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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8章 黑暗的黎明迎來曙光

  嚴旭堯心中的一塊大石落地,躺在了地上長吁了口氣,十分無語地說道:「鄔琳,我都不知道是該感謝你呢,還是罵你呢?!你既然都知道了真相,還把我抓起來,你這是無恥的非法拘禁行為!」


  「隨你怎麼說吧,反正海上你是去不成了,就安靜地在這裡修養一段時間吧。目前,你仍然是犯罪嫌疑人,我們有權對你採取強制措施,但這件案子遲早是要結的,等那艘船離開后,我就會把你放出去的。」鄔琳頓了頓說道,「對了,不要指望洛書記會幫你說情,你現在是處於人間蒸髮狀態,雖然被抓捕了,但辦案系統里卻沒有你的名字,除了我和我的人之外,沒有人知道你被關押在這裡。」


  鄔琳離開之後,嚴旭堯真想罵娘。


  當天下午,警方宣布對他刑事拘留。


  嚴旭堯本以為自己會在看守所里待上一段時間,但是,一周之後濱海市警方就作出了撤案決定,認定嚴旭堯的行為系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立即予以釋放。


  當嚴旭堯走出看守所大門時,看到鄔琳正在門口的汽車旁等侯。這個女人身上沒有穿警服,二是一身便裝,神色有些憔悴。


  「嚴旭堯,今天你的精神看起來不錯,官司現在已經了解了,是不是感到渾身輕鬆?!」鄔琳說話的同時拉開了車門,「上車吧,我送你回家。」


  嚴旭堯現在有些看不懂這個女人了,上了車后問道: 「怎麼,鄔琳,你不上班了嗎?今天可是周一,我印象中你們局周一上午是要開例會的。」


  「我現在已經被解除職務了。」鄔琳握著方向盤沒有回頭,頓了頓又說道:「同時被要求限期調離執法崗位!」


  「什麼,你被開了?!」嚴旭堯不禁睜大了眼睛,怔怔地問道:「可……可是為什麼呀,難道就是因為我的案子?」


  「公然對抗上級指示擅自進行抓捕,在沒有主管副局長審批的情況下作出拘留決定,這是其一。明知現有證據指向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但仍啟動刑事程序進行推進,這是其二。」鄔琳回頭瞅了男人一眼,「以上兩點,組織上不按濫用職權罪處理已經仁至義盡了,讓我脫衣服走人算是從輕處理里吧。不過,我正好也不打算在這個充滿悲傷記憶的城市繼續待下去了,這樣也省去了我主動離職的繁瑣手續,所以呢,這對我來說應該是件好事!」


  嚴旭堯沉默了幾秒,說道:「鄔琳,你為了阻止我上船,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一點。我失蹤的這段時間,難道洛書記沒有過問嗎,還有岐瀾號海洋調查船是不是已經出海了?」


  「實際上,你被抓后不久,洛家棟那邊就知道了,大怒,指責公安部門不服從組織紀律,沒有大局意識,公安廳的領導被嚇壞了,所以你這個案子處理得才會如此迅速,而對我的違紀處理也是同步進行的。」鄔琳將車子開到了馬路上,沉默了片刻又說道,「你被抓后,那艘海洋調查船又在港口停泊了三天,然後就離開了。」


  「帶我去省紀委,我現在還不想回家。」


  鄔琳皺了皺眉,沒有說話,但在前面的路口掉了個頭,往省城高速方向駛去。


  兩個小時后,嚴旭堯來到了洛家棟的辦公室。


  嚴旭堯有些沮喪地說道:「書記,我很抱歉,沒有完成你交辦的任務。」


  「旭堯啊,你也不要自責,有些事情是我們無法控制和預料的。」洛家棟示意嚴旭堯坐到對面,將老花鏡摘了下來放到桌子上,說道:「岐瀾號出了一些技術故障,在港口停了三天,現在到船塢去修理了。我們臨時換了另外一艘漁政調查船天際號前往目標海域執行搜索任務。我也考慮過了,這一年來你經歷了許多事情,可以說是身心俱疲,這次任務你沒去成也好,省的再折騰了。現在,你身上背的案件也已經解除,應該沒什麼憂慮的了,回家跟家人好好團聚吧。」


  「謝謝書記,蘇含卉的事情,不知您打算怎麼處理?」嚴旭堯問了一句。


  「還能怎麼處理,一切按黨紀國法嚴查嚴辦唄!蘇含卉的事情在濱海、省里造成的影響很不好,省委常委會昨天剛開了一個專題會,要求紀委這邊加快查辦進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洛家棟拿起了桌子上的一張紙,重新把老花鏡戴上去看了看,說道:「這是省裡面制定的時間表,要求我們在五月份前把基本事實查清。唉,幸虧你沒有去海上,我們還有一些細節方面的事情找你核實,但今天就算了,等明天或後天,你跟監察一室那邊約個時間,到紀委來把你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


  嚴旭堯又跟洛家棟聊了一會兒,坐鄔琳的車返回了濱海。


  「鄔琳,你今後有什麼打算?」路上,嚴旭堯問道。


  「我準備回老家一趟,陪父母一段時間,然後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安頓下來。」


  嚴旭堯想要說些挽留的話,但話到嘴邊還是沒說出來,嘆了口氣陷入沉默。


  接下來的幾個月,嚴旭堯奔走在法庭之間,經歷幾場審判,正義的腳步雖然遲了一些,但卻最終不會缺席,就像旭日從地平線升起,萬丈光明驅散了無邊的黑暗。莊嚴、肅穆的法庭內,響亮的法槌決定了何晴、申平飛、蘇含卉、沈筠、袁雅等人的命運。


  4月28日,蘇含卉因涉嫌故意殺人、走私文物、濫用職權移送司法偵查。


  5月9日,沈筠、袁雅故意殺人案在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11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嚴旭堯作為被害人參加了庭審。


  沈筠在整個庭審過程中的話不多,但在最後一輪自我辯護時說道:「審判長、審判員,還有公訴人,起訴書指控我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但那天坡峰嶺棗樹林里的撞車事件超出了我的控制,我沒有想過要殺人,那只是一個為了蒙蔽蘇含卉等人設下的局。我跟袁雅商量好了,故意讓高子捷去撞袁雅的車,但袁雅會在中途停車,告訴高子捷我的企圖,從而迷惑高子捷,讓他以為我和袁雅是敵人。事發地點偏僻,沒有道路,根本不會有其他車經過。但是,後來我發現嚴旭堯跟蹤我,他駕駛的是一輛保時捷卡宴車,我立即給高子捷打電話讓他不要管那輛車,但高子捷偏偏不按我說的去做。」


  審判長望著袁雅問道:「袁雅,是不是你要高子捷駕車撞嚴旭堯的?」


  「沒錯,我恨他。」袁雅回答道。


  「為什麼恨?」審判長問道。


  「沒有為什麼,就是看他不順眼!」


  經過半天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法庭作出了裁決。沈筠涉嫌故意殺人的證據不足,公訴機關的指控不成立,判決沈筠無罪,當庭予以釋放。


  袁雅涉嫌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是出於意志以外的因素沒有得逞,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於袁雅檢舉揭發他人文物犯罪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情節,且已經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法庭決定從輕處罰,認定袁雅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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