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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感情值幾個錢?

  第四百五十五章 感情值幾個錢?


  周三上午,贍養糾紛準時開庭。


  原告唐玉敏老兩口是最先到庭的,秦聿和趙思雨到庭的時候還有15分鐘開庭,他們剛走進法庭,對面的唐玉敏就忍不住站起來,往他們身邊張望,見進來的人只有他們倆,忍不住疾聲問道:「婭婭怎麼沒來?她……她不會是開庭也不來吧?」


  秦聿抬起頭看著她。


  上周五他聯繫唐玉敏夫婦,提出見面談一次,唐玉敏一開口就問趙菲婭為什麼拒絕調解,還懷疑是不是他這個律師在背後鼓動,對他的動機表示質疑。得知趙菲婭不會露面,就馬上掛了電話,問都沒問他要談什麼,也不曾嘗試通過他聯繫趙菲婭。


  見他不說話,唐玉敏以為趙菲婭不會來,情緒激動起來,「她怎麼這麼狠心,連露個面都不肯露……」


  趙思雨忍不住道:「你是趙女士的媽媽吧?趙女士不是不來,只是還沒到。」


  唐玉敏頓住,跟著馬上追問:「那她什麼時候?到都快開庭了,怎麼還沒來?你們是他的律師,怎麼不一塊兒來?」


  這個問題趙思雨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又不住在一起,不是一起到庭不是很正常嗎?她耐心道:「我出發前跟趙女士確認過,她今天會到庭,法院這段路經常堵車,尤其是這個時段,她應該是路上堵車了,所以來得比較晚。」


  唐玉敏聞言總算放了心,和藹道:「謝謝你啊,小姑娘。」


  趙思雨笑笑,「不用謝,我不是小姑娘,我是律師。」


  唐玉敏的目光落到被告代理人的牌子上,目光又轉向秦聿,想到前幾天有個男律師給家裡打電話說想面談,應該就是這個男律師了。


  冷冷淡淡的,看著不好惹的樣子。


  唐玉敏的心提了起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距離開庭只有幾分鐘了,趙菲婭仍然沒到。


  開庭前五分鐘,書記員確認到庭人員,隨後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全體起立!」


  所有人紛紛站起來。


  「請審判長、陪審員入庭。」


  穿著法袍的姜芮書先步入法庭,徑直走到審判席上,兩名陪審員分別立於兩旁。


  姜芮書往法庭里掃了一眼,先是看到了唐玉敏老兩口,他們請了個年紀比較大的代理人,大概有五十歲了,戴著老花鏡,看著比較老派。她的目光飛快略過,掃到被告這邊的時候與秦聿一觸既分,注意到被告的座位空著,正想問被告是不是不來,法庭外響起一陣不緊不慢的高跟鞋聲音,很快,一個高挑時尚的女郎出現在法庭門口。


  見法庭里所有人都站著,女郎摘下墨鏡,抬手看了下腕錶,隨後一眼看到了審判席中心位的姜芮書,「抱歉,路上太堵,已經開庭了嗎?」


  「正要開庭。」姜芮書道。


  女郎踩著紅色的細高跟,走到被告的座位緩緩坐下,十分坦然地向姜芮書致意,「我是趙菲婭,請審判長開庭吧。」


  趙思雨還沒見過開庭遲到還這麼坦然的當事人,不住地看她,擔心她的遲到和態度給審判席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趙菲婭面容平靜,似乎對於遲到完全不放在心上,十分理所應當。


  姜芮書看了她一眼,沒有什麼表示,拿起法槌,「現在開庭。」


  原告律師先提出詢問被告趙菲婭。


  他的第一個問題很直接,「近兩年你只回過一次家,去年更是整整一年都沒有回家,而你明明就跟父母住在一個城市,路程只有一個小時,為什麼不願意回家看望父母?」


  唐玉敏目不轉睛地看著趙菲婭,期待她能看過來。


  趙菲婭卻看都不看她,淡漠道:「回家很重要嗎?我已經給了贍養費,我記得法律允許子女不跟父母一起生活的,提供贍養費用即可。」


  「不在一起生活不意味著可以放棄精神贍養。」原告律師盯著她,「回答我的問題。」


  「我工作很忙,個人時間很少,沒精力考慮太多事情。」趙菲婭道。


  原告律師轉身拿出幾張列印紙,舉到她面前,一張張地展示:「這個微信是你吧?」


  趙菲婭瞥了眼,臉色淡淡沒說話。


  「你朋友圈發了很多度假的照片,根據朋友圈的透露出來的信息,你每年都有年假,就去年你去外面旅遊了三次,平時也有周末,並非每個周末都會加班。」原告律師把列印紙遞到審判席,再次轉身看著趙菲婭,「只要花一個小時的路程就能回家,但你在有周末和假期的情況都沒有回家,你說太忙,這個理由顯然不能成立。」


  「孩子長大了就獨立去生活,父母應該放手才對。」


  「放手不等於斷開聯繫,你在外面快活的時候就沒想過父母在家裡想念你嗎?比如金錢,他們更需要你的陪伴。」


  趙菲婭扯了扯嘴角,「有金錢還不夠嗎?很多老人連金錢都沒有,在我這個年紀不但不啃老,還能供養老人,難道不是已經比大多數人做的都要好了嗎?」


  「既然你已經能供養父母,他們只是希望想念你的時候你能回家看看,這麼低的要求你為什麼做不到?」


  「想念值幾個錢?」趙菲婭淡漠道。


  「感情是無價的!」


  趙菲婭淡淡笑了笑,沒說話,但態度很明顯。


  唐玉敏老兩口一下子變了臉色,唐玉敏震驚地看著她,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這樣想的。


  「你認同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認同。」趙菲婭道。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個方面——你長期沒有回家看望父母,讓父母的精神得不到慰藉,其實沒有盡到贍養義務,你認同這一點嗎?」


  「法律是這麼規定的,我不認同也沒有辦法。」趙菲婭道,「但我不覺得我需要看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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