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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解除監護關係

  第三百三十四章 解除監護關係

  寒風呼呼的吹,趙思雨剛出地鐵口就差點被吹傻了,連忙戴上口罩,裹緊了圍巾,好在律所距離地鐵口不遠,幾分鐘就到。


  「一定要買車!秦律師那種買不起,至少要買個姜法官那種!」她吸溜著鼻涕,在寒風中發下宏願。


  等她跑到律所,就看到律所門口一動不動站著一個小小的人影。


  她走過去,「小朋友?」


  對方慢慢轉過身來。


  藏藍色羽絨服從頭裹到腳,頭上戴著一頂鴨舌帽,帽檐壓得很低,遮住了半張臉,剩下那半張臉還戴著口罩,整張臉都看不到了,連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唯一能感覺的是這小小的身軀散發著強大的氣場。


  趙思雨心裡突然有點打鼓,這該不是不是什麼小朋友,而是一個成年人吧?一瞬間她想到了什麼會縮骨功的殺手,偽裝成小孩流竄作案……


  這時,「殺手」抬起頭,露出一雙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聲音冷酷而稚嫩:「我找你們這裡最會打官司的律師。」


  趙思雨嘖了聲。


  這語氣,太霸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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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暖的辦公室里,殺手,哦不,小朋友脫下了偽裝,露出毛茸茸的小腦袋和嬌俏可愛的小臉,叫趙思雨說,這就是大小的美人胚子。


  趙思雨端了杯奶茶放到小朋友面前,「小朋友,喝點奶茶。」


  「請叫我徐小姐!」小孩高貴冷艷道。


  趙思雨憋笑,這麼丁點大的小孩叫小姐,這小大人的模樣太可愛了。


  「一般我們這裡稱呼女性委託人為女士。」趙思雨告訴她,小姐這個稱呼不是很正式,在某些地方還帶貶義。


  「那你可以叫我徐女士!」小孩異常認真,「我現在就是你們的女性委託人。」


  趙思雨差點笑得打跌,這位小朋友太好玩了~

  但她知道小孩的面子也要顧忌,好歹現在是客戶不是嗎?她拿出專業素養,一本正經道:「你一個人過來找律師?」


  「你看到我身邊還有其他人嗎?」徐小女士皺眉道,她感覺這個女律師腦子有點不大好使,盡問沒用的問題。


  脾氣還不小。趙思雨心說,又問:「那你找律師有什麼事?」


  「當然有事。」但明顯不想跟她說。


  趙思雨不由扭頭看著辦公桌後面的秦聿,此時,秦聿目不轉睛看著屏幕,一隻手握著滑鼠,不時輕輕點擊一下。


  過了一會兒,秦聿合上筆記本,抬眸看著對面沙發上的小孩,「徐雨澄?」


  「是我。」徐雨澄挺直腰背,讓自己看起來儘可能穩重。


  「著名童裝模特?」


  「是的。」


  「你想跟母親解除監護關係?」


  徐雨澄頓了下,很快道:「對。」


  趙思雨聞言馬上回頭看著她,「解除監護關係?你多大?」


  秦聿問:「你為什麼想解除監護關係?」


  提到這個問題,徐雨澄突然憤怒起來,「我不想她再操控我的人生!」


  一個七歲的孩子說自己的母親操控自己的人生……說實話不是讓人很難相信,畢竟這個年紀的孩子三觀還沒定型,父母逼著學習可能就會覺得父母很討厭,但學習就是這個年紀孩子必須要做的事,說句絕對的話,這時候父母就是要控制著孩子避免野蠻生長。


  趙思雨就覺得大概是孩子媽媽管得嚴,孩子跟媽媽吵架了。


  於是她就這麼問了,誰知道一問,徐雨澄就炸了,「你沒被操控過懂什麼?!你七歲的時候有沒有被迫掙錢養家?!你有沒有全年無休每天都工作到深夜?!你有沒有不分冷熱穿著反季節的衣服站一天都不能休息一下?!你有沒有發著燒還要在大冬天裡凹造型吹一天的冷風?!沒有你就給我閉嘴!」


  趙思雨驚呆了。


  這樣一個七歲的孩子不但要工作,還那麼繁重辛苦?

  徐雨澄吼完又恢復了高冷臉坐了回去,看著秦聿:「現在可以談怎麼解除委託關係了嗎?」


  秦聿心裡有了底,問道:「你母親是你唯一的監護人?」


  「應該是吧,我爸爸在我兩歲多的時候不在了。」


  「你還有沒有其他法定監護人?」


  「什麼叫其他法定監護人?」


  「你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


  徐雨澄垂下了眼帘,「我爺爺還在,但我爸爸去世后就沒有再聯繫過,我外公外婆那邊不清楚,反正從來沒聯繫過。」


  「那麼是否有其他關係親密的親屬?」


  徐雨澄搖了搖頭。


  「這樣的話,我建議你跟你媽媽談談,比起解除監護關係,緩解目前監護關係的矛盾對你更有利。」


  「為什麼?」


  「因為沒有其他合適的人做你的監護人。」秦聿用跟成人交談的方式跟她交談,這小孩早熟,不用擔心聽不懂,「你是未成年人,不能沒有監護人。」


  「我不能獨自生活?」她覺得自己完全可以獨立生活,不需要大人的照顧。


  「不能。」秦聿斷然否定,「而且你媽媽是法定監護人,在你只有她一個法定監護人的情況下,除非她有過會被剝奪監護權的行為,否則監護關係無法解除,就算未成年人本人意願也不能主動解除。」


  「會剝奪監護權的行為有哪些?」


  「性侵、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曾經讓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嚴重傷害,且屢教不改;長達六個月以上不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有酗酒等惡習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委託給他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你媽媽應該沒有這些行為吧?」趙思雨連忙問。


  「怎麼沒有?」徐雨澄輕嗤,「我剛才說的那些不算虐待嗎?不讓我上學還不讓我休息,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我只是個七歲的小孩,這還不叫虐待?」


  「可是你這種情況嚴格說起來不一定是虐待,只能說違法。」趙思雨說。


  徐雨澄揚起下巴,「這不是有傳說中打官司從來沒輸過的秦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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