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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情債?

  第四十八章 情債?


  姜芮書淡定道:「現由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被告的律師道:「被告的陳述大部分不是事實。」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實?姜芮書問道:「哪些是事實?哪些不是事實?」


  「一,被告名下的房產為被告個人出資購得,非寧先生以被告名義全款購得。購房當天的確是寧先生陪著被告,但購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這一點可以房屋購買合同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


  「二,這五年間,寧先生先後轉賬50萬元給被告,其中有32萬是雙方債務往來,非全部是生活費,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女性,不需要誰給生活費。」


  「三,雙方交往期間,寧先生的確給被告買過首飾盒奢侈品,但被告也多次為寧先生購買奢侈品,並非單方面向寧先生索要,這是購物清單。」


  「四,至於去年九月份寧先生給的30萬元,是寧先生主動給的,非被告要求,被告願意歸還。」


  女律師一條一條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沒有完全否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因為宋潔和寧傑的關係無法否認,不可能沒有任何金錢往來。


  這是棄卒保車。


  非常明智的選擇。


  如果原告無法證明被否定掉的這部分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可能只能拿回被告承認的那部分。


  最後30萬願意主動歸還,洗白效果很明顯,很能爭取法官的好感。


  這是個很理智的律師。


  姜芮書將視線轉向原告,「原告對被告的答辯有什麼意見?」


  「原告不認可,堅持原來的訴訟請求。」秦聿從桌上打開整理好的文件夾,「被告聲稱房屋為個人出資購得,但實際上購房的資金由寧先生提現交給被告,被告以這筆錢全款購房——這是寧先生的提款記錄。」


  接著他又說道:「除了去年九月轉賬的30萬,寧先生先後多次轉入被告賬戶的50萬,從轉賬記錄看,寧先生每個月給被告7000到10000元不等,每年約10萬元,五年不多不少正好50萬,如果說被告與寧先生存在債務關係……一個家世平凡的普通員工,一個收入不菲的企業高管,不知被告是如何做到讓寧先生欠債三十多萬的?」


  他說了個冷笑話,「情債嗎?」


  所有人:「……」


  神特么的情債,你這是在羞辱被告啊,還是在羞辱被告?


  宋潔的臉色青紅交替,既惱怒又心虛。


  秦聿繼續舉證,他拿出一份聊天記錄的列印文件,「這是兩年前,原告借寧先生之名與被告交談的記錄,在聊天記錄中,被告親口承認房子是寧先生出資購買,且寧先生已經給予被告30萬生活費,每年約10萬元,與被告關於債務往來的說辭衝突,由此可見,五年間寧先生給被告的50萬,應是生活費無疑。」


  聊天記錄一出,在場所有人紛紛側目。


  借丈夫之名跟小三聊天,從小三口中套出丈夫給小三買了多少東西?證據保留兩年之久?那豈不是原配拿到證據后一直忍而不發,耐心等待著發揮最大作用的一天?

  這個原配有點厲害啊……


  這時,秦聿又補了一刀,「至於被告是獨立自主的女性——獨立自主的女性會做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無非兩個原因,一是真愛,二是為錢。


  前者道德有問題,後者更洗不白,兩者都不是好人。


  這一個反問揭了宋潔的老底,法官看不慣出軌的寧傑,也未必能看得慣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對我不利,站在同樣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證據說話。


  宋潔被秦聿一個接一個的諷刺說得麵皮青黑,她明顯感覺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光都變了,如果說開庭的時候,人們關注的重點在於寧傑的又渣又扣,現在開始關注她在這段關係中的不光彩身份。


  「現在PS技術那麼發達,想要什麼聊天記錄都不是難事,而且如果這份證據是真的,原告明明可以更早追要夫妻共同財產,為什麼一直藏著?」女律師反駁,光憑一份列印的聊天記錄,說服力還不夠。


  姜芮書覺得被告律師應該有所依仗,否則不會這麼斷然否定原告的證據,「還有別的異議嗎?」


  「關於原告方對被告第三者的指控,被告不否認與寧先生的關係不符合道德要求,但在這段關係中,被告其實也是受害者,在最開始的時候,寧先生隱瞞自己的婚史,被告並不知道寧先生已經結婚,寧先生也沒有說明自己已婚,被告是以認真交往與他開始的這段關係。」


  「你是說被告因為被欺瞞才開始與原告丈夫有不正當關係?」姜芮書知道上次寧傑起訴宋潔的時候,宋潔曾經聲稱寧傑隱瞞婚史,但最終雙方都沒有證實。


  「是的。」


  「有證據嗎?」


  女律師提出申請:「被告方申請傳喚證人梁秋梅到庭。」


  證人是個年近六十的女性,容貌跟宋潔有些相似,一看就是宋潔的近親屬,待她走上證人席自我介紹,果然是宋潔的母親。


  女律師問道:「你知道被告是怎麼跟寧傑認識並在一起的嗎?」


  宋潔母親先是看了看宋潔,隨後看了看寧傑,眼神有點冷,點頭道:「知道,小潔說是工認識的。」


  「被告第一次向你們介紹寧先生,以什麼身份介紹的?」


  「男朋友,當時我們嚇了一跳。」


  「為什麼?」


  「小潔大學畢業后一個人留在市裡工作,因為工作忙,她很少回家,有次我打電話催她抓緊時間找個男朋友,她突然告訴我已經有男朋友,還是一個公司高管,這對我和她爸爸都太突然,之前一點動靜都沒聽到,我們都擔心她被騙。」


  「那你們知道寧傑的已婚身份嗎?」


  「開始不知道。小潔說有男朋友后,我和她爸爸提出什麼時候見個面,也好幫她把把關,可是小潔拖了又拖,到後來我們發覺不對,她才跟我們坦白,寧傑沒離婚。」說到這裡,寧傑母親怒視了寧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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