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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私鬥

  蒙良倒也沒拿他們怎麼樣,畢竟這是雁門郡,且沈兵一再交待蒙良在外不可亂來。


  蒙良的做法就是將陳涌一干人押到郡守吳肖那交由他處理。


  吳肖聽到風聲就匆匆從後堂走了出來,然後在跪在正中一片的陳涌一干人焦燥的來回走了兩步,接著狠狠一跺腳,問:


  「好你個陳涌,你可知今趟惹的是何人?」


  陳涌瑟瑟發抖的回答:

  「可……可是雲中郡將軍,沈……沈兵?」


  這話一出跪在後方的趙貴等人不約而同的抬起頭來吃驚的望向陳涌,接著又望向吳肖,都希望從他嘴裡得到的是否定的回答。


  然而吳肖卻回答:


  「知道是他還敢惹?你可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陳涌立時就癱坐在地,其後的一眾護院先是一愣,接著又是叫屈又是喊冤,有的還發出了哭聲。


  陳涌初時也只是聽到「將軍」二字猜是沈兵,因為附近這一帶就只有沈兵這個將軍,但現在卻是確定了。


  這沈兵是何許人也?


  秦軍滅趙、滅魏、滅楚的功臣,如今又領兵在雲中郡領萬餘人馬大敗匈奴數萬精騎,且據聞公子扶蘇也在雲中郡跟隨沈兵……這豈是他陳涌一個小小商人能惹得起的?


  想了想,陳涌又打起精神來對吳肖磕了幾個頭,道:


  「草民有眼不識泰山,著實不知這布匹來自雲中郡。」


  「同時草民也無意得罪將軍,還望郡守在將軍那為草民美言幾句……」


  吳肖搖頭打斷了陳涌的話:

  「你說的輕鬆。」


  「我與將軍素未謀面,又如何能說得上話?」


  想了想,吳肖就對陳涌說道:


  「你若是想活命,或許還有一條路……」


  陳涌趕忙拱手道:

  「請郡守指點迷津!」


  吳肖壓低聲音道:

  「知道押你來的是何人么?」


  陳涌奇道:


  「何人?沈將軍的部下?」


  吳肖回答:


  「他是沈將軍的部下沒錯。」


  「但此人姓蒙名良,乃中庶子蒙嘉之子!」


  陳涌心下不由暗暗叫苦,今趟是一連惹了幾個惹不起的主,隨便一個都能讓他滿門抄斬。


  接著又回頭狠狠瞪了趙貴一眼……心道若不是這廝如此衝動,只怕就沒有這禍事了。


  陳涌甚至都有將罪責推到趙貴身上的想法。


  這不能說陳涌不仗義,事關滿門抄斬,陳涌不這麼想都不行。


  但隨即陳涌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原因是趙貴是其手下護院,且還是妻弟,以秦律的連坐制,他陳涌是無論如何都擺脫不了干係。


  吳肖說:

  「你若是能求得蒙良為你說幾句好話,說不定還有救!」


  這方面其實吳肖卻是想錯了,從頭到尾想要陳涌的命的都是蒙良,反倒是沈兵在約束蒙良不可妄為。


  否則以蒙良的脾氣根本不會有什麼「收購」,而是直接給個罪名就把陳涌等人一鍋端了。


  至於給什麼罪名……蒙良只需要使人做點手腳就可以了,何況陳涌等一方惡霸作姦犯科的事原本就做了不少,不需做手腳都可以做到這點。


  但沈兵卻堅決不允許這麼做。


  這並不是沈兵宅心仁厚或是做給扶蘇看。


  而是出於兩點原因:


  首先是秦律規定士伍不得經商。


  此時沈兵雖然同時經營雲中郡有經商的理由,但蒙良一行是秦軍,他們是以護商的身份參與售布的,原則上不能干涉布匹之間的商業糾紛。


  陳涌這事就是典型的商業糾紛。


  蒙良一行保護可以,但不能借士伍之力壓陳涌,否則就有違秦律讓人抓住把柄。


  若是在此之前,沈兵還不怕被人抓什麼把柄。


  但是現在……有趙高和李斯在那盯著,隨便有個什麼小事就會傳到嬴政那,再添油加醋一番就會變成沈兵及扶蘇的負面新聞。


  所以沈兵對於這些事是小心再小心。


  另一方面,則是在百姓那的觀感。


  此事本身在百姓那或是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就算沈兵將陳涌一行斬首也是如此。


  畢竟此事是趙貴一行人先動手,而陳涌以往又欺行霸市為惡一方,沈兵將其斬首示眾只會引來百姓叫好。


  問題在於這是因為布匹買賣引起的衝突。


  如果因此沈兵將陳涌一行砍了,那麼其它商人又會如何想?

  百姓又會如何想?

  買賣衝突就殺人?

  那往後誰還敢與雲中郡做買賣?

  萬一被騙找誰申冤?


  百姓若是買了雲中郡的布匹有質量問題,豈非更是說都不敢說?

  於是乾脆就不買也不與雲中郡有商業往來。


  這會給雲中郡造成十分惡劣的負面影響,一旦這負面影響形成了就很難消除,甚至可能會陪著沈兵一生。


  因此,沈兵在接到蒙良的飛鴿傳書後,第一時間就下令:

  「不可枉法,一切以秦律處置。」


  以秦律處置就沒陳涌什麼事了,因為他從頭到尾都沒下令,而是護院私下的行為,頂多就是教導無方附連帶責任。


  趙貴一行人則犯了「嚴禁私鬥」之罪。


  這卻不是小罪……


  所謂的私鬥說的就是這種成規模的群斗。


  群斗必然會有個主謀,主謀按秦律必須斬首,從者重罰。


  這就是這條法律的妙處。


  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阻止「結黨營私」,同時又不希望因平時的小打小鬧就大開殺戒傷民根本,於是重罰「主謀」。


  只要沒人敢當「主謀」,那這私鬥自然也就斗不起來。


  於是趙貴第一時間就被捆了拉到菜市口砍了,其餘的護院也被收押等著去服苦役。


  陳涌的勢力在那一刻就因為這次意外而被剷除。


  沈兵倒是與陳涌見了一面。


  其實是陳涌趕到雲中郡來賠罪。


  沈兵直接就對陳涌說:

  「不若,往後雲中郡的布匹便交由你來出售吧!」


  陳涌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一臉吃驚的望著沈兵:


  「將軍的意思是……」


  沈兵回答:


  「利潤你佔一成,雲中郡負責生產和運輸。」


  「如此合作共贏,我等也無需考慮太多,何樂而不為?」


  陳涌受寵若驚,當下就跪地磕頭道:

  「謝將軍不計前嫌,草民必當盡心儘力為將軍效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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