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是我的離兒
直到聞到飯菜的香氣,陸春禾才徹底清醒了,她習慣性地挽著顧景明的手臂,靠在他肩上,說:“我要夫君喂我。”
“哎哎哎,這還有兩個大活人呢,你們當不存在呢?”陸宇飛的聲音驟然響起,“要膩歪回去膩歪。”
陸春禾突然抬眼,看到對麵坐著二哥和鶯歌,她略微紅了紅臉:“你坐下來也不出聲,想嚇死誰啊?”
陸宇飛不滿地瞪著她:“是我們兩個人先坐在這裏的,你後來者,居然還敢說我不出聲?”
陸春禾的臉頰更紅了,她無意間抬頭,看到了鶯歌那雙豔羨的目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鶯歌也淡淡一笑,垂下了眼眸,天知道她有多麽羨慕長公主殿下,不是身份,而隻是單純地作為一個女人的羨慕。
她看了一眼身旁的人,他卻並沒有看她,他心中,終究是對她沒有絲毫感情的吧?
鶯歌苦笑,她也不說話了,埋著頭去吃麵前的菜,不知道是不是怕別人看到自己眼底的憂傷,她始終沒有去夾離得遠的菜。
作為女人,陸春禾自然是敏銳地感受到鶯歌的憂傷,她不由地生出了幾分同情。
早飯之後,陸春禾特意將鶯歌留下來,她們沒有兩個人單獨說過話,便顯得有幾分尷尬。
好一會兒,陸春禾才說:“你可有想過離開我二哥?”
鶯歌怔了怔,說:“奴婢是殿下的人,這輩子都不會離開他的。”
陸春禾柔聲道:“你難道就沒有想過自己的將來嗎,你完全可以過一種自己想要的生活,何必委屈在一個不愛你的男人身邊?”
鶯歌苦笑:“這話,殿下也同我說起過,可我覺得,待在他身邊,哪怕他對我沒有絲毫感情,我也是開心的。”
“真的嗎?”陸春禾問,“如果當真是這樣,你又為何露出那樣憂傷的神情?”
鶯歌歎了口氣:“雖然……但是我還是會難過啊,我希望殿下的心裏,給我留哪怕一點點的位置就好,可他連一絲縫隙都不給我,我又如何能走進去呢?”
陸春禾:“如果有一天你堅持不下去了,就離開吧,有什麽本宮能夠幫你的,一定會不遺餘力。”
看在鶯歌這麽精心照顧二哥的份兒上,她也會能幫則幫。
鶯歌欠身一揖:“奴婢多謝殿下,奴婢這輩子就算死,也會死在殿下的身邊,不會離開他的。”
這樣熾烈的感情,讓陸春禾覺得,這個女子值得她尊敬,她頷首道:“好,我尊重你的選擇。”
聽到她沒有自稱“本宮”,鶯歌詫異地抬頭,看到她眸中的真誠時,她露出了感激之情。
兩個人正在說話的時候,院子外麵已經聚集了很多人。
蕭義同帶著所有人都在外麵等著,他已經打聽清楚了,他的離兒就住在這個院子裏,他已經帶了封離兒為“懷王”的詔書,想要今日就帶著兒子回宮。
蕭義同激動的心情,隻要是個人就能看出來,蕭靖躍忍不住冷眼旁觀,他想看父皇到底能將這個來曆不明的“懷王”寵到何種地步。
聽到外麵的動靜,陸宇飛命人出去查探,得知原來外麵已經聚了一群人,看似大有來頭,還有很多圍觀的群眾。
陸宇飛忙讓人將這個消息告訴顧景明,應該是蕭義同帶著人前來。
顧景明與陸春禾得知消息,他們先是戴上了之前的人皮麵具,然後一起到了門口往外瞧去。
瞧著顧景明剛剛露頭,蕭義同已經衝了過來,一把攬住他的肩,興奮地說道:“你果真是我的離兒。”
將顧景明上下打量一番,蕭義同又將他攬入懷中,說:“看看這雙眼睛,這分明就與姝然一模一樣,我之前怎麽能沒發現呢?”
蕭靖躍目光清冷地盯著被父皇抱在懷中的男子,比他大不了多少,卻看著呆頭傻腦的,哪有皇族應有的氣勢,怎麽父皇就看不到呢?
裴恩細細打量著眼前的男子,除了那雙眼睛,倒是沒有什麽像的,他卻不知為何,莫名就想起了顧景明。
作為丞相,裴恩還是要對皇族血脈負責,他對蕭義同說:“皇上,還是要先做滴血認親才好,這樣既不會混淆皇家血脈,也不會讓殿下被人詬病。”
蕭義同忙放開了顧景明,笑著說:“好好好,還是你細心,我倒是忘記了。”
顧景明依舊一副茫然的樣子,後退了兩步,眼看著就要退回到院子裏,卻被蕭義同一把抓住了手腕。
蕭義同:“離兒,你要相信我,我是你的父親,隻要我們滴血認親,你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與我一起回去。”
顧景明心中冷笑,這皇家還真是都喜歡滴血認親呢。
他表麵上卻故作驚慌地想要甩開蕭義同的手:“老先生,我說過了,你真的認錯人了,我有父母,隻是不在這裏,我是來這裏做生意的。”
蕭義同卻不給他任何逃跑的機會,直接拽著他的手,不由分說就隔開了一個口子,將血放到了裴恩端過來的碗裏。
完了,立刻叫隨行的禦醫前來為顧景明包紮傷口,那神情,甭提多心疼了。
這回,連一旁的陸春禾都看不下去了,她實在是覺得蕭義同小題大做。
蕭義同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血也滴入了碗中,在禦醫要給他包紮傷口時,他卻一把將其推開,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碗血。
在看到那裏麵的兩滴血果然相融之後,蕭義同一顆懸著的心徹底落了地,他轉頭又是將顧景明攬入懷中:“離兒,你當真是我的離兒。”
顧景明垂眸看著那碗血,眸中一時複雜難名,所有的證據的都擺在眼前,不會再有任何變數。
他就是蕭義同與白姝然的兒子。
真正確認這一點的時候,顧景明心中泛起一股酸楚,他的母親偉大,父親卻是一個橫刀奪愛,致使血流成河之人,他不知自己該喜還是該憂。
蕭義同不停地打量著他:“你的眼睛,當真與你母後一模一樣。”
作者君:鶯歌別立flag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