美彈弓的速度……」
他微微一頓,腦海里又閃出毛利蘭的身影:
「需要的力量,恐怕就不是正常人能擁有的了。」
「額……」說到這,服部平次腦海里也按捺不住地閃出某個肌肉怪力女的可怕形象。
「還是接著往下看吧.……」
他們兩個同時搖了搖頭,摒棄了腦海里本能的聯想,才繼續往下調查。
而順著那串倒伏的足跡東繞西繞,林新一和服部平次才發現:
「這串足跡怎麼方向亂七八糟,而且到處都是……」
「犯人這是在草坪上轉圈么?」
「不……」
服部平次的偵探頭腦很快反應過來:
「外人闖進來作案,估計不會有時間在草坪上東遊西逛。」
「所以這個犯人應該是我們家裡的自己人.……」
「他本來是在草坪上散步!」
「但是不知怎的,他在散步的時候突然飛起一腳,結果不小心把石子給踢飛出去,把我老爸最愛的花瓶給砸碎了。」
「是啊.……」林新一贊同地點了點頭:
事到如今,情況已經非常明了了。
這多半是一場意外。
犯人現在應該就在這幢宅子里,但是他卻沒膽量承認,是自己不小心弄壞了花瓶。
「再接著看看吧.……」
這個案子的緊要性已經不復存在。
查不查得出犯人都不重要,接下來需要做的,也就是順手進行教學實訓了。
「林先生!」
大偵探服部平次很快又有了新發現:
「快看這裡,這個靠近道路的位置——」
「好像有一個泥土足跡!」
草坪邊緣有一小塊地方沒有被草覆蓋,是「禿」的。
犯人離開草坪的時候,正好從上面踩了上去,留下了一個泥土足跡。
泥土可以清晰地留存各種足跡特徵,所以泥土足跡的意義可比草地足跡更重要得多。
但很可惜……
這塊沒被草坪覆蓋的泥地只有那麼小小的一塊。
犯人在從上面踩過時留下的足跡是殘缺的,只有後腳掌的半個腳印。
「但這就夠了。」
林新一喜出望外地說道:
「僅僅是殘缺的半個泥土腳印,就能幫助我們讀出很多東西。」
「比如說,這半個後腳掌足跡……」
「首先就能讓我們能大致看出來鞋號——這鞋號不算太大,說明犯人腳比較小。」
「而更重要的是,在那後腳跟附近,還出現了『內推土』的跡象。」
「內推土?」
服部平次觀察著那個足跡,琢磨著問道:
「林先生,你是說,這個足跡上後腳跟部位的壟狀堆土嗎?」
「是的。」
林新一詳細解釋道:
「因為女性的生理特點,女性行走時後跟往往會順著地面稍微向內前方移動。」
「這樣使足跡後跟內側形成壟狀堆土,這種壟狀堆土就被成為是『內推土』。」
「而『內推土』,就是判斷女性足跡的重要特徵之一。」
「也就是說.……」
服部平次很快反應過來:
「這個犯人,其實是一個女孩子?」
「嗯。」林新一點頭表示確認。
而得出這個結論之後,他們兩個的表情都不禁變得有些古怪:
女性。
身高在165左右。
力氣大得不像正常人。
是這宅子里的自己人。
「那這犯人豈不就只能是.……」
林新一和服部平次的腦海里同時閃出了一個身影。
於是他們.……
一個看向了毛利蘭。
一個看向了遠山和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